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教育人才隊伍建設,根據《福建省教育廳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2024年全省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公開招聘筆試服務工作的通知》(閩教師〔2024〕2號)、《泰寧縣2024年緊缺急需專業教師招聘方案》(泰教〔2023〕99號)、《泰寧縣教育局關于2024年緊缺急需專業招聘部分崗位需增設筆試情況的通告》等文件精神,現將泰寧縣教育局2024年緊缺急需專業教師招聘補充方案公布如下:
一、招聘崗位
本次緊缺急需專業教師招聘增設筆試崗位共11個(其中中學9個、小學2個)。具體的招聘崗位、專業、學歷等信息,詳見《泰寧縣2024年公開招聘緊缺急需專業教師崗位信息表》(附件)。
二、報考條件
1.符合《泰寧縣2024年緊缺急需專業教師招聘方案》(泰教〔2023〕99號)有關規定的應聘人員。
2.符合《泰寧縣教育局關于2024年緊缺急需專業招聘部分崗位需增設筆試情況的通告》中需參加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筆試的應聘人員。
三、報名時間、方法、要求及注意事項
1.應聘者直接通過網上報名。具體報名方式請報考者登錄“福建省教育考試院www.eeafj.cn”點擊“教師招考專欄”圖標,進入網上招聘平臺。
2.網絡報名時間(全省統一):3月8日8:00至3月14日17:30應聘者進行網上報名。
3.報名要求:應聘者在規定時間內上網報名,認真閱讀網上報名有關注意事項,按網上提示要求,提供準確的個人信息。如因應聘者提供信息不準確或有虛假行為而造成無法參加考試或審核不通過,應聘者本人須承擔責任后果。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核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4.注意事項:每位應聘者僅可報考1個崗位(按報名審核確認時所選報的崗位報考)
四、招聘程序
招聘按照網上報名、網上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核、聘用幾部分組成。
(一)考試辦法
1.筆試:2024年4月6日為統一筆試時間,筆試地點按準考證公布的為準。筆試成績(原始成績)設定合格線為60分,低于60分者的不予參加面試。
加分事宜:符合政策性加分條件(服務基層項目且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退役運動員)的應聘者按政策規定加分,曾通過享受各類加分政策被錄(聘)用為機關事業單位編制內工作人員的考生,不再享受各類加分。符合加分條件的應聘者,自省統一考試筆試后10日內(正常上班時間)提供加分證明材料到泰寧縣教育局人事股審核,逾期按自動放棄此類加分處理。
2.面試
(1)面試由縣教育局負責組織,同時接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指導和監督。縣教育局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擬招聘人數與入圍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有人數確定人選;棄權面試的空額可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
(2)面試內容為儀容、儀表、語言表達、技能、教學能力等,總分為100分。
(3)面試總成績合格線為60分。若招聘人數與入圍面試考生數未達到1:3的比例時,面試總成績合格線為70分及以上,方可進入體檢和考核。
(4)面試內容涉及到技能測試項目的,技能測試單項成績應達60分(百分制)及以上,達不到60分的以面試不合格論處,不予聘用。
(5)面試方案和入圍面試人員名單將及時在福建省泰寧縣人民政府網站公示,詳情登錄(http://www.fjtn.gov.cn/)
(6)面試人選資格復核。面試前,我局將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復核,資格復核主要核實應聘人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資格復核合格的發給《面試通知書》。考生資格條件的最終確認以復核為準。面試人選資格復核不合格或棄權的,在筆試成績合格考生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工作在面試資格復核期限內完成。
(二)考試成績的計算
1.應聘者筆試、面試總分為100分,應聘者的總成績(折成百分制后)按筆試成績占40%與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計算。應聘者的總成績將在福建省泰寧縣政府網(http://www.fjtn.gov.cn/)上公布。
2.同分判定:若2個以上應聘者筆試、面試合成后的總成績相同時,應聘者名次按筆試成績排列;若筆試、面試的成績都相同,則以片段教學分數高的優先。
(三)體檢
1.應聘者成績達到招聘單位聘用要求的,由縣教育局根據各學科招聘名額及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員。
2.參加體檢人員須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等證件,按時參加體檢,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放棄體檢資格。參加體檢人員必須在縣教育局指定的時間內完成所有的體檢項目,未體檢的項目視為不合格。女性報考者因懷孕需申請延期體檢的,必須提供懷孕的醫學證明并與縣教育局約定延緩體檢的最長期限。體檢工作由縣教育局負責組織。
3.應聘者體檢標準按照《福建省教育廳福建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于印發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體檢標準及辦法(2018年修訂)的通知》(閩教師〔2018〕20號)文件執行,體檢費用個人自理。
4.應聘者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的7日內提出復檢申請,由縣教育局指定醫院復檢一次,以復檢的結果為準。復檢時不得告知復檢項目,自行體檢的結果一律無效。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應聘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5.體檢缺席者,取消聘用資格,按考試總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遞補。體檢不合格所空缺的職位,按考試總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遞補。體檢合格后放棄,所空缺的職位不再遞補。
6.體檢對象屬于機關或國有企事業單位在編在職人員的,在資格復核時未能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的,最遲應于體檢前提交所在單位同意調動的證明、同意辭職的證明或解除聘用(勞動)合同的證明,否則取消體檢資格。
(四)考核
由縣教育局負責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核。考核內容主要包括考核對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能力素質、學習及工作表現、應聘資格復審等方面的情況。應聘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及時提供相關政審考核材料。應聘人員未配合我局在規定時間內完成考核且無特殊原因的,視為自動放棄考核及聘用資格。在考核時如果發現是失信被執行人且未履行義務的取消聘用資格。
(五)選崗
縣教育局根據規定的條件和程序、標準,確定考試成績、體檢結果、考核情況都合格的人員為擬聘人選。擬聘人員可以選崗,城區與鄉鎮學校分別設崗,城區學校之間、鄉鎮學校之間同一學科有兩個及以上崗位的,按擬聘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公開選擇應聘學校崗位。若招聘人數不足時經縣教育局招聘領導小組同意,可以根據各校需求緩急程度進行統籌調配,然后再行選崗。
五、聘用及待遇
確定的擬聘人員由泰寧縣教育局負責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七天。公示無異議者為受聘人選,與聘用單位簽訂就業協議。
第一輪公開招聘結束后有空缺崗位的,參加全省統一筆試但未被聘用的應聘者,可根據補充招聘公告進行報名,每位應聘者可報考1個崗位,已被聘用或擬聘用的不得參加補充招聘。根據補充招聘應聘者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照擬聘人數與進入面試人數1U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開展面試、體檢、考核、聘用等工作。
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凡在報名、考試、體檢、考核等招聘過程中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的,一經發現將取消聘用資格。
受聘人員于2024年8月10日前到縣教育局報到,受聘人員按所報考的崗位由縣教育局統一分配到具體學校,并按規定程序辦理聘用及入編手續,與報考學校簽訂聘用合同,明確雙方職責與權利,試用期為一年。聘用期內的有關待遇從2024年8月份的下半月開始按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畢業生一經聘用,須書面承諾至少在我縣教育系統服務滿5年。
六、紀律與監督
為保證招聘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由縣人社局和縣紀委派駐教育局紀檢組對招聘工作實施全程監督。
監督電話:0598-7832561(縣人社局)0598-7833889(縣紀委、監委派駐教育局紀檢組)
招聘咨詢電話:0598-7838419(泰寧縣教育局人事股)
本通告只適用本次招聘,未盡事宜由縣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泰寧縣教育局
2024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