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第6號令)、《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20〕9號)精神,結合崗位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我區部分中學、小學、幼兒園,共計面向社會公開招聘50名教師,現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對象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年齡一般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8年3月26日至2006年3月29日之間出生);依法退出現役的退役軍人應聘,可放寬至40周歲;
(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六)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七)招聘崗位、人數和所要求的學歷、專業等資格條件詳見《鎮江市京口區2024年集中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附件1,下簡稱《崗位表》),專業條件要求參照《鎮江市京口區2024年集中公開招聘教師專業參考目錄》(附件2,下簡稱《專業參考目錄》)進行查核。
(八)取得祖國大陸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江蘇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九)招聘條件中的“2024年畢業生”,指在2024年畢業并已取得學歷(學位)證書,且現無工作單位的人員。其中,能夠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的2024年普通高校畢業生,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可放寬至2024年12月31日;國(境)外同期畢業人員,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可適當放寬,但須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
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畢業生,若仍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檔案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以及國(境)外同期畢業且已完成學歷認證但仍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可應聘面向2024年畢業生崗位。
“三支一扶”計劃、農村教師特崗計劃、“西部計劃”“鄉村振興計劃”(含原“蘇北計劃”)等基層服務項目的志愿者,如參加基層服務項目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的,可應聘面向2024年畢業生崗位。
以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的人員,退役后1年內的,可應聘面向2024年畢業生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請不要報名應聘:
①現役軍人或國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讀非2024屆畢業生;
②與招聘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等親屬關系的,不得應聘該事業單位的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崗位;與現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的,不得應聘到崗后形成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類崗位,以及《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明確應當回避的崗位;
③2024年9月29日前,5年服務期未滿的新錄用公務員、經公開招聘被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單位聘用且3年服務期未滿的在編(在冊)人員、有規定(含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現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
④國家、江蘇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國家、江蘇省另有規定不得到有關崗位工作的人員,不能應聘相應崗位。
⑤京口區內各學校現有在編教師不得應聘。
二、應聘報名
(一)報名時間、方式
本次公開招聘采用網絡報名方式,報名、照片上傳與審核、資格初審、繳費確認均通過網絡進行。報名網址:鎮江市人事考試考工服務平臺(http://hrss.zhenjiang.gov.cn/ks/,下簡稱市人事考試考工服務平臺)。
1.報名時間:2024年3月26日9:00-3月29日16:00;
2.資格初審時間:2024年3月26日9:00-3月30日16:00;
3.陳述申辯時間:2024年3月26日-3月31日每天9:00-16:00;
4.對初審異議的處理時間:2024年3月26日9:00-4月1日16:00;
5.繳費確認時間:2024年3月26日9:00-4月2日16:00。
(二)網上確認
1.應聘人員網上如實提交報名信息和照片后,24小時后可到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和照片審核。3月29日下午提交報名信息和照片的,應及時到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審核。如對初審意見有異議,請及時向負責資格審核的招聘單位或區教育局陳述申辯,聯系方式詳見招聘《崗位表》中相應崗位的報名咨詢電話。
2.通過初審后的應聘人員須使用具有網上支付功能的銀行卡,在網上繳納報名費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應聘人員,先繳費確認,若沒有違反考試紀律,參加筆試后5個工作日內,憑相關證件到市人事考試考工中心(鎮江市桃花塢路255-19號)辦理減免報名費手續,退還報名費。
3.通過初審并完成繳費確認的人員,即視為報名成功;繳費是否成功以報名系統中的最終繳費狀態為準。
4.未按時在網上確認報名資格、上傳照片、繳納報名費的視為報名無效。
(三)崗位核減、取消和補報名
報名截止后,各崗位報名人數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將在鎮江市人事考試考工服務平臺發布公告核減、取消該招聘崗位。被取消崗位的應聘人員,可于4月3日9:00-12:00登錄市人事考試考工服務平臺改報本公告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四)準考證的打印和使用
通過資格初審和繳費確認的應聘人員,須在2024年4月17日9:00起登錄市人事考試考工服務平臺下載、打印準考證。
(五)報名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須按崗位要求和網上提示,如實填寫報名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招聘單位或區教育局根據《崗位表》中所要求的資格條件對應聘人員的報名信息進行審核。應聘人員須對照招聘崗位要求如實填報個人信息,所填專業須與畢業證書上專業完全一致,并且真實、準確、完整地填寫簡歷等個人信息,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如對資格初審結論有異議的,請在2024年3月31日16:00前向資格審核單位陳述申辯。
