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于進一步改進和完善中小學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皖教〔2019〕29號)、《關于進一步完善中小學教師招聘制度落實市縣中小學教師招聘主體責任的通知》(皖教秘師〔2020〕90號)等文件精神,為做好2024年度蚌埠市禹會區中小學教師(事業編制)公開招聘工作,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
(二)堅持考試考察,擇優聘用。
(三)堅持統一規范,分級負責。
二、招聘崗位
2024年度蚌埠市禹會區中小學教師(事業編制)招聘崗位計劃共50名(見附件1)。招聘崗位計劃等信息同時在蚌埠市禹會區人民政府網站、蚌埠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蚌埠市教育局網站、蚌埠人事考試網上服務大廳統一發布。
后續相關通知及公告將在蚌埠市禹會區人民政府網站和蚌埠人事考試網上服務大廳發布。
從本次50名招聘計劃中統籌安排25名招聘計劃,用于專項招聘具有3年及以上中小學校任教經歷,且目前仍在中小學任教的人員。統籌安排1名招聘計劃用于定向招聘退役士兵和“服務基層項目”人員。
具體招聘崗位見附件1,其中:
退役士兵指服役期滿2年(含)以上且退出現役的、表現良好并由我省兵役機關征集入伍人員(或在外省入伍的安徽籍人員)。
安徽籍的認定:高(中)考錄取時為安徽戶籍或招聘公告發布前戶籍已遷入安徽省內。
“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指經安徽省統一組織、服務期滿、考核稱職(合格)以上等次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以及中央和外省組織選拔、服務期滿、考核稱職(合格)以上等次的安徽籍“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含2024年8月31日前服務期滿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18周歲以上(2006年3月1日之前出生);
3.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職業道德;
4.身心健康,能適應崗位要求;
5.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含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各科成績均合格或已取得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擬參加2024年春季教師資格認定,在2024年7月31日前可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人員);
6.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公告中涉及“年齡”條件的,如“35周歲以下”為“1988年3月1(含)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齡計算的依此類推)。工作(或教學)經歷要求,截止時間為招聘公告發布當月。因工作單位變化而中斷時間的,其在不同單位工作的時間可以累計計算。在校學生在讀期間參加勤工儉學、實習等不視為工作(或教學)經歷。
(三)崗位條件和要求中“專業”主要依據國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新舊專業對照表(2012年)》《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新舊專業對照表》《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等專業(學科)指導目錄設置。考生所學專業以畢業證書專業為準,不可以憑輔修專業報考。畢業證書上專業后面帶括號的內容,不能認定為專業(教育部公布的“專業指導目錄”中自帶括號的除外),考生只能以括號以外的專業名稱報考相符合的崗位。
考生須嚴格按照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填報,如考生所學專業在教育部公布的專業(學科)指導目錄中未出現,且招聘崗位專業要求為“XX類”或“一級學科”及類似情形的,可由培養單位提供該專業人才培養方案和教學大綱,并證明其相關性。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不符合崗位招聘條件的人員;
2.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4年應屆畢業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24年應屆畢業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人員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3.現役軍人;
4.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6.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尚在最低服務年限內的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工作人員;
7.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報考者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第六條所列情形的崗位。
四、招聘程序
(一)網上報名
1.報名方式及時間。考生登錄蚌埠人事考試網上服務大廳(網址http://www.bbrsksfwdt.cn)報名。統一報名時間為2024年3月18日9:00至3月22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網上報名。
2.報名需錄入的信息。報考人員登錄報名網站進行報名,簽署“誠信承諾書”,填寫個人基本情況、教育經歷等信息,上傳本人電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jpg格式,尺寸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訊方式。
3.有關要求
(1)報考人員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報考條件和所報考的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虛作假通過資格審查,其實際情況與報考條件規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聘用等資格。
(2)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并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和參加考試。
(二)網上資格審查
1.報考人員進行網上報名的同時,審核人員對照招聘條件逐人進行資格審查,于3月23日12:00前完成。
2.報考人員報名后至3月23日12:00前可隨時登錄報名系統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的,不得改報其他崗位;尚未審查或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可在3月23日12:00前改報。
(三)報名確認
1.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即可登錄報名系統通過網上銀行支付平臺繳納筆試費用,進行報名確認。繳費截止日期為3月23日22:00(逾期未繳費的視為自行放棄)。
2.根據安徽省財政廳、安徽省物價局財綜〔2013〕2568號文件規定,按每人每科45元標準收取筆試費用,專業測試費用按每人80元收取。
