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建設,規范進人行為,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規定,經市人力社保局備案,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專職輔導員)。
一、單位簡介
重慶城市管理職業學院是由重慶市人民政府舉辦、國家民政部與重慶市人民政府共建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是中國特色高水平專業群(A檔)建設單位、國家示范性骨干高職院校、全國文明校園、國家優質專科高職院校、全國職業教育先進單位、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先進集體、國家技能人才培育工作作出突出貢獻單位、重慶市首批市級示范性高職院校、教育部職業院校教學診斷與改進工作試點院校、重慶市優質高職院校建設單位。
學校始建于1984年,原為國家民政部創辦的民政部重慶民政學校,2001年3月升格為重慶社會工作職業學院,2006年3月更名為重慶城市管理職業學院。學校位于重慶大學城,占地700余畝,現有馬克思主義學院、民政與社會治理學院、商學院、大數據與信息產業學院、智能工程學院、文化與旅游學院、財經學院、智慧康養學院、通識教育學院和繼續教育學院等10個二級學院,招生專業45個,面向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在校生16000余人。
學校現有教職工800余人,擁有教育部高校示范馬克思主義學院和優秀教學科研團隊1個、重慶市市級重點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學科研機構1個、重慶市名師工作室2個、重慶市市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個。
二、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考試考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三、招聘單位及人數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專職輔導員6名,具體崗位條件詳見《重慶城市管理職業學院2021年公開招聘崗位一覽表》(附件1)。
?四、招聘范圍和對象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符合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6.具備國家規定的該崗位所需的必要條件。
(二)以下人員不納入本次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因違反法律法規或單位人事紀律等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
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高校畢業生;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市內未滿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公告中或雙方簽訂的事業單位聘用合同中約定的最低服務期限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尚未建立人事關系但參加我市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已按程序完成體檢或考察的擬聘用人員;我市公費培養、定向到鄉鎮教育(醫療衛生)機構就業,未滿服務期限或本簡章發布之日前未按規定程序解除培養及就業協議的師范(醫學)生。
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年齡計算
本簡章所要求的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21年5月28日,如“35周歲以下”,指未滿36周歲,在1985年5月29日及以后出生,以此類推。
(四)畢業(學位)證書及專業
報考人員應憑已取得的畢業(學位)證書報考。在境內高校畢業的報考人員,須在報考資格審查時提交學歷(學位)證書,其中應屆畢業研究生可推遲至2021年7月31日前提交;在國(境)外高校畢業的,須在報考資格審查時出具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證。
參照國家教育行政部門頒布的普通高校專業目錄和《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2015年下半年修訂)》進行專業資格審核。
專業資格審核以畢業證書(不含輔修專業或輔修學位專業相關證書)載明的專業名稱為準。報考人員報名時應誠信、準確、規范填報畢業專業。
專業名稱與《專業參考目錄》中專業稱謂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經負責資格條件審查的單位審核認定,可視為符合專業要求。
(五)特別說明
本簡章所要求的條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級(數),如30周歲以下,均含30周歲;3年以上工作經歷,指工作經歷滿3年;如專技12級以上,均含專技12級,以此類推。
本簡章所涉及的時間節點,除明確約定外,均以本簡章發布之日計算。
五、報名及資格初審
本次公開招聘實行網上報名,報考人員應仔細對照招聘崗位要求,誠信、準確填寫報考信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報名應聘并參加考試考核。
1.提交報考申請。報考人員即日起至5月28日,打包以下材料電子版,以“招聘崗位-姓名-身份證號碼”命名,發送至報名郵箱rsc5006@126.com:
(1)《重慶城市管理職業學院2021年公開招聘報名表》(附件2);
(2)《重慶城市管理職業學院2021年公開招聘報名匯總表》(附件3);
(3)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黨員證明及招聘崗位要求的其它佐證材料的電子版。
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本簡章及附件內容,按照要求如實、準確填寫報考信息,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2.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學校對報考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初審。資格初審不合格的,不能進入下一環節。報考人員可在網上報名截止7日后登錄學校人力資源處網站(www.cswu.cn/rsc/)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如對資格初審結果有疑問,可撥打咨詢電話023-65626008。
3.網上繳費。報考人員資格初審合格后,請按通知要求繳納考務費(按財政、物價部門批準的標準收取)。未在規定時間內繳費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參與本次招聘。
4.未達到開考比例情形的處理。實際報名人數與擬招聘崗位名額之比須達到3:1。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名額或取消招聘崗位。因招聘崗位取消而不能參加招聘考試的報考人員,退還其考務費。
5.領取準考證。學校人力資源處網站(www.cswu.cn/rsc/)另行通知。
六、考試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包括筆試、心理測試和面試,其中,筆試為公共科目筆試,面試為綜合面試。各崗位具體考試科目詳見《崗位一覽表》(附件1)。考試的具體安排、成績公布等事宜,將通過學校人力資源處網站(www.cswu.cn/rsc/)另行通知,請及時關注。
(一)筆試
公共科目筆試內容為《綜合基礎知識(教育類)》,分值100分,時間120分鐘。考試大綱參照《重慶市公開招(選)聘市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試大綱》,不指定書目或教材,采用閉卷筆答方式。60分為合格,方可進入綜合面試環節。缺考的,不得進入綜合面試環節。
按照面試人數與招聘崗位名額3:1的比例,根據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面試人選。
若最后一名進入面試環節人選成績相同,則并列進入。若實際參加面試人選達不到預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競爭比例開展面試;競爭比例達不到2:1的,相應遞減招聘名額,招聘名額無法遞減的,取消該崗位招聘。
(二)心理測試
心理測試采取現場測試,測試結果不納入考核總成績,但作為是否錄用的重要參考依據。具體時間及地點將通過學校人力資源處網站(www.cswu.cn/rsc/)另行通知。
(三)資格復審
參加綜合面試的人員應按學校人力資源處網站(www.cswu.cn/rsc/)通知的時間地點,持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以及崗位要求的其它佐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接受報名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者,參加綜合面試;資格復審不合格或經確認主動放棄的,其缺額按報考該崗位人員的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遞補次數由學校研究確定。若遞補人選筆試總成績相同,則并列進入綜合面試。
