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瀘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下屬事業單位瀘州市政府投資建設工程管理二中心(全額撥款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決定面向社會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
符合本公告及附件1相應崗位條件的在職人員和非在職人員。
二、招聘崗位
瀘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下屬事業單位瀘州市政府投資建設工程管理二中心專業技術崗位1名。
三、報名條件
(一)應聘人員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體檢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
3、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具體條件(詳見附件1),其中:學歷以畢業證書記載為準,專業以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記載為準;資格證書以實際取得的有效證書為準;海外留學生需提供由國家教育部有關學歷認證機構認證的學歷證明。
4.年齡以有效居民身份證記載為準,計算截止時間為:2021年3月5日。
5.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令第6號)、《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明確的相關回避規定。
6.報考者如系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職人員,應當試用期滿且達到所在地最低服務年限,近三年年度考核為稱職或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應聘:
1.受過各類刑事處罰或開除處分的。
2.有違紀違法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3.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4.尚處于試用期內的新錄(聘)用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5.現役軍人;
6.按照《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規定,由人民法院通過司法程序認定的失信被執行人。
7.其他不符合報考條件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
四、招聘程序和方式
(一)公開報名
本次考試采取網上報名方式。
1.報名時間: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1年3月5日17:00止。
2.報名方式及要求。附件材料電子版投遞至指定郵箱(648579414@qq.com),電子郵件名稱以“姓名+應聘崗位+畢業院校及專業”的形式命名。應聘材料電子版要求:(1)瀘州市政府投資建設工程管理二中心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2)相關證書證明: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職稱資格證書原件掃描件。(3)報考人員如系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的,還需要提供本人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和具有人事管理權限的組織人事部門同
聯系人:袁野,聯系電話:0830-2392989、3195758。
(二)資格初審
招聘單位按照公告招聘條件,對應聘人員網上提交報名資料進行資格初審。初審結果于3月30日前,通過電話告知應聘人員。
(三)現場資格確認
初審合格的應聘人員攜帶報名所需材料原件和復印件(一式一份)到瀘州市政府投資建設工程管理二中心(江陽區春華路一段289號2棟4樓)進行現場資格確認(根據疫情防控工作安排,現場資格確認將結合面試工作一并開展,具體時間另行通知)。未在規定時間到現場進行資格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應聘人員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或隱瞞相關信息者,一經查實,即取消招聘資格。
(四)面試
經現場資格確認合格的應聘人員參加市住建局組織的面試,根據疫情防控工作安排,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成績現場公布)。若因崗位報名人數達不到2:1,形不成競爭的,面試成績不得低于80分,否則不能進入體檢環節。
(五)體檢
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等額確定體檢對象。體檢應在三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及《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執行。其中,乙肝檢測項目按國家人社部、教育部和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的要求執行。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以及未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規定項目體檢的,視為自動棄權。體檢費用由考生個人承擔。
應聘者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書面復檢要求,復檢應在原體檢醫院以外的三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復檢只進行一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六)考察
對體檢合格的人員進行全面考核,考核內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失信被執行情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復核是否符合報名資格條件,作出考察合格與否的結論。對考察發現不符合要求、反映較差以及有嚴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暫緩直至取消聘用資格。
(七)公示
體檢、考察均合格的擬聘人員,將在瀘州人事考試網和瀘州市住建局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人員,按規定辦理相關占編聘用手續。受聘人員如系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應當先依法解除與原單位的聘用合同或勞動合同,不能在規定期限內解除與原單位的聘用合同或勞動合同的,不予聘用。
(八)其他事項說明
對于在以上任何環節發現報考人員存在弄虛作假或隱瞞相關信息行為的,一經查實,取消招聘資格直至取消聘用。
五、本公告由瀘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照有關法律政策規定執行。
聯系電話:0830-3195758(瀘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人事教育科)。
監督電話:0830-3195760(中共瀘州市紀委監委駐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紀檢監察組)。
點擊下載>>>
1.瀘州市政府投資建設工程管理二中心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doc
2.瀘州市政府投資建設工程管理二中心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docx
瀘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1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