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湘人社發[2019]1號)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經縣委、縣人民政府研究同意,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一批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職數及要求
共計劃招聘全額撥款事業編制工作人員7名。具體招聘人數、崗位、資格條件等詳見《芷江侗族自治縣2024年第一批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計劃及資格條件一覽表》(附件1)。
二、招聘條件及要求
1、必須具備以下基本條件:①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③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④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⑤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⑥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①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③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④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⑤有吸毒史的人員;⑥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⑦現役軍人;⑧法律、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3、在編在崗工作人員需提供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本縣在編在崗工作人員不得報考。
4、30周歲以下指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35周歲以下指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40周歲以下指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招聘崗位有地域要求的,報考人員的戶口在公告發布之日前(含)在芷江縣,資格審查時提供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6、開考比例:資格審查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與招聘計劃數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1。少數專業特殊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領導小組批準,可以適當降低開考比例至2:1或調整招聘計劃;調整招聘計劃后仍無法達到最低開考比例的崗位,予以取消,該崗位報考人員不再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凡經批準降低開考比例開考的,設置合格分數線60分(綜合成績)。
三、招聘原則
1、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
2、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3、堅持工作需要、人崗相適,注重綜合能力和專業知識相結合。
四、招聘辦法與程序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4年3月20日至3月22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報名地點:芷江縣人社局六樓會議室。
3、報名方式:進行現場報名,考生在“芷江侗族自治縣政府門戶網”、“懷化人事考試網”下載《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附件2),要求如實填寫相關信息。
4、報名要求:
(1)每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必須一致。凡重復或多報及報名時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不一致者均予取消考試資格。
(2)報名時,需提供以下資料:
①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②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報考崗位證明材料。2024年應屆還未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大學生,需提供學校就業推薦表及畢業學校開具能取得相關證書的證明。如被確定聘用,應聘人員需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否則取消聘用資格。報考人員應取得畢業證書且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結業證書、肄業證書等不符合要求。我省技工院校中級工班、高級工班、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可以分別按照中專、大專、本科學歷,報考符合職位資格條件且不限專業的招聘職位,對有疑義的國民教育學歷(學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對有疑義的黨校學歷(學位),以省委組織部協調相關業務主管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對有疑義的技校學歷,以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認定的結果為準;
③近期同底正面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
④學信網下載并打印《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1份;未能在學信網查詢的需提供畢業證發放院校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
⑤招聘崗位限芷江戶籍的,需提交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報考人員戶籍截止公告發布之日前(含)落戶芷江縣。
(3)報考人員的專業應嚴格按照畢業證書填寫。所學專業已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但未列入招聘職位專業要求的,不符合報考條件;所學專業未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的,是否符合報考職位專業要求,由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提出意見,報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認定。
(4)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如在招聘過程中任何環節發現有違紀違規、材料不齊、提供虛假信息或應聘人員條件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等情況的,隨時取消應聘資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自行承擔。
(二)筆試
1、筆試內容:筆試內容見《芷江侗族自治縣2024年第一批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計劃及資格條件一覽表》(附件1),筆試內容不指定教材。專業知識根據報考崗位和專業確定考試內容。考試時間120分鐘,滿分100分。
2、筆試時間、地點:筆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考生憑個人身份證和準考證按時參加筆試。
(三)面試
1、面試方式:實行結構化面試。面試滿分均為100分。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計劃錄用人數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最后一名成績相同者并列入圍)。
2、面試成績的計算,分別按照去掉一個最高分,去掉一個最低分,綜合產生的平均分為最終得分(保留兩位小數),面試成績當場宣布。
3、如出現某崗位實際參加面試人數達不到有效競爭的,設置面試合格分數線70分。
4、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5、成績合成
①按筆試成績的60%,面試成績的40%計算綜合成績。
②綜合成績保留兩位小數,從高分到低分排名。綜合成績相同者,以筆試成績優先。如筆試、面試成績相同,加試筆試一次。
(四)體檢與考察
1、體檢: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入圍人選,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對入圍體檢人選體檢,同時增加毛發檢測吸毒史項目,有吸毒史的不予錄用。體檢費用自理,體檢時間及地點另行告知。
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場復檢。當日復檢和當場復檢的醫院為初次體檢醫院,復檢時間不超過當天17:30。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當日復檢、當場復檢及非當日、非當場復檢都只能進行一次,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不按規定要求進行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
2、考察: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程序。考察由招聘事業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組織實施。考察的重點是應聘人員思想政治表現、遵紀守法、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應聘資格條件等方面的情況。同時,考察組要認真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招聘崗位報考職位要求的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有效等方面的情況。
對放棄體檢資格、體檢不合格、體檢合格放棄和考察不合格、考察合格放棄所產生的空缺崗位,按該招聘計劃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次數不超過1次。
(五)公示
考試、體檢、考察等各階段工作完成后,將擬聘用人員結果在芷江侗族自治縣政府門戶網(http://www.chnzj.gov.cn)公示7個工作日,接受考生的咨詢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在擬聘公示過程中若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名資格或提供虛假資料,以及有違法違紀等行為的,一律取消聘用資格,空缺的名額不進行遞補。
(六)聘用與管理
公示無異議后,按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被聘用人員納入事業編制,按相關政策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合格人員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員在芷江的最低服務年限5年,符合條件的享受引進人才政策待遇。
五、招聘工作紀律
1.公開招聘人員實行回避制度。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或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含擬制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應當回避。招聘單位負責人和招聘工作人員在組織公開招聘或辦理人員聘用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當主動申請回避。
2.嚴格工作程序和招聘紀律,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嚴禁任何人以任何形式進行徇私舞弊,對違反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和應聘人員,視其情節輕重,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六、其他事項
1.考生報名后須隨時保持所留聯系方式的通訊工具暢通,確保能夠及時進行聯系,通知相關事項。若因考生未能關注指定網站公告信息或考生電話關機、停機影響自身考試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負。
2.本公告未盡事宜由芷江侗族自治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研究決定,相關政策由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咨詢電話:縣人社局(0745-6851351)。監督電話:縣紀委監委(0745—6821697)。
3.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點擊查看>>>
1、芷江侗族自治縣2024年第一批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計劃及資格條件一覽表
芷江侗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