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中共清遠市委組織部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名專項工作聘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中共清遠市委組織部專項工作聘員(見附件1)。
二、招聘條件
(一)具有下列資格條件的人員可以報考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和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報考年齡為35周歲以下(1988年3月12日后出生);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有參與聚眾斗毆、賭博等妨礙社會秩序不良記錄的;
2.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受行政(政務)開除處分未滿五年或其它行政(政務)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4.曾受到過刑事處罰的;
5.有國家助學貸款違約等不良信用記錄的;
6.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能報名參加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聘用待遇
聘用人員為專項工作聘員,按《清遠市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專項工作聘員薪酬管理方案(暫行)》(清人社〔2021〕5號)的規定執行。
四、報名辦法
(一)發布信息:在清遠市人民政府網站中公告。
(二)采取現場報名方式,應聘者將《中共清遠市委組織部招聘專項工作聘員報名表》(見附件2),以及學歷、學位、職稱證書、身份證、工作閱歷的相關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于2024年3月13-19日送至中共清遠市委組織部辦公室326室,地址:清遠市清城區人民二路18號市機關大樓2號樓3樓。
五、資格審核
市委組織部根據報名情況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不合格,不得參加面試。資格審查后,通知相關人員進入面試。如符合條件人數較多,市委組織部將視情況在面試前組織筆試。
六、考試
考試形式為面試,主要考核報考人員的政治思想、專業水平、綜合素質等。
(一)面試時間地點:具體面試時間、地點等由中共清遠市委組織部另行通知。
(二)面試成績按100分計算;面試成績未達到6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
(三)考試形式和內容: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著重考察應試人員綜合分析、人際溝通、組織協調、言語表達、舉止儀表等能力水平,面試時間每人15分鐘。
(四)面試人員面試當天須攜帶本人身份證,提前30分鐘到達指定地點進行報到,未按規定報到或進入試室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七、體檢和考察
按考生考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以及招考崗位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體檢標準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執行。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可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2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體檢不合格的,按成績高低在具備候選資格人員中依次遞補。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由中共清遠市委組織部具體安排,考察內容主要包括資格復審;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身體健康狀況、工作或學習表現;是否有違法違紀行為等情況以及應聘資格條件的真實性。體檢及考察不合格人員,經審定,取消應聘人員的擬聘用資格。因考察不合格出現招聘崗位缺額的,在同一崗位中按報考人員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八、公示和聘用
擬聘用人選名單在中共清遠市委組織部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擬聘用人員有異議的,請直接向我部反映。經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的程序和權限辦理聘用手續,具體入職時間根據實際另行通知。
九、其他事項
(一)考生須誠信報名、誠信考試。凡提供虛假證件報考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已經聘用的,取消聘用;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依據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二)本次公開招聘事宜,具體由中共清遠市委組織部辦公室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763-3372566。
附件1:崗位資格條件及要求表
附件2:報名表
中共清遠市委組織部
2024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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