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優化我縣教育系統事業單位人員隊伍結構,提升教育公共服務水平,根據我縣教育系統事業單位崗位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關于進一步做好縣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見》(魯人社規[2017]21號)、《山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魯人社規[2022]2號)、《山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筆試工作規程(試行)》(魯人社規[2022]3號)、《關于全面深化新時代全省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實施意見》(魯發[2018]44號)、《山東省實行人員控制總量備案管理的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辦法(試行)》(魯人社發[2017]53號)、《關于做好2024年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魯教師函[2024]11號)等相關規定要求,經縣委、縣政府同意,確定為我縣教育系統部分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適應崗位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
(四)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專業或技能條件;
(五)年齡應為40周歲以下(1983年5月12日以后出生);
(六)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全日制畢業生,畢業時取得高級工、預備技師(含技師)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的,可分別按照大專、本科學歷應聘符合條件的崗位。
在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應屆畢業生不能應聘,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且不得報考的不能應聘;通過不實信息獲得招生錄取資格的不能應聘;有刑事犯罪記錄的不能應聘;有其他不得聘用的違法記錄的不能應聘;受黨紀、政紀處分,處分期未滿的不能應聘;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調查的不能應聘;冠縣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含備案制)人員不能應聘;已簽訂合同(協議)而單位不同意報考的不能應聘;現役軍人不能應聘;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不能應聘;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不能應聘。應聘人員不能報考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崗位。
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我省2012年(含)以前選聘的大學生村官、2016年(含)以前招募的“三支一扶”計劃人員、2022年(含)以前選派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全國項目、地方項目和山東項目人員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以及外省2022年(含)以前選派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全國項目、地方項目山東生源人員,服務滿2年(服務經歷計算到2024年9月)且完成協議書(合同)規定的服務期限、考核合格的,可報考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招聘崗位。已享受優惠政策被錄用為公務員或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得再次報考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招聘崗位。
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作為工作經歷。工作經歷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工作年限計算截至2024年5月12日。
二、招聘崗位設置
招聘人數、崗位具體條件由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根據行業特點和單位實際制定。具體招聘單位、招聘崗位、招聘人數及條件要求見《2024年冠縣教育系統事業單位初級崗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匯總表》(附件1)
三、報名時間和方式
(一)個人報名
報名時間:2024年5月12日9:00--5月15日16:00
查詢時間:2024年5月12日11:00--5月16日12:00
報名網址:冠縣人才網(http://gx.lcrcw.com)、冠縣就業網(http://gx.0635easy.com)
應聘人員登錄報名網站,按要求如實填寫、提交相關個人信息資料,上傳本人1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應聘人員必須使用第二代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件必須一致。每人限報一個崗位,應聘人員在單位初審前多次登錄提交報名信息的,后一次填報自動替換前一次信息。報名人員在應聘期間的表現,將作為公開招聘考察的重要內容之一。
(二)單位初審
初審時間:2024年5月12日11:00--5月16日10:00
資格初審工作由教體局指定專人負責,在報名期間(節假日不休息)查看考生網上報名情況,根據應聘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進行資格審查,公布初審結果。對具備報名資格并符合應聘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未通過初審的人員,要說明理由;對提交材料不全的,應注明缺失內容,并退回應聘人員補充。初審通過的考生,報名信息不能更改。網上報名期間,初審部門要安排專人值班,接聽咨詢電話、提供咨詢服務;同時,要嚴格把握公開招聘政策,認真審核應聘人員報名信息,做好資格初審工作,確保審核公正、公平。
(三)網上繳費
繳費時間:2024年5月12日11:00--5月16日16:00
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冠縣人才網、冠縣就業網進行網上繳費,逾期不辦理網上繳費手續的,視為放棄。繳費成功后,應立即下載打印《2024年冠縣教育系統事業單位初級崗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和《2024年應聘冠縣教育系統事業單位初級崗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以備現場資格審查時使用。2024年5月22日9:00--5月25日9:30考生登錄報名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
根據魯發改成本〔2022〕55號核定的標準,筆試考務費為每人每科40元。享受減免考務費用的應聘人員,在通過資格初審后,于5月13日9:00--5月15日12:00工作時間內,將減免材料(見附件2《應聘須知》)進行拍照或掃描后,發送至郵箱gxrsjkszx@lc.shandong.cn并撥打電話0635-5231061進行確認,在規定時間內未辦理確認且又未繳費的視為放棄。
