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2024年度滁州市中小學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工作,根據《安徽省教育廳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安徽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安徽省財政廳關于中小學新任教師公開招聘的實施意見》(皖教師〔2013〕10號)、《安徽省教育廳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中共安徽省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安徽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改進和完善中小學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皖教〔2019〕29號)、《安徽省教育廳中共安徽省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安徽省財政廳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完善中小學教師招聘制度落實市縣中小學教師招聘主體責任的通知》(皖教秘師〔2020〕90號),現(xiàn)就2024年度滁州市中小學新任教師招聘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yōu)。
(二)堅持考試考察,擇優(yōu)聘用。
(三)堅持統(tǒng)一規(guī)范,分級負責。
二、招聘崗位計劃
2024年度滁州市中小學新任教師招聘崗位計劃共609名(詳見附件1)。招聘崗位計劃等信息同時在滁州市教育體育局官網(http://jytyj.chuzhou.gov.cn/)、滁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http://rsj.chuzhou.gov.cn/)及縣(市、區(qū))政府網站上統(tǒng)一發(fā)布。
從全市中小學新任教師招聘計劃中統(tǒng)籌安排部分招聘計劃,用于單列計劃定向招聘“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和退役大學生士兵。
“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指經我省統(tǒng)一組織、服務期滿、考核稱職(合格)以上等次的“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工作”、“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以及中央和外省組織選拔、服務期滿、考核稱職(合格)以上等次的安徽籍“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含2024年8月31日前服務期滿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
退役大學生士兵指服役期滿、表現(xiàn)良好并由我省兵役機關征集入伍人員(或在外地入伍的安徽籍人員);入伍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及以上學歷,或者入伍前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含新生),且在服役期間或退役后于今年及以前取得專科及以上相應學歷的人員。
從定遠縣鄉(xiāng)鎮(zhèn)中小學新任教師招聘計劃中統(tǒng)籌安排部分招聘計劃,用于招聘定遠縣戶籍(或者生源)考生。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熱愛教育事業(yè),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職業(yè)道德;
(三)具備相應的中小學教師資格(持有相應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證,或在資格復審時能提供《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和普通話水平測試成績證明且在錄取聘用前能提供教師資格證或證書編號的可以報名)。
(四)身心健康,能適應崗位要求;
(五)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其中涉及“年齡條件”的,“30周歲以下”為“1993年3月1日(含)以后出生”,研究生可放寬至“35周歲以下”為“1988年3月1日(含)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二)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yè)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24年應屆畢業(yè)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三)現(xiàn)役軍人;
(四)經教育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五)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六)按照國家、省有關規(guī)定,尚在最低服務年限內的機關、事業(yè)單位正式在編工作人員;
(七)法律規(guī)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報考者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第六條所列情形的崗位。
四、招聘程序
(一)網上報名
1.報名方式及時間。報名采用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請考生登錄“滁州市中小學教師招聘考試報名系統(tǒng)”(http://101.37.79.151)報名。報名時間為3月15日8:00至3月19日18:00,逾期不再補報。
溫馨提示:“滁州市中小學教師招聘考試報名系統(tǒng)”開放時間為3月15日8:00至考試考務工作結束。
2.報名需錄入的信息。報考人員需實名登錄報名網站,填寫個人基本情況、教育經歷等信息,簽署“誠信承諾書”,上傳本人電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jpg格式,尺寸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訊方式。
3.報考人員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報考條件和所報考的崗位要求相一致,履歷不得中斷。凡有發(fā)現(xiàn)弄虛作假、實際情況與報考條件規(guī)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聘用等資格。
4.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并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和參加考試。
(二)資格審查
1.報考人員進行網上報名的同時,各招聘單位對照招聘條件逐人進行資格審查,于3月20日12:00前完成。
2.報考人員報名后可隨時登錄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的,不得改報其他崗位;尚未審查或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可在3月20日12:00前改報。
