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東莞市虎門鎮黨建工作辦公室擬面向社會招聘黨建組織員1名?,F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具體的招聘崗位、人數和資格條件等詳見崗位表。
二、薪酬待遇
獲聘人員享受虎門鎮規定的黨建組織員薪酬待遇,試用期為2個月,入職后與東莞市虎門鎮黨建工作辦公室指定的社區訂立勞動合同,接受東莞市虎門鎮黨建工作辦公室、派駐社區的雙重領導和管理,并由東莞市虎門鎮黨建工作辦公室安排跟崗鍛煉1年。
黨建組織員起薪點(包含單位部分的“五險一金”、辦公經費等)為8.8萬元,享受一年一次的體檢,入職后可根據工作表現、年度考核、工作年限等進一步提升薪酬待遇。
三、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3.身心健康,具有適應崗位工作的身體條件;
4.滿足招聘公告、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被開除公職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報考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方式
本次招聘實行網絡報名。應聘人員應認真閱讀本公告,準確把握招聘崗位的具體條件,確認符合全部條件后,于2024年3月14日9:00至3月20日16:00登錄報名系統進行報名。網址為:https://www.qgsydw.com,網站搜索“東莞市虎門鎮黨建工作辦公室”即可查詢招聘公告和報名路徑。
2.需提交的報名資料
(1)報名表PDF掃描件(本人如實填報、簽名);
(2)身份證正反面PDF掃描件;
(3)戶口簿(戶口卡)PDF掃描件;
(4)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歷認證報告)、學位在線驗證報告(學位認證報告)PDF掃描件;
(5)其他佐證材料PDF掃描件,如黨組織關系所在支部開具的中共黨員證明;
(6)近期一寸免冠電子照片。
(二)資格初審
根據招聘條件,東莞市虎門鎮黨建工作辦公室采取現場方式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初審,時間為:2024年3月21日、22日的9:00-12:00、14:30-17:30,地點為:中共虎門鎮委黨校(東莞市虎門鎮西畔一巷5號,導航搜索“中共虎門鎮委黨?!?。應聘人員應攜帶全部報名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一式一份)在規定時間內到場接受資格初審。
凡報名信息不實、材料不齊全、不符合報考條件、不能按要求提供佐證材料、不在規定時間接受資格初審的,一律作“資格初審不通過”處理。
資格初審結果在報名截止后5個工作日內反饋。應聘人員應及時登陸報名系統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
(三)打印準考證
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及時在報名系統打印準考證。準考證打印時間另行通知。
五、考試
本次招聘采用“筆試+面試”方式。
(一)筆試
筆試主要測評基本能力。應聘人員應按照準考證載明的時間、地點和其他要求參加筆試。
如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不足3人,取消本次招聘。
筆試成績將在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通過報名系統反饋。筆試合格分數線劃定為60分。筆試成績占考試綜合成績的比例為50%,四舍五入后保留2位小數。應聘人員可登錄報名系統查詢本人筆試成績和崗位排名。
(二)面試
1.確定入圍面試人員。在筆試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高低順序和崗位招聘人數按1:5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員。未達到上述比例的,按筆試實際合格人數確定入圍面試人員。
入圍面試人員名單在東莞市人民政府網站公布。
2.資格審核。面試前,東莞市虎門鎮黨建工作辦公室采取現場方式對入圍面試人員進行資格審核,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資格審核貫穿本次招聘全過程。入圍面試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審核的,視為自動放棄;證件(證明)不全且不能在資格審核結束之日前補全或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符的,取消面試資格。
因應聘人員面試資格被取消導致面試人選出現空缺的,在該崗位筆試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按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入圍面試人員,具體由東莞市虎門鎮黨建工作辦公室電話通知有關人員,不另行發布入圍面試人員遞補公告。
3.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形式,綜合考核應聘人員的專業知識掌握運用及綜合分析、組織協調、創新等能力。入圍面試人員應按照東莞市虎門鎮黨建工作辦公室通知的時間、地點和其他要求參加面試;未按規定時間參加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
4.面試成績反饋。面試成績在面試結束后當場反饋。面試合格分數線劃定為60分。面試成績占考試綜合成績的比例為50%,四舍五入后保留2位小數。
(三)考試綜合成績計算
考試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面試成績未達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不計算考試綜合成績。
如考試綜合成績相同,按照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筆試成績仍然相同,按照面試主評委分數高低順序確定名次。
六、體檢
根據考試綜合成績的名次,按崗位招聘人數等額確定體檢人選。東莞市虎門鎮黨建工作辦公室將以電話或短信方式通知體檢人選在面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進行體檢。體檢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執行。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
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應自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東莞市虎門鎮黨建工作辦公室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能進行一次,復檢結論為最終體檢結果。復檢費用由應聘人員承擔。
應聘人員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的,由東莞市虎門鎮黨建工作辦公室按考試綜合成績名次依次遞補體檢人選。
七、考察
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察對象,考察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工作或學習表現等情況以及應聘資格條件的真實性。
八、公示與聘用
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東莞市人民政府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反映、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或反映問題不成立的人員,按照有關程序辦理聘用手續并簽訂2年期限的《勞動合同》(含試用期2個月);對反映問題經查實影響聘用的人員,不予聘用;對反映問題可能影響聘用但一時難以查實的人員,暫緩聘用,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擬聘用人員須在招聘單位指定的期限內到崗,否則取消聘用。聘用人員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依法解除勞動合同。
九、遞補
擬聘用人員放棄聘用、不予聘用、被取消聘用或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由東莞市虎門鎮黨建工作辦公室研究決定是否進行遞補。
十、其他事項
(一)本次招聘實行誠信報考。應聘人員應認真閱讀招聘公告和崗位表,并對所提供的各項信息、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有效性負責。凡填寫虛假信息或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發現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對惡意干擾報名的人員,將依據有關規定進行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二)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級基數。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教材,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社會上任何以本次招聘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保過班”、“協議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招聘組織方無關。
(四)本公告由東莞市虎門鎮黨建工作辦公室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769-85511869,聯系人:葉小姐、鄭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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