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寧波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有關規定,經浙江省氣象局同意,寧波市氣象局下屬事業單位寧波市氣象局機關服務中心(寧波市氣象局財務核算中心)決定面向全國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1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簡介
寧波市氣象局下屬單位寧波市氣象局機關服務中心(寧波市氣象局財務核算中心)為上級氣象部門批準設立的正處級事業單位,經費預算形式為財政全額補助,主要承擔寧波市氣象局授權的國有資產運營管理;承擔寧波市氣象局機關對外接待服務保障工作和寧波市氣象局交給的車輛管理及公務業務用車保障服務工作;負責各核算單位的財務核算和監督等工作。
二、招聘原則和辦法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和擇優聘用的辦法進行,通過筆試、面試、體檢和考核等程序面向全國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
三、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
(二)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素質;
(三)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等要求;
(四)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四、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專業、學歷和范圍及資格條件
招聘單位 |
招聘崗位 |
崗位類別 |
人數 |
崗位職責 |
招聘專業及學歷(學位)要求 |
招聘范圍 |
其他資格條件 |
寧波市氣象局機關服務中心(寧波市氣象局財務核算中心) |
財務會計 |
專技 |
1 |
承擔財務管理、會計核算等相關工作 |
財務管理、會計學、審計、會計、財務會計專業; 碩士研究生、碩士及以上學歷(學位); |
全國 |
2024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 |
備注 |
2024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報名時應提供學校推薦表,并須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到時未取得的不予錄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畢業的國(境)外留學歸國(境)人員可等同于2024年普通應屆畢業生,報考時仍未畢業的可憑國(境)外學校學籍證明報名,并須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國家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書(到時未取得的不予錄用),專業相近的以所學課程為準。未在規定時間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或認證書的不予錄用。 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畢業生(2021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畢業),或同期(2021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畢業并在2023年12月底前取得學位證書和國家教育部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的國(境)外留學人員,以及按國家政策規定可以享受應屆畢業生就業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員,可按2024年應屆畢業生身份應聘。 |
五、招聘辦法和步驟
(一)報名與資格初審
1、網上報名
時間:2024年3月6日9:00至3月8日16:00
報考者登錄寧波市考試網上報名系統(https://bmxt.nbhr.org.cn/),點擊進入“寧波市部分市本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在仔細閱讀相關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輸入個人信息,嚴格按照招聘所設條件進行報名,每位報考者只能選報一個單位一個職位,填報過程中請認真填寫報考信息。逾期不再受理注冊及報名。
2、資格初審
時間:2024年3月9日9:00至3月11日16:00
此期間,招聘單位將對應聘人員的報考資格進行初審,應聘人員提供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初審期間系統不對考生開放。
3、查詢并再次報名
時間:2024年3月12日9:00至3月12日16:00
已報名人員登錄報名系統查詢資格初審結果。通過者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未通過的可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初審。
4、繳費確認
時間:2024年3月13日9:00至3月15日16:00
報考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寧波市考試網上報名系統(https://bmxt.nbhr.org.cn/),選擇進入“寧波市部分市本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查詢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初審人員,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繳費確認,并查詢是否完成。未按時繳費確認的,視作自動放棄報考(注:完成繳費才算報名成功)。
筆試考務費標準:50元/科/人(浙價費〔2018〕21號)
報考同一崗位的繳費確認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不能低于3:1,在規定的繳費確認時間內,符合報考條件的繳費確認人數和招聘計劃數比例不足3:1的,將取消該崗位招聘。
5、下載打印準考證
時間:2024年3月28日9:00至3月30日9:30
已報名并繳費確認的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寧波市考試網上報名系統(https://bmxt.nbhr.org.cn/),選擇進入“寧波市部分市本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登錄系統,下載打印準考證。
(二)考試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筆試和面試命題均委托具有考試命題資質的獨立第三方機構命題。
1.筆試
筆試以閉卷方式進行,筆試內容為綜合基礎知識和相關專業知識,滿分為100分。
筆試時間初定為3月30日,具體時間、地點和考試注意事項詳見準考證。應聘人員憑準考證和身份證參加筆試。
筆試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入面試)。筆試成績和進入面試人員名單于筆試后15個工作日后在寧波市氣象局網站(zj.cma.gov.cn/dsqx/nbsqxj/)上公布。
2、資格復審
招聘單位將在面試前對入圍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地點將另行通知。參加資格復審者須在規定時間內攜帶報名表,連同個人簡歷、近期免冠1寸照片及相關資料(身份證、國境外學校學籍證明、學歷學位證書、學校推薦表、考試成績單、獲過獎的提供獎勵證書)等到指定地點參加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未通過者不能參加面試。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能通過資格復審;不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資格復審者視作自動放棄。因資格審查未通過或自動放棄而產生的空缺的面試名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并參加資格復審。
3、面試
面試主要測試報考者口頭表達能力、應變能力、分析能力、回答問題準確性和舉止儀表等,具體時間、地點將另行通知,考生憑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面試,面試總分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試參加對象不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視作放棄。空缺的入圍名額不遞補。
4、成績
考試總成績為筆試成績的50%和面試成績的50%之和,滿分100分。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核對象。總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排序,總成績和筆試成績都相同的增加面試。總成績以及參加體檢與考核人員名單于面試結束5個工作日之內在寧波市氣象局網站(zj.cma.gov.cn/dsqx/nbsqxj/)上公布。
(三)體檢與考核
參加體檢人員在接體檢通知后,按要求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體檢標準按照《浙江省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執行。未按要求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考生自動放棄。
體檢結束后,招聘單位將對體檢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因體檢、考核不合格或考生自動放棄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以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僅遞補一次,不重復遞補,擬聘人員名單公示后不再遞補)。
(四)公示與聘用
擬聘人員名單由寧波市氣象局報經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后,同時在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及寧波市氣象局網站上公示七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無異議,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并簽訂聘用合同。在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時將審核檔案資料,若發現招聘人員檔案資料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將取消聘用資格。
本次公開招聘監督電話:0574—89181926
寧波市氣象局
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