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興市南湖區教育財務服務中心是南湖區教育體育局下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負責全區中小學(幼兒園)財務服務工作。因工作需要,區教體局決定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和人數
本次公開招聘嘉興市南湖區教育財務服務中心事業編制工作人員1名。
二、招聘對象的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思想政治素質好,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和學士及以上學位。專業要求會計學或財務管理專業畢業,并已取得會計師(中級)及以上職稱。大學本科專業參考《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3年4月公布)》,對于未列入目錄的專業,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按專業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則把握。
3.年齡要求35周歲及以下(1988年3月21日以后出生),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4.具有機關或事業單位2年及以上從事財務工作經歷,時間計算截止至2024年3月21日。若應聘人員是機關或事業單位在編人員的需同時提供聘用單位蓋章的同意報考證明。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備報考資格: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或曾被開除公職的或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紀檢監察機關或者司法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受黨紀、政務處分未滿處分期限的。
(3)具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與辦法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發布公告、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和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發布公告
本次公開招聘公告及相關信息在中共南湖區委南湖區人民政府網站發布。
(二)報名(資格審查)
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現場報名形式。
1.報名時間:2024年3月21日(上午8:30-11:30)。
2.報名地點:嘉興市南湖區第二行政中心904會議室(湘溪路22號)。
3.資格審查:報名時招聘單位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者不得低于招聘計劃人數的3倍,不到規定比例的取消招聘計劃。
4.報名時須提供的證件及材料:身份證、戶口簿、學歷學位證書、職稱證書、工作單位出具的從事財務工作經歷證明(在編人員同時提供同意報考證明)。
5.下載并打印準考證??忌鷳?月29日前按中共南湖區委區政府網站區教育體育局公告公示欄中相關通知,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貼好照片),并按準考證明確的要求參加考試。
(三)考試
本次公開招聘由嘉興市南湖區教育體育局組織考試,采取筆試、面試方式進行。
1.筆試。時間為2024年3月30日,筆試主要考察專業能力、綜合應用能力等,滿分100分。
應聘人員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居民身份證(或有效身份證件),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筆試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2.面試。筆試結束后,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1:5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對象,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筆試缺考的,不列為面試對象。
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進行。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5分,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列入體檢、考察人選。面試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結束后,按照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合成計算總成績(百分制),總成績的計算公式為: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若總成績相等的,以面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
(四)體檢和考察
體檢和考察由嘉興市南湖區教育體育局組織實施??荚嚱Y束后,根據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計劃的1U1確定體檢、考察對象。若考試總成績相等,以面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
體檢工作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文件執行。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考察工作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2021〕11號)執行。主要對入圍考察人員進行資格條件的復核和德、能、勤、績、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考察。
應聘人員在體檢、考察環節中出現不合格或自愿放棄的,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不合格者不得替補)。
(五)公示和聘用
體檢、考察均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中共南湖區委南湖區人民政府網站區教育體育局“公告公示”欄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用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問題經核查不影響聘用的,由招聘單位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擬聘用人員名單公布后,不再安排替補。
擬聘用人員無正當理由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在職人員辦理報到前須與原單位解除勞動(聘用)合同。
事業單位聘用人員列入事業單位編制管理,與招聘單位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并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四、其他說明
1.本次招聘考試成績等信息將在中共南湖區委南湖區人民政府網站區教體局“公告公示”欄中發布,供考生查詢。
(http://www.nanhu.gov.cn/col/col1571437/index.html)
2.應聘人員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對提供虛假申請材料、偽造變造有關證件等行為,取消報考資格;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3.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全過程,無論在哪個環節發現應聘人員與招聘崗位條件不符的,取消報考、體檢、考察、聘用等相應資格。
4.本次公開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培訓班。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南湖區教育體育局按有關文件規定解釋和執行。
咨詢電話:0573-82058367
監督電話:0573-82838339,0573-82057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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