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荔灣區編外人員管理相關規定,按照“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荔灣區水務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名編外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數及崗位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專業技術崗1人(詳見附件1“崗位需求表”)。
二、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二)崗位所需條件
1.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具備基本的法律知識,具有較好的文字書寫、語言表達、組織協調、計算機應用操作能力,能勝任應聘崗位工作;
2.報考年齡、學歷等具體詳見崗位需求表;
3.年齡、學歷、學位、工作經驗等取得時間的計算截止日期為2024年3月31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3.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4.法律法規規定不宜招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按照發布公告、報名、筆試、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時間:3月18日至3月20日,共3個工作日。
2.報名方式:網絡報名。通過網上報名,所有報名表要求提交word版報名表和pdf掃描件,其余佐證材料均要提供pdf掃描件,提交報名材料郵件格式名稱統一為:考生姓名?報名材料壓縮文件包。未按要求規范提交報名材料的,自行承擔報名不成功風險。報名電子郵箱:lwqhzb2021@163.com。
3.報名要求:
(1)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報名必須使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
(2)報考人員所填寫的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全面,報名登記表發送成功后不得更改。
(3)報考人員填寫《荔灣區公開招聘編外人員報名表》,按要求填報信息后打印出來簽名、掃描發至郵箱,根據崗位需求表要求,一并發送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個人頁和首頁復印件)、畢業證、學位證、職稱證書、工作經歷等相關證明材料。報考人員提供的材料應當真實有效,如發現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資格。
(4)擬聘崗位人數與報名人數原則上要達到1:3以上的比例方能開考。在首次報名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可延長報名時間,一般適當延長3天以上的報名時間,延長報名時間仍未達到1:3以上比例的,按實際報考人數開考。
(二)筆試
筆試時間:2024年3月30日下午15:00-17:00,開考后遲到20分鐘不得入場。
考試地點:具體以實際通知地點為準。
筆試采取閉卷考試。主要測試應聘者黨的基本知識、公共基礎知識等。
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筆試結束后,在“廣州市荔灣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s://www.lw.gov.cn)公布入圍面試人員的成績。
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排序,按擬招聘人數1:3的比例(不足1:3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進入面試的人選。
(三)面試
根據崗位需求表和編外人員管理辦法的相關要求,用人單位對進入面試的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審核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屬集體戶口的須提供加蓋公章的戶主頁),學歷、學位證書,職稱證書等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審核無誤后,由用人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對通過資格審查人員進行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主要測試應聘者與所聘崗位的專業匹配性以及分析判斷能力、口頭表達能力等。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總成績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進入體檢環節。考生總成績相同的,取面試成績較高者。
注意事項:考生需攜帶身份證入場,面試前30分鐘抽簽確定面試順序。考生須于面試前30分鐘到達面試抽簽室,否則視為放棄面試。
初定面試時間: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四)體檢
依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排序,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用人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對擬聘用人員組織集中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2010〕382號)執行,體檢費由本單位根據實際費用報銷。體檢不合格或者放棄聘用的,依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人選。
(五)組織考察。體檢合格的,確定為組織考察對象。用人單位可根據實際需要確定是否對擬聘人員綜合表現進行考察。如決定考察的,由用人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對其政治思想、道德修養、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方面進行考察。組織考察不合格的,依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人選。放棄聘用的,取消應聘資格,招考單位可決定是否根據空缺名額,按照考試總成績依次等額遞補。
(六)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人選。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廣州市荔灣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s://www.lw.gov.cn)公示,公示時間不得少于3天,公示期滿沒有異議的,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擬聘用人員本人自愿放棄的,或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相關聘用手續的視為本人自愿放棄。公示中發現問題不可錄用、本人放棄錄用的,招考單位可決定是否依次遞補。
四、工資待遇
依照荔灣區編外人員薪酬待遇相關文件執行,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定與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基本工資按正式工資的80%發放(不得低于廣州市最低工資)。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
本次招聘的編外人員,采用“包干經費+績效”的薪酬方式。年包干經費含工資、個人及單位繳納的住房公積金和社會保險等,績效根據個人實際完成任務量,進行考核評定。
五、其他事項
(一)考生須誠信報考、誠信考試。應聘人員在公開招聘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取消考試資格或者聘用資格:
1.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以及惡意報考的。
2.應聘人員在考試、體檢、考察等過程中作弊的。
(二)筆試、面試時,考生須攜帶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證件。證件不齊或不符合要求者,取消筆試、面試資格。
(三)咨詢電話:020-81679217,監督電話:020-81401805。(受理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節假日除外。)
(四)本公告由荔灣區水務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