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定,浙江省審計科學研究所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
浙江省審計科學研究所為浙江省審計廳所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經費形式為財政全額補助,機構規格相當于正處級,主要承擔審計理論研究任務,為審計機關提供審計相關的理論研究成果和政策理論咨詢。單位位于杭州市區。
二、招聘崗位、條件及待遇
(一)需求計劃
本次招聘2個崗位各1人。
崗位名稱及具體要求見招聘計劃表(附件1)。
(二)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范圍不限,凡符合崗位報名條件者均可應聘。
對應屆畢業生和留學歸國人員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含學歷、學位認證書)的時限要求為2021年7月底前。
(三)資格條件
應聘人員應符合下列條件:
1.政治素質良好,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業單位人員的義務,具有良好的團隊合作和開拓精神;
3.具備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專業條件;
4.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與崗位之間不存在按規定應當規避的情形;
6.能在崗位用人時限內及時入職;
7.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8.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對專業條件的要求,將結合高校專業設置目錄和本單位、崗位用人實際予以綜合認定。
對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的要求,主要根據招聘單位采用的考察標準認定。本次招聘將參考公務員錄用考察的辦法進行。
對身體條件的要求,主要根據招聘單位采用的體檢標準,委托指定的體檢機構認定。本次招聘將采用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
(四)崗位待遇
招聘崗位性質為事業編制內用人,實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員享受國家規定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相關工資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及辦法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1.網上報名。應聘人員應于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5月28日17:00期間,發送報名電子郵件(郵件主題設為“應聘具體崗位名稱+姓名”)到報名郵箱zjssjkys@126.com,并附報名表(樣式見附件2),以收到郵箱的自動回復為準。應聘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考。逾期報名無效。
2.資格初審。報名結束后7個工作日內,我單位根據招聘崗位所需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通過省審計廳網站公布符合報名條件人員名單,并通知筆試日期和地點。對于未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將通過電子郵件或電話反饋理由。
通過資格初審的報名人數應不少于本崗位招聘人數的5倍,否則將取消有關崗位招聘計劃。取消招聘計劃的,告知報考人員。報考人員可在接到通知之時起24小時內改報其他可以開考的崗位。
(二)考試
考試由筆試和面試兩部分組成。滿分均為100分。筆試和面試在綜合成績中分別占40%和60%。
1.筆試。初定于6月上旬在杭州市內舉行。
筆試內容:主要考查審計理論研究和寫作能力。不指定具體教材和相關參考書籍。
筆試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1:5比例確定面試入圍人員名單(末位分數并列者均進入),在網站公布。
2.面試。面試前安排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和面試有關安排另行在網站通知。
資格復審。入圍面試人員應攜帶報名表、身份證、學歷和學位證書、職稱證書(聘書)及工作經歷證明材料等原件及復印件1份,按指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證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或本人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面試。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人員遞補。
結構化面試。主要考查崗位認知程度、勝任能力和專業水平。
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該成績的人員不能進入下一環節。
(三)體檢、考察
考試完畢,根據確定的辦法計算總成績(總成績相同的,筆試成績高者優先),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數等額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體檢、考察工作參考公務員考錄工作相關環節的辦法進行,以招聘單位認定意見為準,體檢費用自理。
(四)公示、聘用
體檢、考察均合格的人員,招聘單位確定為擬聘人員,并在指定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招聘單位按規定辦理進人和聘用手續。
受聘人員與招聘單位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并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應聘人員放棄或被取消入圍、聘用資格,或體檢、考察中出現不合格者,招聘單位研究決定是否安排人員遞補。需要遞補的,有關崗位均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
四、紀律、監督與咨詢
(一)本次公開招聘有關信息指定在下列網站公布,供應聘人員查詢和社會監督:
1.浙江省審計廳網站(http://sjt.zj.gov.cn,審計新聞/審計要聞);
2.浙江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http://rlsbt.zj.gov.cn,事業單位招聘)。
招聘過程相關信息(考試通知、考試結果及有關工作安排通知、遞補信息等)一般僅在省審計廳網站公布,請應聘者自行留意。
(二)對應聘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三)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監督機構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監督電話:0571-87051641(省審計廳人事處)。
(四)有關本次招聘工作具體問題,請向招聘單位直接咨詢。
通訊地址:杭州市體育場路555號
咨詢電話:0571-87051803(王女士)。
咨詢時間: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五)應聘人員參加考試,必須嚴格遵守考試場所的疫情防控要求和相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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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