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大學創辦于1958年,是一代偉人毛澤東同志親自倡辦的綜合性全國重點大學、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是湖南省人民政府與教育部共建高校、湖南省人民政府與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共建高校。學校設有研究生院和23個學院、教學部,學科覆蓋文、史、哲、理、工、經、管、法、藝等9大門類,數學學科是世界一流建設學科,化學、材料科學、工程學、數學、計算機科學、環境/生態學學科等6個學科的的ESI排名進入全球大學和科研機構前1%,8個學科進入2023軟科世界一流學科排名。現有1個世界一流建設學科,3個國家重點學科,1個世界一流培育學科,13個湖南省“十四五”重點學科;有16個一級學科博士點,32個一級學科碩士點,19個碩士專業學位類別,16個博士后科研流動站。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52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和我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政策,結合我校工作需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具體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組織領導
在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指導監督下,學校成立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湘潭大學人事處,具體負責招聘工作的組織、實施、協調等事宜。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監督。
二、招聘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
(二)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三)堅持工作需要、人崗相適,注重綜合能力和專業知識相結合。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四)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崗位所要求的專業以教育部學科專業目錄為準;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4.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5.法律、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招聘崗位、計劃及要求
此次招聘崗位19個,招聘計劃81名,其中專業技術崗位招聘計劃80名,管理崗位招聘計劃1名(詳見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發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過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http://rst.hunan.gov.cn/)、湘潭大學招聘系統面向社會公開發布。
(二)報名
1.報名時間
2024年5月6日8時00分至5月10日17時30分。
2.報名方式
采取網上報名方式。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多報則取消應聘資格。
請應聘人員進入湘潭大學招聘系統找到對應崗位報名,按崗位招聘條件要求填報信息。應聘人員須將應聘崗位所需要的材料上傳,上傳文件壓縮包大小不超過2M。
3.報名材料
(1)個人有效身份證正反兩面;
(2)各階段學歷學位證書、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和崗位要求的資格證書及相關材料,應屆畢業生還須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需蓋學校公章)、在國(境)外高校就讀的2024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供入學證明材料和就讀學校開具的學籍證明;
(3)崗位要求為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的,須提供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身份證明材料(證明開具日期為2024年3月1日以后);
(4)業績成果及獲獎等材料(A類崗位應聘人員提供);
(5)應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
4.相關要求
應聘人員的學歷(學位)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出國留學人員學歷應通過教育部相關部門的學歷認證。以上學歷學位證書(學歷認證)必須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規定期限內取得的,則取消聘用資格。
招聘崗位明確要求有工作經歷的,應聘人員必須提供工作經歷證明(加蓋工作單位公章)。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視為工作經歷。工作經歷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計算,以2024年3月31日為截止日期。
本次招聘所設專業不區分專業碩士、博士和學術碩士、博士。
(三)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分為初審和復審,且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崗位報名條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則取消其考試或聘用資格。
1.初審:根據崗位招聘條件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初審。通過資格初審人員名單在湘潭大學招聘系統公布。
2.復審:采取現場審核的方式,考生需將報名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交招考單位審查。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在湘潭大學招聘系統進行公布。
(四)考試
1.開考比例
A類崗位為高層次人才崗位,不設置開考比例。
B類、C類崗位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1,對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報請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同意后,根據實際情況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核減或取消崗位招聘計劃。
2.考試方式
(1)A類崗位
采取筆試、學術評議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綜合成績,其中筆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30%,學術評議成績占綜合成績的70%)。
筆試:通過資格復審的應聘人員全部參加筆試,筆試采取閉卷方式,總分100分。主要測試所聘崗位基礎知識和寫作。
學術評議:通過資格復審的應聘人員全部參加學術評議,學術評議主要對應聘人員的學術水平、科研能力、發展潛力等方面進行評議,總分100分。
(2)B1、B2崗位
采取筆試、試教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綜合成績,其中筆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40%,試教成績占綜合成績的60%)。
筆試:通過資格復審的應聘人員全部參加筆試,筆試內容為應聘崗位專業基礎知識。筆試采取閉卷方式,總分100分。
試教:根據應聘同一崗位筆試成績排名先后,按崗位招聘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入圍試教人員,分數并列者一并入圍。試教采取授課的方式進行,主要考核應聘人員的專業知識、應變能力、課堂控制力等基本能力素質,總分100分。
(3)B3-B13崗位
采取筆試、實際操作能力測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綜合成績,其中筆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40%、實際操作能力測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60%)。
筆試:通過資格復審的應聘人員全部參加筆試,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所聘崗位基礎知識和寫作。筆試采取閉卷方式,總分100分。
實際操作能力測試:根據應聘同一崗位筆試成績排名先后,按崗位招聘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入圍實際操作能力測試人員,分數并列者一并入圍。實際操作能力測試主要測試應聘崗位所需技能及實際操作水平等,總分100分。
(4)C類崗位
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綜合成績,其中筆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50%,面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50%)。
筆試:通過資格復審的應聘人員全部參加筆試,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寫作。筆試采取閉卷方式,總分100分。
面試:根據應聘同一崗位筆試成績排名先后,按崗位招聘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員,分數并列者一并入圍。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主要測評應聘人員的綜合分析能力、計劃組織協調能力、人際溝通能力、臨場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等,總分100分。
3.合格分數線
(1)A類崗位:設置綜合成績合格分數線60分。如應聘同一崗位所有人員都未達到合格分數線,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2)B、C類崗位:經批準降低開考比例開考,或實際參考人數未達到開考比例的,筆試、面試、試教、實際操作能力測試等環節(以實際考試環節為準)均設置合格分數線60分。凡在任一環節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則不再進入公開招聘下一環節。
達到開考比例的崗位,設置綜合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如應聘同一崗位所有人員都未達到合格分數線,則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應聘人員參加筆試、學術評議、面試、試講、實際操作能力測試(以實際考試環節為準)須攜帶身份證原件和準考證。公開招聘考試時間及各環節成績等在湘潭大學招聘系統公布,請應聘人員自行查閱。
(五)體檢與考察
根據應聘同一崗位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綜合成績相同的,A類崗位以筆試成績排名為準;B1、B2崗位以試教成績排名為準;B3-B13崗位以實際操作能力測試成績排名為準;C類崗位以筆試成績排名為準)排名先后,按崗位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和考察人員。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標準執行。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環節。主要考察應聘人員遵紀守法、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并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有體檢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棄資格者,按應聘同一崗位綜合成績排名依次等額遞補1次。
六、公示
根據綜合成績、體檢和考察結果,經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湘潭大學招聘系統公示7個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的,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實行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員享受本單位同類人員同等待遇。
咨詢電話:0731-58293862(人事處)
舉報電話:0731-58292015(監察專員辦公室)
附件:
1.湘潭大學2024年公開招聘崗位、計劃及要求一覽表
2.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
3.教育部學科專業目錄匯總
湘潭大學
2024年4月23日
附件1:湘潭大學2024年公開招聘崗位、計劃及要求一覽表.xlsx
原標題:湘潭大學2024年公開招聘公告
文章來源:http://rst.hunan.gov.cn/rst/xxgk/zpzl/sydwzp/202404/t20240423_332839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