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定,浙江開放大學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
浙江開放大學:原浙江廣播電視大學,浙江省人民政府直屬高校,公益二類事業單位,預算形式為財政適當補助,是一所以開放教育為主體、多元辦學、多種教育類型協調發展的省屬現代遠程開放大學,旨在服務全民學習、終身學習、構建和完善終身學習體系。學校辦公地點位于杭州市中心,下轄10所市級開大、60所縣(市、區)開放學院。
二、招聘崗位、條件及待遇
(一)需求計劃
本次公開招聘3個崗位共4人。
崗位名稱、招聘人數及具體要求見招聘計劃表(附件)
(二)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范圍不限,凡符合崗位條件者均可應聘。
(三)資格條件
應聘人員應符合下列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業單位人員的義務;
2.具備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專業、技能條件;
3.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與崗位之間不存在按規定應當規避的情形;
5.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對應屆畢業生和留學歸國人員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含學歷、學位認證書)的時限要求為2024年9月底前。
對專業條件的要求,將結合高校專業設置目錄和本單位、崗位用人實際,按適崗優先、適當從寬的原則認定。
對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的要求,主要根據招聘單位采用的考察標準認定。本次招聘將參考公務員錄用考察的辦法進行。
對身體條件的要求,主要根據招聘單位采用的體檢標準,委托指定的體檢機構認定。本次招聘將采用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
(四)崗位待遇
招聘崗位性質為事業單位報備員額內用人,實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員享受國家規定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相關工資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與辦法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1、網上報名。時間:2024年3月23日9:00-3月28日16:00。應聘人員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http://zjks.rlsbt.zj.gov.cn/)并注冊個人真實信息后,選擇單位和崗位進行報名。每位應聘人員限報同期委托省人事考試辦組織筆試的省屬事業單位的其中一個崗位。僅注冊不報崗位,視為無效報名。
2、資格初審。時間:2024年3月23日-3月29日,應聘人員可上網查詢結果及未通過初審的理由。未通過資格初審,但仍在網上報名期限內,可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審查。
3、網上繳費。時間:2024年3月23日9:00-3月30日24:00。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在同一網址辦理網上繳費。逾期不繳費的,視為放棄報名資格。
各崗位通過資格初審并繳費的報名人數應不少于計劃招聘人數的3倍,否則相應核減有關崗位招聘人數直至取消招聘計劃。取消招聘計劃的,告知報考人員并退還報名費。
4、應聘資格的取得。已繳費人員在2024年4月24日-4月26日上網(http://zjks.rlsbt.zj.gov.cn/)下載打印準考證,并取得應聘資格。
(二)考試
考試采用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筆試、面試滿分均為100分,并按40%和60%計入總成績。
1、筆試
筆試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試院組織,具體安排以準考證為準。
時間、地點:暫定2024年4月27日(全天),杭州市內。
科目:《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客觀題)和《綜合應用能力》(主觀題)。兩個科目分上下午進行。
筆試成績預計可于5月17日前從浙江人事考試網上查詢。
筆試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1:5的比例確定各崗位入圍面試人員名單。缺考其中任何科目者不能入圍面試。
2.面試。資格復審和面試有關安排另行在我校網站通知。
應聘人員應攜帶身份證、學歷和學位證書(在校應屆畢業生可提供就業推薦表,正在申請學歷、學位認證的留學歸國人員可提供申請材料)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按指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
面試方式:綜合面試。主要考查綜合素質、專業素質、崗位匹配性等。
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該成績的人員不能進入下一環節。
(三)體檢、考察
考試完畢,根據確定的辦法計算總成績,各崗位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總成績相同的,筆試成績高者優先)等額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體檢、考察工作參考公務員考錄工作相關環節的辦法進行,以招聘單位認定意見為準。
(四)公示
經體檢、考察均合格的人員,招聘單位確定為擬聘人員,并在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招聘單位按規定辦理進人和聘用手續。
(五)其他
應聘者放棄或被取消入圍、聘用資格,或體檢、考察中出現不合格者,招聘單位研究決定是否安排人員遞補。需要遞補的,有關崗位均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
四、紀律與監督
(一)本次公開招聘有關信息指定在下列網站公布:
1.浙江開放大學網站(www.zjtvu.edu.cn,“公開招聘”欄目);
2.浙江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http://rlsbt.zj.gov.cn,事業單位招聘)。
招聘過程相關信息(資格審查、筆試、面試結果,及有關工作安排通知、遞補信息等)一般僅在招聘單位網站公布,請應聘者自行留意。
(二)對應聘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三)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監督機構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監督電話:0571-88805149(浙江開放大學紀檢監察室)
(四)有關本次招聘工作具體問題,請向招聘單位直接咨詢。
咨詢電話:0571-89913211(方老師)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