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南充市委組織部、中共南充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南充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南充市市屬事業單位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南人社發〔2022〕4號)的有關規定,因工作需要,我中心面向社會公開考核招聘1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公開考核招聘,擇優聘用。
二、招聘崗位及名額
詳見《南充市衛生健康信息中心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附件1)。
三、招聘方式
(一)招聘對象及范圍
面向全國公開考核招聘符合《南充市衛生健康信息中心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員。
(二)基本條件
1.報考者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身體健康,體檢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
(3)具備本公告具體招聘崗位要求的條件和資格(詳見《南充市衛生健康信息中心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報考者本人有效的畢業證所載學歷和所獲專業名稱,應與報考崗位的“學歷”和“專業條件”兩欄分別完全相符;條件不符者請勿報考,否則取消報考及聘用資格,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4)委培、定向畢業生,須征得原委培、定向單位同意。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務處分的;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6)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6號令)和《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川人發〔2006〕9號)的相關規定應當回避的;
(7)尚處于試用期內的新錄用公務員(含參公人員)及尚在規定的最低服務期限內不能流動的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期滿截止時間為2024年4月2日);
(8)有違反其他有關規定不適宜報考事業單位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資格審查、考核、體檢、考察、公示、審核確認和辦理聘用手續的程序進行。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4年4月2日工作時間內(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報名地點:南充市衛生健康信息中心(南充市順慶區和平東路和平巷15號)。
3.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報名所需提供的資料:
(1)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同底版一寸免冠近照三張;
(2)本人有效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學信網電子注冊備案表1份;
(3)統計專業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4)國外、境外留學人員報考的,出具教育部相關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如留學期間所學專業與報考崗位國內的專業名稱不一致的,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通過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相關高校或省以上相關科研機構等第三方對其留學所學專業進行認定,認定與招聘專業為相似專業的可視為專業資格條件合格(認定費用自理);
(5)如實填寫《南充市衛生健康信息中心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報名信息表》(附件2)。
4.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初審)在報名時進行。
資格審查時原則上需考生本人到場。未按要求提供報名證件(材料)以及未按時參加資格審查的,視為自動放棄考核資格,且責任自負。符合資格審查條件的發放面試通知書,憑面試通知書和身份證參加現場考核。
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全過程,在招聘的任何環節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的,均取消其報考(聘用)資格,且責任自負。
(五)考核
1.考核方式
(1)招聘人數與資格審查合格人數比例達到1:10及以上的,先進行筆試,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以1:5的比例確定參加結構化面試的人員,與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人員,一并進入面試環節。
(2)招聘人數與資格審查合格人數比例達到1:5且低于1:10的,直接進行結構化面試。
(3)招聘人數與資格審查合格人數比例低于1:5,由單位申請,經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市人社局審核同意,可將比例調整至1:3。若仍未達到,則取消該崗位當次考核招聘計劃。
(4)成績計算:按結構化面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確定體檢對象。本次考核如需進行筆試,筆試成績只作為能否進入第二輪面試環節的依據,不計入最終總成績計算。(所有成績實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原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面試方式詳見南充市衛生健康信息中心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
2.面試時間及地點:面試具體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面試當日,面試人員憑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和面試《準考證》原件按規定的時間、指定的地點準時到面試考場簽到候考。簽到時上述證件不齊備以及未按規定時間到考場簽到候考的作自動放棄面試資格處理。
3.面試成績公布:報考者面試成績當場宣布并由報考者本人簽字確認,并在南充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人事考試專欄公布。
四、體檢
體檢人員根據招聘名額確定。按面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人員,若因成績并列影響體檢人員確定的,則通過加試(面試)確定體檢人員,加試成績高者確定為體檢人員。對確定的體檢人選進行體檢。
(一)體檢標準
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0〕19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和《關于對懷孕考生參加體檢有關問題的復函》(國公考錄函〔2009〕07號)的要求執行。
(二)體檢時間和地點
體檢在選定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時間、集合地點及人員名單在南充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告,不再另行通知。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以及未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規定項目體檢的報考者,作自動棄權處理且自負其責。
(三)復檢及遞補
初次體檢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3日內申請復檢一次,逾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檢結果為準。復檢須在原體檢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申請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因體檢人員自動棄權或體檢不合格而出現的空額,按照參加面試報考者的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體檢人員(如體檢遞補人員出現成績并列,通過加試(面試)確定遞補體檢人員,將加試成績高者確定為遞補體檢人員)。如所有參加面試的人員體檢均不合格或無人可遞補,不再遞補。體檢(含復檢)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報考者承擔。
五、考察
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心理調適能力等方面進行綜合考察,并對其報考材料(證件)、資格及與報考相關的人事檔案等材料的真實有效性和報考資格進行核實確認。對考察中取消報考資格以及通過考察后報考者自動放棄出現的空額不再遞補。
六、公示
面試、體檢、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在南充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和舉報。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問題的不予受理。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擬聘用人員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可予聘用,但一經核實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其擬聘用或聘用人員資格。被公示人棄權或因被舉報查實取消資格后出現的空額不再遞補。
七、審核確認和辦理聘用手續
擬聘用人員經資格復審和檔案審查后取得聘用人員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及上編等手續。因棄權或因不符合招聘條件取消聘用資格出現的招聘名額空額,不再遞補。取得聘用資格的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到單位報到,并按照有關規定簽訂事業單位人事聘用合同,實行事業單位聘用制管理。未按規定時間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并取消其聘用資格,因此而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
八、紀律與監督
有關單位和工作人員在招聘中,應確保信息、過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聘用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對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凡違反考風考紀的,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處理。
九、特別提示
(一)招聘過程中如有相關通知(公告)、調整、補充等事項,在南充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人事考試專欄公告。因報考者不主動、不按要求登錄相關網站查閱相關信息,導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參加面試、體檢、考察、聘用的,責任自負。
(二)請報考者確保聯系方式正確、暢通,否則因無法與報考者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行負責。
(三)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南充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四)招聘單位基本情況詳見《南充市衛生健康信息中心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基本情況一覽表》(附件3)。
十、有關咨詢、監督電話
公告、政策咨詢、面試考務咨詢電話:南充市衛生健康信息中心人事科0817-2758012。
監督電話:0817-2803182(市紀委駐市衛生健康委紀檢組)。
附件:1.南充市衛生健康信息中心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
2.南充市衛生健康信息中心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報名信息表
3.南充市衛生健康信息中心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基本情況一覽表
南充市衛生健康信息中心
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