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學校事業發展的需要和《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定,浙江藝術職業學院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
浙江藝術職業學院為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廳下屬公益二類事業單位,為全日制高職院校,預算形式為財政適當補助機構,規格相當于副廳級。主要承擔人才培養、科學研究、社會服務、文化傳承創新、人才培訓、學歷提升、國際交流合作等職責,實施高等專科學歷教育以及非學歷教育。單位位于杭州市濱江高教園區。
二、招聘計劃及條件
(一)需求計劃
本次招聘需求為5個崗位共10人,均為非教學崗位。
崗位名稱、招聘人數及具體要求見招聘計劃表(后附)。
(二)招聘對象
崗位招聘對象范圍不限,凡符合崗位報名條件者均可應聘。
(三)資格條件
應聘人員應符合下列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業單位人員的義務;
2.具備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專業、技能條件;
3.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與崗位之間不存在按規定應當規避的情形;
5.能在崗位用人時限內及時入職;
6.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應屆畢業生和留學歸國人員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含學歷、學位認證書)的時限要求為2021年7月底前。
對專業條件的要求,根據高校專業設置目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和招聘單位、本崗位用人實際予以綜合認定。
對工作經歷的要求,一般按勞動(聘用)合同或招聘單位認可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認定,時間按足年足月計算到報名截止時。
對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的要求,主要根據招聘單位采用的考察標準認定。本次招聘將參考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進行。
對身體條件的要求,主要根據招聘單位采用的體檢標準,委托指定的體檢機構認定。本次招聘將采用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
(四)崗位待遇
招聘崗位性質為事業單位報備員額內用人,實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員享受國家規定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相關工資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與辦法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1、網上報名。應聘人員應于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1年5月19日24:00前登錄浙江藝術職業學院公開招聘網上報名系統報名(http://zhaopin.zj-art.com),每人限報一個崗位。網上報名系統到期將自動關閉,不再接受報名。
(1)報名表:根據網上報名系統里《報名表》的各項填寫內容。
(2)附件:以壓縮包的形式上傳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工作經歷證明,以及其他可供參考的材料電子稿。壓縮包文件名格式為“報考崗位+姓名”,壓縮包中每個文件的大小不得大于300K,壓縮包大小不得大于5M。
2、資格初審
學院根據招聘崗位所需條件,對報名人員的報名信息進行資格初審,審查結果在報名截止后5個工作日內通過報名系統對應聘者進行回復,應聘者可登錄報名系統自行查詢。
各崗位通過資格初審的報名人數應不少于計劃招聘人數的3倍,否則相應核減有關崗位招聘人數直至取消招聘計劃。學校將向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者發放準考證,并在網上公布考試有關安排。
(二)資格復審
學院將根據招聘崗位所需條件,對進入復審環節應聘者的報名信息及相關附件進行資格復審,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應聘條件不相符的,取消應聘資格。
(三)考試
考試采用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筆試、面試滿分均為100分,并分別按40%、60%計入總成績。
筆試主要考查綜合基礎知識以及崗位相關的專業知識、實踐技能。筆試后,各崗位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1:5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員名單。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主要考查應聘者的分析和解決問題能力、語言表達能力、應變能力與擬聘崗位匹配度等。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入圍下一環節。
(四)體檢、考察
考試完畢,各崗位根據確定的權重比例計算總成績,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總成績相同的,筆試成績高者優先)等額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體檢、考察工作參考公務員考錄工作相關環節的辦法進行。
(五)公示和聘用
經體檢、考察均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對象,并在規定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的問題經核查不影響聘用的,學校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六)其他
應聘者放棄或被取消入圍、聘用資格,或體檢、考察中出現不合格的情形,招聘單位將視情況研究決定是否安排人員遞補。決定遞補的,有關崗位均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
四、紀律與監督
(一)本次公開招聘有關信息指定在下列網站公布:
1.招聘單位網站:(http://www.zj-art.com,“新聞中心-浙藝公告”欄目);
2.主管部門網站(http://ct.zj.gov.cn/,政務公開/人事信息);
3.浙江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http://rlsbt.zj.gov.cn/,事業單位招聘)。
招聘過程有關信息(資格審查、筆試、面試結果,及有關工作安排通知、遞補信息等)僅在招聘單位網站公布,請應聘者自行關注。
(二)對應聘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三)應聘人員參加考試,必須嚴格遵守考試場所的疫情防控要求和相關安排。
(四)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監督機構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監督電話:0571-85211721,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廳人事處。
(五)有關本次招聘工作的具體問題,請向招聘單位直接咨詢。咨詢電話:0571-87150010(呂老師、周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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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