報考人員屬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須在綜合面試前的資格復審時出具《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應聘承諾》(附件4);不能按期提供《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應聘承諾》或經核實處于最低服務期限的,取消進入后續環節及聘用資格。
(四)綜合面試
綜合面試人員名單通過學校人力資源處網站(www.cswu.cn/rsc/)公布。
綜合面試分值100分,測試時間不低于15分鐘。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主要對報考人員的語言表達、綜合分析、邏輯思維、團隊意識、職業素養等方面進行綜合考量,具體時間及地點見學校人力資源處網站(www.cswu.cn/rsc/)。
組織面試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辦法》(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執行。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的,不再進入本次招聘后續環節。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考生簽字確認。面試成績不得低于70分。面試當天,因考生棄考等導致未達到規定面試比例的,考生面試成績均不得低于75分。
(五)考試總成績計算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總成績采用百分制計算,四舍五入后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
七、體檢和考察
體檢人選按照擬招聘崗位名額,根據報考人員考核總成績從高到低1:1等額確定。當考核總成績相同時,依次按符合崗位資格條件的學歷層次、職稱、面試成績、筆試成績高者優先;若仍相同,則加試面試,以加試成績高者優先。
體檢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并按規定填寫《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體檢表》。
體檢在指定的縣級以上公立醫療衛生機構進行。除按相關規定應當場或當天復檢并確認體檢結果的項目外,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合格者,學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察辦法》,對擬聘人員進行全面考察,考察內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質、道德品質修養、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日常學習工作情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結束后應據實作出考察結論。考察名單確定后,應當及時通知考察對象本人。
考察應堅持“凡進必審”,考察小組要按照“誰審查、誰負責”、考察留痕的原則,嚴格審查擬聘人員的人事檔案、誠信記錄、違法犯罪記錄,審核擬聘人員提供的報名材料及其他有關材料是否屬實,并注重采取實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網站查詢等方式進行查證。其中,學歷、學位及信用情況應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chsi.com.cn)、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cdgdc.edu.cn)、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zxgk.court.gov.cn)、“信用中國”網站(creditchina.gov.cn)等進行查證。考察結論為不合格的,考察小組應向考察對象本人說明原因。
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于公開招聘全過程,凡查實報考人員條件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取消進入后續招聘環節或繼續聘用資格。其中,在面試組織實施前查實的,其缺額按面試人選遞補規則進行遞補;在面試組織實施后查實的,其缺額不再遞補。
若有報考人員體檢、考察不合格或在體檢、考察中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其缺額可一次性遞補,遞補次數由學校研究決定。擬聘人選一經擬聘公示,因各種原因再出現缺額的不再遞補。需遞補的,按該崗位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且遞補人員的考試總成績不得低于70分。
八、公示
考試、體檢、考察等有關事宜,在學校人力資源處網站(www.cswu.cn/rsc/)上發布,請及時關注。
擬聘人員名單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等網站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姓名、性別、出生年月、畢業院校、所學專業及學歷(學位)、考核總成績以及崗位招聘條件所要求的畢業時間、工作經歷、職稱、職業(執業)資格等其他應公示事項。
九、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信息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用人員,由招聘單位提出擬聘用意見,報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審批。填寫《重慶市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備案表》和《重慶市事業單位擬聘用人員名冊》等報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審批。
招聘單位與聘用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等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相關待遇按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間發現因聘用人員或招聘工作相關人員隱瞞相關情況致使人員條件不符合公招時崗位條件要求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開招聘的全部崗位,人員一經聘用,須在本單位最低服務滿5年方可申請交流、調動,未滿約定的最低服務期時,不得報考或調動到其他機關事業單位。在最低服務期內提出解除人事關系的,應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十、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各有關單位要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認真貫徹《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政策規定,自覺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各界的監督,若有違紀違規行為,按規定追究有關責任。
公開招聘過程中凡發現報考人員檔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應當立即查核,未核實前,暫停聘用;發現報考人員提供虛假材料、隱瞞事實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實影響審核結果的,或干擾、影響考察單位客觀公正進行考察的,給予考察不合格結論,一律不予聘用。報考人員提供偽造的身份證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學歷(學位)、職(執)業資格等材料的,一經查實,視為品行不端及不誠信行為,由主管部門會同招聘單位報市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并計入個人誠信檔案,從本公告發布之日起5年內限制招聘為我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十一、其他
招聘過程中涉及的有關問題,請按以下方式咨詢:
1.本簡章由重慶城市管理職業學院負責解釋。網上報名、資格初審、資格復審、考核、體檢、考察、公示等環節的有關問題,請咨詢所報考的單位或部門,咨詢電話:023-65626008。
2.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問題和情況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該郵箱不接受簡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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