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令第6號)等文件要求,青島市生態環境所屬部分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緊缺急需人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及人數
具體招聘人數、崗位和崗位類別需求詳見附件。
二、招聘條件
應聘人員需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法律,無違法犯罪記錄;
3.熱愛生態環境保護事業,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敬業精神、道德品質和學習成績;
4.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6.符合崗位要求的其它條件。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
報名時間:2024年3月11日09:00—2024年3月18日17:00
采取網上報名的方法進行,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名時登錄網站(http://url.jiuyejie.cn/sthj/jqrc.php),進入網上報名系統,仔細閱讀注意事項,按系統要求瀏覽招聘崗位并選擇報名。
對最終確定的報考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1:3)的崗位,計劃錄取1人的,原則上取消招聘計劃;計劃錄取2人以上的,按公布的開考比例相應核減招聘計劃。
(二)資格審查
招聘單位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應聘人員須對提供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如有隱瞞情況或提供虛假材料,一經查實,將取消應聘資格。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招聘工作的全過程。
確定進入面試人員需到現場進行資格復查。現場資格復查的時間、地點等有關事宜將另行通知。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資格復查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現場資格審查時須提交以下材料:
1.報名表;
2.有效的居民身份證;
3.符合報名條件的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等材料;
4.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在職人員需提交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同意應聘介紹信。定向、委培畢業生需提交定向、委培單位同意應聘的證明;
5.與報名表同底版的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兩張;
6.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四、考試
考試采取面試和專業測試的方式進行(面試和專業測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后按不低于1:3的比例確定人選進入專業測試。各崗位通過資格初審人員與崗位招聘人員比例超過5:1的,將在面試環節前增加初試,初試成績不計入總成績。初試時間、地點、形式等另行通知。
1.面試。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主要測評考生的綜合素質或崗位技能水平及專業知識應用等方面能力。面試成績采取百分制計分,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面試成績在每個崗位或每場面試結束后當場向考生公布并于當天在青島市生態環境局官網公布。
2.專業測試。主要考查應聘人員崗位所需的綜合素質、專業知識應用、崗位專業(業務)能力水平以及潛能。專業測試成績滿分按100分計算,設置最低分數線60分,對專業測試成績未達到最低分數線的考生,不予進入考察和體檢。
3.成績核算。按面試成績與專業測試成績50%:50%的比例計算應聘人員的總成績,采用百分制計分,并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總成績相同的,按照面試成績高低順序排序。
五、考察
根據考試總成績排名,按1:2比例確定進入考察范圍人員,先進行等額考察。考察堅持正確選人用人導向,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德才兼備、以德為先,事業為上、公道正派,以事擇人、優中選適的原則,遵循突出政治標準、注重實績能力的基本要求,全面考察、綜合評價報考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并對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資格復審,對考察對象的檔案按照山東省從嚴管理干部檔案的有關規定進行嚴格審核、調查、處理。落實好干部標準,突出政治標準,對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不予聘用。考察結果作為確定擬聘用人員的重要依據之一。
六、體檢
對考察合格人員,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范圍人選。體檢一般應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
擬聘用人員公示結束前,對報考人員放棄或因考察體檢問題形成空缺的職位,青島市生態環境局報經市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備案后,可從進入同一崗位考察范圍的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
七、公示聘用
考試、考察、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青島市生態環境局網站面向社會公示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有異議的,由招聘單位按照有關規定調查處理,作出結論。公示期間,擬聘用人員放棄擬聘資格或者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可從進入考察體檢范圍的人選中依次等額遞補,并進行公示。公示期滿后不再遞補。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照管理權限報市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辦理備案手續。對反映問題影響聘用并查實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條件的,發放《事業單位招聘人員通知書》,雙方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受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期滿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有關要求
1.公開招聘將實行全程監督,工作人員和應聘人員要嚴格按照招聘簡章及有關政策規定執行,如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違反公開招聘考試紀律的行為,一經查實,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2.應聘人員在報考期間,應及時關注招聘網站發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咨詢電話:0532-82899903
監督電話:0532-82964381
請在以下時段撥打(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本簡章由青島市生態環境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