3.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可以享受減免統考筆試費用的政策。此類人員報名后,先實行網上確認和網上繳費。2024年3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期間,由蚌埠市禹會區教育體育局辦理減免筆試考試費用的審核確認手續(地址:蚌埠市涂山路335號,禹會區行政服務中心大樓12樓1209辦公室)。辦理減免手續時,報考人員應攜帶以下證明材料: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證明和低保證(原件和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原件和復印件)。上述人員均須同時提供能夠證明其與家庭所屬關系的相關證明材料(如戶口簿等)。
4.資格審查并網上繳費結束后,報考同一崗位的應聘人數與招聘崗位計劃數之比應不低于3:1,不足規定開考比例的,取消或相應核減該崗位計劃數。所報崗位因報名人數不足被取消的,報考人員可在3月24日9:00-12:00進行一次改報,逾期不再受理。對于改報的報考人員,于3月24日14:00前完成資格審查。因比例不足而被取消崗位的報考人員沒有改報其他崗位的,可在報名結束后退回所收考試費用。
(四)統一筆試
1.筆試科目和內容
2.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2024年3月31日
上午9:00—11:30《學科專業知識》(滿分120分);下午14:00—16:00《教育綜合知識》(滿分120分)。
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通過資格審查并成功網上繳費的報考人員可于3月27日13:00至3月31日14:30登錄報名系統打印筆試準考證。
3.筆試成績計算
筆試每科滿分為120分,按《學科專業知識》占60%、《教育綜合知識》占40%合成筆試成績。設定合成筆試成績(合成筆試成績=學科專業知識×60%+教育綜合知識×40%,在統計過程中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四舍五入)最低分數線為60分,達不到最低分數線的,或考生有一科無成績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報考非定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按規定執行加分政策。“大學生村官”應提供由省級組織部門出具的大學生村官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特崗計劃”應提供由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三支一扶”人員應提供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大學生服務西部志愿者應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服務期須滿2年及以上)。上述人員于2024年3月25日08:30-11:30,15:00-17:00期間,攜帶相關證書到蚌埠市禹會區教育體育局人事科(地址:蚌埠市涂山路335號,禹會區行政服務中心大樓12樓1209辦公室,聯系電話:0552-4034142)申報加分事宜,逾期不予受理。對經審核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在蚌埠市禹會區人民政府網站(網址:https://www.yuhui.gov.cn/)公示5天,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將筆試合成成績增加2分。
4.筆試成績公布
4月17日報考人員可登錄報名系統查詢個人統考筆試成績。考生如對本人筆試成績有疑問,可于4月18日12:00前申請成績復核,逾期不再受理。成績復核結果將在蚌埠市禹會區人民政府網站公布。
(五)現場資格復審
現場資格復審對象為擬入圍專業測試人員,該名單將在蚌埠市禹會區人民政府網站(網址:https://www.yuhui.gov.cn/)公布。分學段、學科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計劃數確定進入專業測試人員,其中崗位招聘計劃數3人及以下的按5:1比例確定,崗位招聘計劃數3人以上的按3:1確定,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最后一名如有多位報考人員成績相同,則一并進入。參加專業測試人員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指定地點接受現場資格復審,同時提供招聘公告中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要求的相關證書(證件)原件等材料進行審驗。經資格復審不合格或未按時參加現場資格復審的,取消其參加專業測試資格。由此出現人選缺額的,在規定時間內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一次(若出現遞補人員筆試成績并列,則同分人員均進入專業測試環節)。
具體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和相關要求等事項,將在蚌埠市禹會區人民政府網站(網址:https://www.yuhui.gov.cn/)提前公告。
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應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和普通話等級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審查時驗原件、留存復印件)。其中:
1.屬全日制2024年應屆畢業生,需提供下列四項材料之一:
(1)本人學生證原件;
(2)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3)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4)學校教務部門加蓋公章的學籍證明,并同時提供本人關于如期取得畢業證書、畢業證書專業與報考崗位專業一致的書面承諾等材料。
2.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24年畢業但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非全日制學歷教育的,須提供學校或省、市負責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該學歷層次、畢業時間以及“2024年畢業,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畢業證書待發”的書面證明、本人關于畢業證書專業與報考崗位專業一致的書面承諾等材料。
3.港澳臺學歷需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國外學歷需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原件。
4.報考有3年及以上中小學校(不含中職學校、幼兒園)教育教學工作經歷崗位的人員,須提供由單位購買經人社部門蓋章認定的繳納不少于36個月社會保險材料,并提供與社會保險相應的勞動(聘用)合同原件和復印件(截至招聘公告發布當月),以及同意報考意見書(見附件2)。
5.報考定向招聘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和退役士兵崗位的,還須提供服務基層的證書(鑒定表),其中2024年服務期滿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提供證書(鑒定表)或服務期考核合格證明、戶籍證明等相關證明材料,退役士兵須提供入伍通知書(或入伍批準存根復印件)、退役證明、戶籍證明等相關材料。
6.屬機關、事業單位在編正式工作人員的,報考所有崗位均須提供所在單位、行政主管部門和同級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意見書;區聘教師報考所有崗位須經所在單位、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各類人員提供材料具體要求見附件2。
同意報考意見書須在2024年3月22日(含)之前取得,同意報考意見書(參考樣式)見附件2。
