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協管員管理,提高基層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水平,發揮食品安全協管員作用,進一步推進全縣食品安全治理體系建設,根據《長海縣食品安全協管員聘用、管理及考核工作方案》(長食安辦發〔2023〕2號)的規定,長海縣食安辦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食品安全協管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實行崗位公開、自愿申報、擇優聘用的用人機制。
二、招聘人數
招聘人數為30人,轄區所屬鎮,每個村(社區)聘用協管員1名(見附件1)。
三、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年齡18周歲以上,原則上不超過60周歲;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無犯罪記錄;
3.自愿參加食品安全協管工作,具有正常履行協管員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具有符合協管員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原則上城鎮協管員具有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鄉村協管員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5.在協管轄區內生活或工作,便于開展工作;
6.具備協管員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具備報名資格:
1.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審查的;
2.受組織處理或受黨紀、政紀處分尚在處分期內的;
3.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4.影響聘用或法律法規等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實施流程
(一)報名
1.報名時間:本公告發布后接受報名,報名截止時間為2024年3月12日17時00分。
2.報名方式:報名和資格初審以線上形式開展。請報考人員將報名材料發送至指定電子郵箱gzp9626@126.com報名;
3.報名材料:
(1)本人填寫《2024年長海縣食安辦公開招聘食品安全協管員報名表》(附件2);
(2)近期大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張;
(3)身份證、學歷證等材料。
(二)資格審核
報名及資格審核工作在公告發布期間同步開展。由縣食安辦根據崗位標準對報名人員逐一進行資格審核,同時核查報名人員提交材料的真實準確性,確定進入筆試環節的人選。報名人員應誠信報考,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資格。
(三)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方式。筆試考察內容側重考查食品安全相關知識、管理能力、通用能力、言語理解等綜合素質,考試時間30分鐘。滿分為100分,及格分數為80分。
(四)確定擬聘用人選
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排序。
(五)公示。工作結束后,長海縣食安辦報縣食安委領導小組研究確定聘用人選,將擬聘人員名單在長海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結束后,對無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人員,按照有關規定聘用。聘期為1年。
報名咨詢電話:0411-62493006。
本公告由長海縣食安辦負責解釋。
附件:
長海縣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