(三)報名確認
1.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在報名網站通過網上支付平臺繳納筆試費用,進行報名確認。繳費時間為3月20日23:00前(逾期繳費確認報名無效)。
2.根據安徽省財政廳、安徽省物價局財綜〔2013〕2568號文件規(guī)定,按每人每科45元標準收取筆試費用,專業(yè)測試費用按每人80元收取。
3.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員、脫貧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貧監(jiān)測幫扶對象的報考人員,可以享受減免統(tǒng)考筆試費用的政策。考生網上報名時,選填“是否申請筆試費用減免”,并按提示要求上傳城鎮(zhèn)家庭低保證或家庭幫扶手冊或脫貧戶和防止返貧監(jiān)測戶信息采集表、享受低保人員身份證、考生和享受低保人員共同戶口簿。審核通過后,考生可以免繳筆試考試費用,直接進行報名確認。
4.網上繳費(報名確認)結束后,報考同一崗位的報考人數與招聘崗位計劃數之比,滁州市市直不低于3:1、縣(市、區(qū))不低于2:1。不足規(guī)定開考比例的,取消或相應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數,滁州市市直部分緊缺專業(yè)崗位達不到3:1比例的,經市教體局、市人社局批準可按2:1開考。招聘崗位核減、取消情況由市教體局于3月21日統(tǒng)一在市教體局網站發(fā)布。招聘崗位被取消且已成功繳費的報考人員可在3月22日8:00至12:00進行一次改報,逾期不再受理。市、縣(市、區(qū))教體局于3月22日18:00前完成對改報人員的資格審查,審查未通過或放棄改報的后期予以退還筆試費用。
(四)統(tǒng)一筆試
1.筆試科目和內容
筆試科目為《教育綜合知識》和《學科專業(yè)知識》。筆試范圍見《安徽省2024年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省命題考試筆試大綱》(詳見安徽省教育廳網站)。
2.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2024年3月31日上午9:00—11:30《學科專業(yè)知識》;下午14:00—16:00《教育綜合知識》。
筆試地點:滁州市城區(qū)(詳見準考證)。
通過資格審查并成功網上繳費的報考人員可于3月28日8:00至3月30日18:00登錄報名網站打印筆試準考證。
3.筆試成績計算
筆試每科滿分為120分,按《學科專業(yè)知識》占60%、《教育綜合知識》占40%合成筆試成績。設定筆試合成成績最低分數線為60分(含加分),達不到最低分數線的,或考生有一科無成績的,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
4.筆試成績公布
4月17日報考人員可登錄報名網站查詢個人筆試成績(不含加分項)。考生如對本人筆試成績有疑問,可于4月17日11:00前登錄報名網站自助登記申請成績復核,逾期不再受理。成績復核結果將在市教體局網站公布。
報考非定向招聘崗位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按規(guī)定執(zhí)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員可于3月28-29日工作時間向招聘單位人事部門申報加分事宜。“大學生村官”應提供由省級組織部門出具的大學生村官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特崗計劃”應提供由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三支一扶”人員應提供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辦公室監(jiān)制、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大學生服務西部志愿者應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tǒng)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對經審核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在滁州市教體局網站向社會公示5天,公示無異議的,按規(guī)定程序將筆試合成成績增加2分。報考定向招聘“服務基層項目”崗位的人員,不再實行加分政策。
(五)現(xiàn)場資格復審
現(xiàn)場資格復審對象為擬參加專業(yè)測試人員,人員名單及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和相關要求等事宜由招聘單位在縣(市、區(qū))政府網站發(fā)布(市直學校在市教體局網站發(fā)布)。資格復審工作由市、縣(市、區(qū))教育主管部門具體負責,根據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和崗位招聘計劃確定現(xiàn)場資格復審對象,其中崗位招聘計劃5人及以下的按3:1確定、崗位招聘計劃5人以上的按2:1確定,最后一名如有多位報考人員筆試成績相同,則一并進入。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現(xiàn)場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須提供資格復審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歷(學位)證書、教師資格及招聘崗位所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其中:
1.全日制2024年應屆畢業(yè)生,未取得畢業(yè)證書的,還須提供本人學生證原件和各科成績合格證明等材料,簽署本人關于畢業(yè)證書專業(yè)與報考崗位專業(yè)一致的書面承諾。
2.已修完教學計劃規(guī)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24年畢業(yè)但尚未取得畢業(yè)證書的非全日制學歷教育的,須提供學校或省、市負責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該學歷層次、畢業(yè)時間以及“2024年畢業(yè),已修完教學計劃規(guī)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畢業(yè)證書待發(fā)”的書面證明等材料,簽署本人關于畢業(yè)證書專業(yè)與報考崗位專業(yè)一致的書面承諾。
3.報考定向招聘“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崗位的,還須提供服務基層的證書(鑒定表),其中2024年服務期滿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提供證書(鑒定表)或服務期考核合格證明等相關證明材料,退役大學生士兵須提供入伍通知書(或入伍批準存根復印件)、退役證明材料。
4.申請筆試費用減免的考生,還需提供城鎮(zhèn)家庭低保證或家庭幫扶手冊或脫貧戶和防止返貧監(jiān)測戶信息采集表、享受低保人員身份證、考生和享受低保人員共同戶口簿原件。
5.機關、事業(yè)單位在編正式工作人員須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6.已具備教師資格認定條件且參加2024年教師資格認定的人員,可憑《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在“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http://ntce.neea.edu.cn查詢下載)、普通話水平測試成績證明參加現(xiàn)場資格復審。
