為進一步實施人才強縣戰略和吸引教育人才,加大攀西戰略資源創新開發和人才資源儲備,為我縣轉型升級發展提供人才支撐,根據《四川省人事廳四川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的通知》(川人發〔2006〕9號)及《中共四川省委組織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轉發<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發〔2011〕36號)及《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中共四川省委組織部中共四川省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四川省財政廳關于印發<關于加強基層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川人社發〔2017〕24號文)等相關文件要求,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經批準,米易縣2021年上半年擬面向社會直接考核招聘中小學教師15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時在攀西人才網(http://www.pxrc.com.cn)、米易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scmiyi.gov.cn)發布)。
一、招聘單位及名額
具體招聘單位及名額詳見《米易縣2021年上半年直接考核招聘中小學教師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以下簡稱《崗位表》見附件1)。
二、招聘范圍及報考條件
(一)招聘范圍
2021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屆畢業生必須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崗位條件要求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普通話等級證等證書,并憑證書原件辦理聘用手續。
(二)報考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本科畢業生年齡30周歲及以下(即1990年3月4日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人員年齡可放寬至35周歲及以下(即1985年3月4日以后出生)。
3.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4.符合有關回避規定。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人事、財務、紀檢監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5.符合招聘崗位確定的具體條件(詳見《崗位表》)。報考者畢業證書所注專業應與招聘單位所要求的專業一致。
6.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和條件。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有違反相關規定不適宜報考事業單位的。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雙向選擇、直接考核招聘的方式進行。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
1.現場報名及招聘時間、地點
2021年3月4、5日的9:00—12:0014:30—18:00四川師范大學;
2021年3月6、7日的9:00—12:0014:30—18:00西華師范大學;
2021年3月8、9日的9:00—12:0014:30—18:00綿陽師范學院;
2021年3月10、11日9:00—12:0014:30—18:00樂山師范學院。
在前一招聘地點已經招聘滿額的崗位在下一招聘地點中不再招聘。現場具體報名、招聘地點及招聘崗位見學校招聘信息網公告。
2.報名材料準備
工作組赴上述高校組織現場招聘,具體報名時間及地點見學校招聘信息網公告。考生需提供的材料:(1)《米易縣2021年上半年直接考核招聘中小學教師報名表》(附件2)1份(張貼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3)本人在校期間全部課程目錄及成績復印件、學生證(驗原件收復印件)、學籍證明原件、院系出具的師范類專業證明、就業推薦表原件各1份;(4)相應教師資格證、普通話等級證(應屆畢業生于2021年7月30日前取得即可)復印件;(5)個人自薦材料及個人各類獲獎證書(驗原件收復印件)。
應聘者應將以上材料按順序裝訂成冊。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全過程,在招聘的任何環節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資格條件或弄虛作假的,均取消其報考(聘用)資格,且責任自負。現場報考人員資格初審和資格復審同步進行,資格審查合格者方可參加考核招聘。
(三)考核測評
采取考核測評的方式進行考核招聘,考核測評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考核內容主要為舉止儀容儀表、專業素養及特長能力和基本素質等方面。同時對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心理調適能力等方面進行綜合考察。根據綜合考核測評情況及考生意愿,擇優確定參加體檢人選及擬聘用崗位。
(四)體檢
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統一組織到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指定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執行,其中對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崗位,按照《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執行。公告發布后至本次公招體檢實施時,如國家出臺體檢新規定的,按照新規定執行。
招聘單位或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書面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因自愿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等各種原因出現的缺額,是否遞補人員由米易縣直接考核招聘中小學教師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五)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等額進入考察,考察由米易縣教育和體育局、米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牽頭組織實施。考察重點是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報名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
(六)公示
體檢、考察合格者在公告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因以上原因或公示期間擬聘用人員自愿放棄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七)聘用
1.經考核、體檢并經公示合格者,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確認。
普通高校2021年畢業生在2021年7月30日前提供畢業證、學位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普通話等級證等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2.審核確認的擬聘用人員在規定的時限內到招聘單位報到,招聘單位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聘用等手續。拒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因以上原因或其他原因產生的缺額不再遞補。
3.受聘人員按相關政策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經招聘單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間有嚴重違法違規行為或試用期滿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通過直接考核招聘方式進入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實行服務期管理,在米易縣最低服務期6年(含試用期),服務期未滿的,不得調離米易縣。
五、紀律監督
本次考聘工作接受紀委監委及社會監督。考聘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按照政策規定、條件標準、工作程序嚴格把關,嚴守紀律要求,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象。紀檢、監察人員對考聘工作全過程進行監督檢查。如有違紀情況發生,經查實,將取消考生聘用資格,對違紀的引進工作相關人員給予紀律處分。
監督舉報電話:米易縣紀委監委0812—8179744
咨詢電話:
米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12—8130962
米易縣教育和體育局0812—399975715228599531
六、本公告未盡事宜由米易縣教育和體育局、米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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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易縣教育和體育局米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