報名結束后,最終確定的報名人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招聘崗位,計劃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計劃;計劃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規定比例相應核減招聘計劃。合并招聘單位內某一崗位因報名人數不足取消或核減的招聘計劃,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將取消或核減的計劃調劑到該合并招聘單位內報考比例較高的崗位。取消、核減和調劑的招聘計劃及時在冠縣人才網、冠縣就業網公布。對取消招聘崗位的人員,按規定時間改報其他符合條件崗位。
四、考試與資格審查
考試分筆試、面試,均采用百分制計算成績。
(一)筆試
筆試只考一科。筆試內容為教學基礎知識(包括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法律法規等)和學科專業知識(包括學科素養、運用學科知識分析和解決教育教學實際問題的能力)兩部分,分別占整個試題分數的40%和60%。
為保證新進人員基本素質,筆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由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根據崗位招聘人數和筆試情況確定。
筆試時間:2024年5月25日上午,參加全市教育統考,具體筆試時間及地點見筆試準考證。
(二)面試人選確定和資格審查
面試人選從達到筆試合格線的應聘人員中,按照開考比例,根據各崗位招聘人數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筆試合格人數出現空缺的崗位,取消招聘;達不到開考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面試人選。筆試成績、面試人選名單按規定程序,在冠縣人才網、冠縣就業網公布。
取得面試人選資格的應聘人員,按招聘崗位要求,須在規定時間內提交本人相關證明材料,進行資格審查,所需提報的材料見附件2《應聘須知》。
面試人選未按規定時間進行資格審查的,視為棄權;經審查不具備應聘條件的人員,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造成的崗位空缺,從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按本崗位考生筆試成績的高低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整個招聘工作全過程。凡提報有關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有權取消其面試資格。
(三)面試
面試采取試講的方式進行。
面試工作由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統一組織實施。面試考官全部異地聘請。
根據魯發改成本〔2022〕55號核定的標準,面試考務費為每人70元。
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及有關事宜另行公告。
面試設定最低分數線為60分,達不到60分的取消聘用資格。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根據考試總成績,分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擬考察體檢人員名單,對于考試總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的高低確定,筆試成績再相同的采取加試的方式確定。擬進入考察體檢范圍的人員名單在冠縣人才網、冠縣就業網公布。
五、考察體檢
考察體檢人員確定后,由教體局組織考察。考察主要了解應聘人員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心理素質、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方面情況,并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規定的崗位資格條件、提報的有關材料信息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并把入職前準入查詢工作作為必要環節。同時,按照干部人事檔案管理有關規定,對考察對象的檔案進行嚴格審核。
體檢在縣級綜合性醫院進行,由縣公開招聘主管機關統一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和相關要求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對按規定需要復檢的,復檢只進行1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因放棄考察體檢資格或考察體檢不合格等情況出現的崗位空缺,按本崗位考生考試總成績的高低依次等額遞補,若考試總成績相同則按筆試成績的高低確定,筆試成績再相同的采取加試的方式確定。
六、公示聘用
經考察、體檢合格,擬確定的聘用人員,在冠縣人才網、冠縣就業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不再遞補。公示期間,對反映問題影響聘用并查實的,不予聘用。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發放《聘用通知書》,憑《聘用通知書》辦理相關手續,聘用單位和受聘人員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確定人事關系。受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期滿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實行人員控制總量備案管理的聘用人員,按照《山東省實行人員控制總量備案管理的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辦法(試行)》的規定,納入聘用單位人員控制總量,按照備案制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進行管理。
所有人員聘用后須在聘用單位最低服務3年,未滿最低服務年限離職的,不予辦理相關手續。
七、其他
本次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教材和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授權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特別提示:
《簡章》附件與《簡章》具備同等效力,請考生仔細閱讀并理解《簡章》及附件相應規定。
冠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期間的公告、公示等事項均在冠縣人才網、冠縣就業網公布,請報考人員隨時關注相關信息,報名時所留電話保持暢通,以免影響報考。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崗位報名政策及報考資格條件咨詢電話:
0635-5286098(冠縣教育和體育局)
0635-2910868(冠縣職業教育中心學校)
網絡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635-5231061
公開招聘監督電話:0635—5237676
八、本簡章解釋權歸冠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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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4年冠縣教育系統事業單位初級崗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匯總表
2:2024年冠縣教育系統事業單位初級崗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應聘須知
冠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
2024年4月30日
原標題:2024年冠縣教育系統事業單位初級崗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文章來源:https://gx.lcrcw.com/news/279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