7.已經通過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和面試的考生,需提供有效期內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并提交本人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的承諾書。筆試各科成績均合格暫未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考生,須提交本人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的承諾和有效期內的筆試所有學科成績合格的成績單。上述人員如到2024年7月31日仍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按不具備報考條件予以取消聘用資格。(可在中國教育考試網查詢(網址:http://ntce.neea.edu.cn/)。
(六)專業測試
專業測試工作由教育部門會同人社部門組織實施。蚌埠市禹會區教育體育局及時在蚌埠市禹會區人民政府網站(網址:https://www.yuhui.gov.cn/)上公布參加專業測試人員名單(準考證號碼)、筆試成績和名次等相關事項。
專業測試滿分為100分,采取無生上課、答辯等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教育教學水平和綜合素質能力、儀表舉止等。設定專業測試最低分數線為60分,達不到最低分數線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專業測試具體要求、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專業測試工作結束后,蚌埠市禹會區教育體育局根據報考人員的總成績(總成績=筆試成績<含加分>÷1.2×30%+專業測試成績×70%,在統計過程中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按照與公布的崗位招聘計劃數1:1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擬參加體檢、考察人員名單(若總成績出現并列,則依次以報考人員的專業測試成績、筆試成績<含加分>、筆試中《學科專業知識》成績、筆試中《教育綜合知識》成績為依據,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若考生各科目成績均相同,則采取加試的方法,加試方案另行公布)。
(七)體檢與考察
擬參加體檢、考察人員需按規定要求統一體檢及考察。體檢須在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
體檢工作參照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安徽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安徽省公務員局《轉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皖人社發〔2017〕10號)和安徽省委組織部、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安徽省衛生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等規定執行。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自理。
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考察應當由兩人以上組成考察組,考察中廣泛聽取意見并查閱相關檔案資料,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實寫出考察材料。
根據《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皖辦發〔2017〕24號)等文件精神,考察結束時考察對象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的,考察環節不予合格(查詢平臺: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失信被執行人查詢專欄http://zxgk.court.gov.cn)。
對體檢、考察出現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在同崗位報考人員中,按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體檢、考察遞補各不超過兩次。(若總成績出現并列,則依次以報考人員的專業測試成績、筆試成績<含加分>、筆試中《學科專業知識》成績、筆試中《教育綜合知識》成績為依據,從高分到低分確定。)
(八)公示與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蚌埠市禹會區人民政府網站(網址:https://www.yuhui.gov.cn/)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公示期滿,對沒有異議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擬聘人員,按照規定程序將有關材料報人社部門核準,辦理報批相關手續。公示后不再遞補。對違反公開招聘規定或未能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招聘崗位所要求的相應層次的學歷、學位、教師資格證書等相關證書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擬聘人員如果與原用人單位存在合同關系,須在擬聘用人員公示結束后1個月內解除與原單位聘用關系,否則取消聘用資格;對不能在招聘單位規定時間內報到上班的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安徽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事廳關于在全省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皖政辦〔2006〕13號)等規定,招聘單位須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聘用人員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事業單位新進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有關事宜
本《公告》由蚌埠市禹會區教育體育局負責解釋。
2024年度蚌埠市禹會區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有關政策及筆試、專業測試、體檢、考察等后續信息,請考生及時登錄蚌埠市禹會區人民政府網站(網址:https://www.yuhui.gov.cn/)查詢。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也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招聘工作自覺接受紀檢監察機關、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對在招聘工作中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者,依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等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特此公告。
咨詢電話:0552-4034142(禹會區教育體育局)
監督電話:
0552-4950180(禹會區紀委監委)
0552-4021355(禹會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上述咨詢服務和監督電話于正常辦公時間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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