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沭陽縣司法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4名公證處工作人員(3名公證員助理,1名會計),招錄工作按照“自愿報名、公開競爭、擇優錄用”的原則,采取報名、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進行。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一)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二)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年齡18至35周歲(1988年3月21日至2006年3月27日之間出生)。報考會計崗位的人員有三年及以上相關工作經驗的,年齡可適當放寬至37周歲以下(1986年3月21日以后出生);
(三)公證員助理崗位要求本科以上學歷,專業不限;會計崗位要求本科以上學歷,限財務財會類專業,且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和條件;
(五)下列人員不得報考: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存在較為嚴重失信行為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正在影響期人員,正在接受紀律審查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
二、報名
(一)報名時間:2024年3月21日至2023年3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周六、周日除外)。
(二)報名地點:沭陽縣司法局人事教育科(蘇州東路9號7樓710室),聯系電話:0527-80960766。
(三)報名方式:1.報名采取本人現場報名的方式,報名時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戶口本、相關資歷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2.年齡放寬人員需提供相關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及納稅證明。3.報名人員需對照本簡章規定的條件和要求,如實填寫《沭陽縣司法局公開招聘公證處工作人員報名表》,并提供近期2寸藍底免冠照片2張。
三、資格審核
由沭陽縣司法局組織對報名人員的資格進行現場審查,審查合格后進入筆試環節。
四、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形式,不指定復習用書,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筆試時間和地點見準考證。筆試開考比例為1:3,如未達到開考比例的,相應核減或取消招聘崗位。筆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筆試成績、排名及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將在沭陽縣人民政府網站發布。
五、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按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的人選,不足比例的,按實際符合條件人數進行面試。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本次公開招聘各環節的考試(含筆試、面試等所有考試),考生成績不低于該項考試卷面總分的50%為合格,否則,取消進入下一階段程序的資格。
筆試、面試成績均實行百分制,按各占50%的比例,累加得出應聘者的考試總成績。綜合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為準,如筆試成績仍相同,組織加試。
六、體檢、公示和聘用
(一)沭陽縣司法局根據報考者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與擬錄用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
(二)沭陽縣司法局根據報考者的綜合成績、體檢結果、考察情況等提出擬錄用人員名單,并在沭陽縣人民政府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錄用機關名稱、職位,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綜合成績以及監督舉報電話。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錄用的,按照規定程序辦理錄用手續;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錄用,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錄用。體檢費用由考生承擔。
(三)在體檢、考察(政審)、公示等環節,因報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動放棄等原因而出現人選缺額時,從該職位考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進行一次性遞補,每個職位只遞補一次。辦理錄用審批手續后,不再遞補。被錄用人員與有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者聘用協議的,由本人按照有關規定自行負責處理。
(四)錄用人員與沭陽縣司法局下屬單位沭陽縣公證處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限一年,試用期一個月,合同期滿后,根據工作需要,雙方協商一致后,可以續簽。
七、薪酬待遇
本次聘用人員工資待遇按有關政策規定,本次聘用人員各項工資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
八、其他事項
本公告由沭陽縣司法局負責解釋。
監督舉報電話:0527-8832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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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陽縣司法局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