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好地選拔優秀人才,優化師資結構,南京曉莊學院2024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72名列編制內管理的高層次人才。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z2020{9號)等規定,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本次招聘相關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rsj.nanjing.gov.cn)、南京曉莊學院網(www.njxzc.edu.cn)發布,具體招聘崗位、數量、資格條件等詳見《南京曉莊學院2024年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信息表》)。
二、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熱愛教育事業。
2.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團隊協作精神,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3.年齡要求:博士研究生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學校師資緊缺專業或具有副高職稱及以上者年齡可適當放寬。
4.具備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崗位信息表》。
5.取得祖國大陸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地區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地區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我省有關規定執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現役軍人、普通高校在讀非2024屆畢業生。
2.應聘人員與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及其他須回避的親屬關系的,不得應聘具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崗位,以及《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要求回避的崗位。
3.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4.根據2020年3月13日新頒布施行的《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招聘,被聘用到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單位3年服務期未滿的在編(在冊)人員(距服務期滿不足6個月除外)。
5.國家另有規定限制應聘到事業單位或者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
本公告為2024年長期招聘公告。所有招聘崗位自公告發布之日起接受報名,學校根據各崗位報名情況,確定各期考核人選,適時啟動考核程序。學校人力資源處將及時公示每期招聘結果,未招滿的崗位報名有效期截至2024年12月31日。
2.報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網上報名的方式,報名者可直接將相關材料發送至應聘崗位所屬學院(研究院)的報名郵箱(詳見《崗位信息表》)。發送主題以“所在單位/畢業學校+專業+學歷(職稱)+應聘崗位名稱及編號”格式注明。
3.報名需提交的材料
①《南京曉莊學院高層次人才應聘登記表》(附件2);
②身份證或護照、各階段(本科起)學歷學位證書、各層次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掃描件;
③科研項目、科研成果、科研獎勵以及其他相關獲獎證書的掃描件(論文需提供期刊封面頁、目錄頁和論文起止頁,著作需提供封面頁、目錄頁和版權頁,項目需提供立項書或結項書);
④留學回國人員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掃描件;
⑤應屆畢業生需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以及成績單掃描件。
(二)資格審查
學校對報名人員網上提交的材料進行初審,并通知初審通過人員來校進行資格復審和考核,具體時間地點以應聘崗位所屬學院(研究院)通知為準。資格復審時須提供報名材料原件,復審完畢后返還原件,復印件留存。
報名人員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對弄虛作假者取消考核或聘用資格。
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費用。
(三)綜合考核
本次招聘高層次人才,采用簡化程序、綜合考核的方式,由學校根據公開招聘有關規定組織實施。
招聘單位以電話、短信或電子郵件等方式通知應聘人員進行綜合考核的時間和地點。應聘人員應保持通訊方式暢通,并按照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綜合考核,否則按棄考處理。
綜合考核包括教學試講和面試兩個環節,視情況采取線上或線下考核方式。教學試講根據招聘崗位,確定一門專業課程(具體內容另行通知),采用說課的方式進行;面試主要對應聘人員的科研水平、綜合素養等進行綜合考核。
教學試講和面試均采取百分制,成績合格線均為60分,按照教學試講占60%,面試占40%計算總成績。
(四)心理測試
本項為考察項,不計入總成績。綜合考核時將對參加面試人員進行心理測試,主要以答題形式測試應聘人員心理健康狀態和素質能力。若心理測試結果不合格,學校有權根據實際情況取消聘用資格。
(五)考察、體檢
在綜合考核和心理測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總成績按崗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考察人員,由應聘崗位所屬學院(研究院)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師德師風等進行考察。考察工作參照《江蘇省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執行。考察合格人員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六)公示、聘用
學校根據綜合考核、考察和體檢結果,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在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南京曉莊學院網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學歷、專業、畢業院校、現工作單位、招聘考試的各項成績、總成績、排名等。
經公示無異議的人員,經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后,由學校為其辦理有關聘用手續,與其簽訂聘用合同,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崗定級。
因考察或體檢不符合要求、擬聘人選明確放棄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可由學校在該崗位的綜合考核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并報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聘用備案后不再遞補。
四、招聘紀律
應聘人員在應聘過程中或聘用后查實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視具體情形和情節輕重,分別給予取消報考資格、取消考試成績、不予聘用、記入誠信檔案庫等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招聘單位和招聘工作人員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招聘單位負責人員和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與應聘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等須回避的親屬關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響公開招聘公正性的,應當實行回避。
五、咨詢監督
招聘單位咨詢電話:詳見附件1
南京曉莊學院監督電話:025-86178111
附件:
南京曉莊學院?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