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中學、中心小學(幼兒園):
為進一步加強我區教師隊伍建設,建立健全教師交流機制,確保我區教育事業均衡發展,經研究,決定從鄉鎮中學、中心小學(幼兒園)在編在崗教師中,通過考試,公開選調20名教師到城區中小學、幼兒園任教。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選調崗位及人數
關于2024年公開選調農村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到城區學校任教的通知學科
?學科 學段 |
語文 |
數學 |
英語 |
信息 技術 |
幼教 |
總計 |
小學 |
5 |
5 |
1 |
1 |
? |
12 |
中學 |
2 |
2 |
1 |
? |
? |
5 |
幼兒園 |
? |
? |
? |
? |
3 |
3 |
二、選調條件
(一)熱愛教育事業,具備良好的教師職業道德。
(二)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教學工作。
(三)選調教師須在本區農村中小學、幼兒園選考學科任教5周年及以上(入編時間為2018年9月以前含2018年9月,借用城區工作時間應扣除)。
(四)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具備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報考學科與本科學歷所學專業應對口,具有所任學科相應的教師資格證。(職稱評審所學本科4-6門主要課程并取得結業證書即“小四門”,不認定為本科學歷。)
(五)每人只限報一個崗位(以2023年崗位設置后聘任的專業技術職務崗位為準),學科之間不能跨報,學段之間不能跨報。
(六)語文教師必須已取得普通話二甲及以上等級證書,其他學科教師必須取得普通話二乙及以上等級證書。
(七)近5年教師年度考核(2018-2019年度、2019-2020年度、2020-2021年度、2021-2022年度、2022-2023年度)均須合格及以上,受黨紀、政紀處分且在影響期內和正在立案審查的教師,均不得參加選調。
(八)中小學語文、數學教師,近五年必須有兩年及以上班主任工作經歷。2023年9月至2024年6月期間請病假、事假累計超過15天及以上者不得參加選調考試。
三、選調方式
符合條件的教師參加2024年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組織的教師招聘筆試,按筆試成績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根據各學科選調人數按1:1比例確定擬選調人員,不再進行面試。
四、選調程序
(一)報名。符合條件的教師于2024年3月8日8:00(系統開啟)3月14日17:30(系統關閉)登錄“福建省教育考試院官網(www.eeafj.cn)”委托考試平臺報名。人事股及時對網上報名者進行資格初審,逾期不予報名。每位報名人員只能報考一個職位,報名時應認真閱讀網上報名有關注意事項,按網上提示要求,提供準確的個人報考信息。如因報名本人提供信息不準確或有虛假行為而造成無法參加考試或審核不通過的,報名本人承擔責任后果。
準考證(含考試通知單)打印:考生本人應于規定時間內(具體時間見報考網站)自行上網打印準考證(含考試通知單),作為考生進入考點的憑證。
(二)考試。初審通過的報名人員參加全省統一筆試。
筆試科目:“專業知識”和“教育綜合知識”。科目類別共設31個,由應聘者根據本人所報考崗位選擇相應的科目參加考試。
筆試時間、地點:筆試時間4月6日,筆試地點見《準考證》。考生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地點及要求攜帶相關證件準時進入考點參加考試。
(三)成績公布。4月25日后,考生可查詢筆試成績。
成績計算=“專業知識”成績×60%+“教育綜合知識”成績×40%。
(四)擬選調人員確定。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根據各學科選調人數按1:1比例確定擬選調人員。若筆試成績總分相同,則筆試成績中“專業知識”成績高者優先。
若參照以上條件后仍然并列,則以參加工作年限為依據,工齡長者優先選調。
(五)材料復審。擬選調人員提交選調條件中規定的有關材料進行復審,若出現不符合選調要求的,在同一學科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復審時間另行通知。
五、加強選調工作領導
為確保選調工作公平、公正、公開進行,區教育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區委編辦組成選調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成立由教育局紀委有關人員組成的監察工作小組,設立舉報電話,接受群眾監督,舉報電話:0599-5816926。在選調過程中,如有發現報名對象弄虛作假或通過不正當行為影響公開選調工作公正進行的,將取消選調資格,并視情節輕重追究當事人責任。
附件:筆試科目類別
序?號 |
類??別 |
1 |
幼兒教育綜合知識 |
2 |
中小學教育綜合知識 |
3 |
幼兒教育 |
4 |
小學語文 |
5 |
小學數學 |
6 |
小學英語 |
7 |
小學科學 |
8 |
小學道德與法治 |
9 |
小學音樂 |
10 |
小學美術 |
11 |
小學體育與健康 |
12 |
小學信息科技 |
13 |
中學語文 |
14 |
中學數學 |
15 |
中學英語 |
16 |
中學物理 |
17 |
中學化學 |
18 |
中學生物 |
19 |
中學思想政治(道德與法治) |
20 |
中學歷史 |
21 |
中學地理 |
22 |
中學通用技術 |
23 |
中學信息技術(科技) |
24 |
中學音樂 |
25 |
中學美術 |
26 |
中學體育與健康 |
27 |
小學綜合實踐活動 |
28 |
小學心理健康教育 |
29 |
中學綜合實踐活動 |
30 |
中學心理健康教育 |
31 |
特殊教育 |
南平市建陽區教育局南平市建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中共南平市建陽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2024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