2.每人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資格初審通過后,不得更改報名信息。未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在報名期限內,可以改報符合資格條件的其他崗位。應聘人員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3.應聘人員在網上報名、照片審核、繳費和打印準考證過程中如有問題,請與市人事考試考工中心聯系,聯系電話:0511-84425552。
三、資格審查
(一)資格初審
招聘單位或區教育局在網上對應聘人員填寫的信息進行資格初審,并在應聘人員報名24小時內提出審核意見。
(二)資格復審
筆試成績公布后對入圍下一輪測試的人員組織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區教育局對照公告和《崗位表》所要求的報名資格條件,審核應聘人員報名材料原件(并提供復印件一份)。
資格復審內容為報名所需資格條件的證書或證明等材料原件(2024年國內應屆畢業生需提供推薦表、2024年國(境)外應屆畢業生提供入學通知和所學課程目錄);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的人員,除報名資格條件中要求的材料外,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回國人員學歷認證和所修課程目錄;
應聘面向2024年畢業生崗位的,還須簽訂未落實工作單位的承諾書(附件3)。
通過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在市人事考試考工服務平臺公告,資格復審不通過或在規定時間內不參加復審的應聘人員,取消入圍下一輪測試資格,并在報考同崗位的應聘人員中按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人選。在3:1范圍內的應聘人員,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人員,請在成績公布后保持聯系方式暢通,以便招聘單位通知資格復審或遞補,無法聯系者視為自動放棄。
四、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部分崗位還需參加專業技能測試)兩種方式進行。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授權任何機構組織考前培訓。
(一)筆試
筆試內容為學科崗位專業知識。筆試成績采取百分制,按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和各崗位招錄計劃數3倍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末位同分則一并進入)。筆試成績以50分為最低合格線,低于50分不得進入下一輪測試。
筆試時間:2024年4月20日;筆試具體時間和地點見準考證。
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應聘人員可登錄鎮江市人事考試考工服務平臺,憑本人身份證號和準考證號查詢筆試成績。
(二)面試
面試內容為招聘崗位所必需的業務能力、工作技能和綜合素質。面試采用模擬教學和答辯(部分崗位還需參加專業技能測試,具體詳見崗位表)等方式進行。面試成績當場通知應聘人員。面試成績采取百分制(參加專業技能測試的崗位,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占面試總成績的50%)。面試成績以60分為合格線,低于60分不得進入體檢、考察。
面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在市人事考試考工服務平臺公布面試成績及考試總成績。
面試具體時間另行通知。參加面試人員按有關規定需繳納面試費100元。
(三)總成績計算
筆試、面試均采取百分制,總成績按照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30%、70%比例合成。面試結束后7個工作日內在市人事考試考工服務平臺公布考試總成績,總成績以60分為最低合格線,達不到合格線者不予錄取。
考試時間地點如遇特殊情況需要調整,將在市人事考試考工服務平臺公示公告欄另行發布公告。
五、體檢和考察
在考試合格分數線內的人員,按各崗位招聘計劃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體檢、考察人選(面試或技能測試沒有形成競爭的崗位,進入體檢、考察人選的面試或技能測試成績應不低于60分)。如招聘崗位人數末位出現總成績同分,以面試或技能測試成績高者入圍;如面試或技能測試成績也相同,則加試確定名次。體檢、考察工作由招聘單位或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參照普通公務員錄用體檢和考察標準組織進行,體檢工作原則上在總成績公示結束后一周內完成。因體檢、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由招聘單位提出是否遞補的意見,并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報公開招聘綜合管理部門審核。如遞補,在該崗位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錄用審批或備案后不再遞補。
六、聘用手續
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經審核后在市人事考試考工服務平臺公示。對公示期滿無異議人員,招聘單位按有關規定程序辦理招聘人員聘用手續,并按規定與擬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并約定試用期。擬聘用人員與招聘單位訂立3年以上(含試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規解除聘用合同外,應當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3年(含試用期)。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定崗定級;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
被聘用應聘人員與原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的,由應聘人員本人自行負責處理。
以下情況取消聘用資格:
1.聘用名單公布兩個月內未到單位報到并辦理聘用手續的;
2.2024年應屆畢業生在2024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2024年國(境)外應屆畢業生須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或在2024年12月31日前仍未到單位報到并辦理聘用手續的。
3.應聘2024年畢業生崗位,在2024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書的。
七、其他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公眾的監督。
報名咨詢:聯系電話詳見《崗位表》;
政策咨詢電話:0511-89980831、0511-89980530(京口區教育局);
考務咨詢電話:0511-84425552(市人事考試考工中心);
監督電話:0511-89980833(京口區教育局),0511-80859057(京口區人社局)。
本招聘公告由京口區教育局組織人事科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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鎮江市京口區教育局
鎮江市京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