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定,浙江金融職業學院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
浙江金融職業學院為浙江省直屬公益二類事業單位,2019年12月,被教育部、財政部列為中國特色高水平高職學校和專業建設計劃建設單位,是全國首批28所國家示范性高職院校、浙江省重點建設高職院校之一,預算形式為財政適當補助。
二、招聘崗位、條件及待遇
(一)需求計劃
本次招聘需求為20個崗位25人。
崗位名稱、招聘人數及具體要求見招聘計劃表(詳見附件)。
(二)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不限。凡符合崗位報名條件者均可應聘。
(三)資格條件
應聘人員應符合下列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業單位人員的義務,具有良好的團隊合作和開拓精神;
2.具備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專業、技能條件;
3.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與崗位之間不存在按規定應當規避的情形;
5.能在崗位用人時限內及時入職;
6.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對應屆畢業生和留學歸國人員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含學歷、學位認證書)的時限要求為2024年7月底前。
對專業條件的要求,將結合高校專業設置目錄和本單位、崗位用人實際予以綜合認定。對于未列入目錄的專業,按專業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則把握。
對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的要求,本次招聘將參考公務員錄用考察的辦法進行。
對身體條件的要求,本次招聘將采用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委托指定的體檢機構認定。
(四)崗位待遇
招聘崗位性質為事業單位報備員額內用人,實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員享受國家規定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相關工資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與辦法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1.網上報名。時間:2024年3月23日9:00-3月28日16:00。應聘人員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http://zjks.rlsbt.zj.gov.cn/)并注冊個人真實信息后,選擇單位和崗位進行報名。每位應聘人員限報同期委托省人事考試辦組織筆試的省屬事業單位的其中一個崗位。僅注冊不報崗位,視為無效報名。
2.資格初審。時間:2024年3月23日-3月29日,應聘人員可上網查詢結果及未通過初審的理由。未通過資格初審,但仍在網上報名期限內,可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審查。
3.網上繳費。時間:2024年3月23日9:00-3月30日24:00。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在同一網址辦理網上繳費。逾期不繳費的,視為放棄報名資格。
各崗位通過資格初審并繳費的報名人數應不少于計劃招聘人數的3倍,否則相應核減有關崗位招聘人數直至取消招聘計劃。取消招聘計劃的,告知報考人員并退還報名費。
4.應聘資格的取得。已繳費人員在2024年4月24日-4月26日上網(http://zjks.rlsbt.zj.gov.cn/)下載打印準考證,并取得應聘資格。
(二)考試
考試分初試和復試兩輪進行,初試、復試滿分均為100分,各按50%計入總成績。
初試包括筆試和崗位素質測評,初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其中,筆試成績占50%,崗位素質測評成績占50%。
1.筆試
筆試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試院組織,具體安排以準考證為準。
時間、地點:暫定2024年4月27日(全天),杭州市內。
科目:《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客觀題)和《綜合應用能力》(主觀題)。兩個科目分上下午進行。
筆試成績預計可于5月17日前從浙江人事考試網上查詢。
筆試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1:6的比例確定各崗位入圍崗位素質測評人員名單(實際參加筆試人數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入圍人員)。缺考其中任何科目者不能入圍崗位素質測評。
2.崗位素質測評:主要測評形式為面試,滿分為100分。入圍崗位素質測評的應聘人員屆時須攜帶資格復審材料至指定地點參加資格復審,具體安排另行通知。逾時未參加資格復審者視同放棄測評資格。資格復審通過后方可參加崗位素質測評。
初試后,根據初試成績從高到低,按1:3的比例確定入圍復試人員名單(實際參加崗位素質測評人數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入圍人員)。
3.復試:主要測評應聘人員的綜合能力,主要形式為綜合面試,未達80分者不進入下一環節。
崗位素質測評、資格復審和復試具體安排:另行通知,并在學校網站公布(www.zfc.edu.cn,“師資隊伍”-“人才招聘”—“招聘動態”欄)。
(三)體檢、考察
考試完畢,根據確定的辦法計算總成績,各崗位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總成績相同的,復試成績高者優先)等額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體檢工作參照公務員考錄體檢工作的辦法進行。
考察工作參考公務員考錄考察工作的辦法進行。
(四)公示
經體檢、考察均合格的人員,學校確定為擬聘人員,并在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學校按規定辦理進人和聘用手續。
(五)其他
1.應聘者放棄或被取消入圍、聘用資格,或體檢、考察中出現不合格者,學校研究決定是否安排人員遞補。需要遞補的,有關崗位均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
2.聘用人員必須在招聘單位規定的時間內正式入職。逾期不能入職的,或在規定的時間內與招聘單位協商不成,無法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的,招聘單位有權不予保留聘用資格。
3.資格審查貫穿錄用工作全過程,在各環節發現應聘人員存在不得應聘的情形或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應聘資格或錄用資格。
四、紀律、監督與咨詢
(一)本次公開招聘有關信息指定在下列網站公布:
1.浙江金融職業學院(www.zfc.edu.cn,“師資隊伍”-“人才招聘”);
2.浙江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http://rlsbt.zj.gov.cn,事業單位招聘)。
招聘過程相關信息一般僅在浙江金融職業學院網站公布,請應聘人員自行留意。
(二)對應聘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三)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監督機構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監督電話:0571-86766921(浙江金融職業學院紀委辦公室)。
(四)有關本次招聘工作具體問題,請向學校直接咨詢。
咨詢電話:0571-86739211(蔡老師、周老師)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