經資格復審不合格或未按時到指定地點參加現(xiàn)場資格復審的,取消其參加專業(yè)測試資格。因此出現(xiàn)人選缺額的,在規(guī)定時間內按筆試合成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不超過兩次(遞補人員最后一名如有多位報考人員成績相同,并列進入)。
(六)專業(yè)測試
專業(yè)測試工作由市、縣(市、區(qū))教育主管部門具體負責,專業(yè)測試方案及考官遴選情況報同級人社部門備案。參加專業(yè)測試人員名單及其筆試成績名次由招聘單位在縣(市、區(qū))政府網站發(fā)布(市直學校在市教體局網站發(fā)布),同時注明:招聘崗位及數量、專業(yè)測試的程序與規(guī)則、方式和時間、地點以及招聘單位聯(lián)系人、聯(lián)系電話、監(jiān)督電話等事項。
專業(yè)測試滿分為100分,采取無生上課、說課等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教育教學水平和綜合素質能力、儀表舉止等。設定專業(yè)測試最低分數線為60分,達不到最低分數線的,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實際參加專業(yè)測試人數少于或等于崗位招聘計劃數的,考生專業(yè)測試成績須達到70分以上或當天該考場實際參加專業(yè)測試人員的平均分,方可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專業(yè)測試工作結束后,根據報考人員的總成績(總成績=筆試合成成績÷1.2×40%+專業(yè)測試成績×60%,在統(tǒng)計過程中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按照與崗位招聘計劃數1:1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擬參加體檢、考察人員名單(若出現(xiàn)總成績并列的情況,則依次以報考人員的筆試合成成績、筆試中“學科專業(yè)知識”成績?yōu)橐罁母叻值降头执_定,如考生各科成績均相同,則采取加試的方法,加試方案另行公布)。
(七)體檢與考察
市、縣(市、區(qū))教體局對擬參加體檢、考察人員按規(guī)定要求組織統(tǒng)一體檢及考察。體檢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安徽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號)、《關于進一步做好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工作的通知》(皖教師〔2011〕1號)執(zhí)行。體檢工作結束后,由醫(yī)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結論性意見,并加蓋單位體檢專用公章。體檢時須有紀檢監(jiān)察部門現(xiàn)場監(jiān)督。
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yè)成績)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xiàn),同時要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考察應當由兩人以上組成考察組,考察中廣泛聽取意見并查閱相關檔案資料,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實寫出考察材料。
根據《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zhí)行人信用監(jiān)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皖辦發(fā)〔2017〕24號)等文件精神,考察結束時考察對象仍屬于失信被執(zhí)行人的,考察環(huán)節(jié)不予合格(查詢平臺:中國執(zhí)行信息公開網失信被執(zhí)行人查詢專欄http://zxgk.court.gov.cn)。
對體檢、考察出現(xiàn)缺額的,按照規(guī)定程序和時限,在同崗位報考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體檢、考察遞補各不超過兩次。
(八)公示與聘用
市、縣(市、區(qū))按照規(guī)定在相關網站公示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時間不少于7天。公示期滿,對沒有異議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擬聘人員,按照規(guī)定程序將有關材料報人社部門備案;對違反公開招聘規(guī)定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公示結束后不再遞補。
各縣(市、區(qū))教體局按照同一崗位高分優(yōu)先擇崗的原則組織選崗,明確聘用人員具體任教學校。未能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招聘崗位所要求的相應層次學歷、學位、教師資格等證書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未在招聘單位規(guī)定時間內報到的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
根據《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規(guī)定,受聘人員須簽訂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與用人單位確立人事關系。聘用人員待遇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事業(yè)單位新進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有關事宜
本《公告》由滁州市教育體育局負責解釋。
2024年度滁州市中小學新任教師公開招聘有關政策、報名資格審查相關事宜請咨詢招聘單位,資格復審、專業(yè)測試、體檢、考察等后續(xù)信息,請考生及時登錄招聘單位所在縣(市、區(qū))政府網站或市教體局網站查詢(信息發(fā)布網址詳見附件2)。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全市各級教育、人社部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特此公告。
咨詢電話:
滁州市教育體育局??0550-3042842、3036796
瑯琊區(qū)教育體育局0550-2182905
南譙區(qū)教育體育局0550-3113221、3112552
全椒縣教育體育局0550-2302150、5035204
定遠縣教育體育局0550-4998896
鳳陽縣教育體育局?0550-6730877
天長市教育體育局?0550-7331205、7331255
明光市教育體育局?0550-8153630
中新蘇滁高新區(qū)教育局0550-3769039
安徽省滁州中學0550-3305552
滁州市第二中學0550-3023243
滁州市實驗中學0550-3515170
滁州市田家炳學校0550-2590618
筆試考試安排、筆試成績復核等有關問題請咨詢滁州市教育招生考試院0550-2177877。
滁州市教育體育局監(jiān)督舉報電話:0550-3031075、3032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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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