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規定及《福建省教育廳、福建省委編辦、福建省財政廳、福建省人社廳<關于進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補充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閩教規〔2022〕3號)等文件精神,為做好2024屆福建省內本科高校優秀師范畢業生就業工作,結合我市公辦學校師資需求情況,決定組織開展我市2024年省內本科高校優秀師范畢業生雙向選擇公開招聘工作。現制定具體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福建省內本科高校2024屆優秀師范畢業生(本專業綜合評價前20%)、省內本科高校中通過二級認證師范專業的2024屆優秀畢業生(本專業綜合評價前30%),不含各級各類公費師范畢業生、委托和定向就業的師范畢業生。
二、招聘崗位、人數及資格要求
本次計劃招聘教師738人,詳見《泉州市公開招聘2024屆省內本科高校優秀師范畢業生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條件及要求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符合福建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
5.取得與招聘崗位相一致的教師資格證以及普通話二級乙等及以上等級證書,其中語文教師應取得二級甲等及以上等級證書;
6.符合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各項資格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①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②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考試嚴重違紀違規等違反錄(聘)用紀律行為的;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執行人查詢平臺查詢有失信記錄的人員;④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
報考人員在報名時不是公務員,但在報名之后、聘用之前成為試用期內公務員的,取消其本次考試或聘用資格。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二)其他條件及要求
1.招聘崗位專業要求設置為具體專業名稱的,所學專業與所列專業一致者方可報考;專業要求中的“××類”,以《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專業指導目錄(2024年)》中“××類”所列專業的人員方可報考。報考人員專業的確認,以畢業證書所署的專業為準。所學專業與所需專業應該一致,且該專業的學歷(位)層次也必須與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學位要求相匹配。報考人員專業的確認,以畢業證書所載明的專業為準。報考人員的專業、學歷和學位條件三者之間需一致。
2.報考人員最遲須于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學歷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普通話證書等相關證書。
3.報考人員取得的學歷、學位須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詢認證。
四、報名方式
1.報名時間:2024年2月18日—2024年2月24日。
2.報名方式:此次考試報名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符合條件的報考者請于報名截止日期前通過福建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服務平臺(http://220.160.53.33:8903/home),進行注冊、提交資料、上傳照片。每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1個符合條件的崗位,報名成功后不得改報,報考人員應慎重選擇報考崗位。考生在報名時,還需同步上傳學校出具的優秀師范畢業生證明、報考人員所在高校提供的本專業綜合評價前20%或本專業綜合評價前30%(通過二級認證師范專業)的證明材料,未上傳相應證明材料的視為不符合該崗位條件。
3.資格審查:報名者可在報名成功后1日內接收平臺公眾號推送的資格初審結果,或登錄福建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服務平臺(http://220.160.53.33:8903/home)查詢資格初審結果。申訴截止時間為2024年2月25日12:30,逾期不予受理。
報考人員所填寫的報名信息、聯系方式(包括移動電話、家庭電話、郵箱、地址等)等應準確無誤,保持暢通,因有誤而影響招聘考試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負責。
擬進入面試、體檢、考察階段,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及組織人事部門將對報考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復核;辦理聘用手續時,組織人事部門還將對報考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再復核。資格條件的最終確認以組織人事部門再復核為準。
五、考試
面試時間:2月29日。
面試由泉州市教育局或各縣(市、區)教育部門按照屬地統一組織(具體面試時間、地點、方式由各招聘單位根據教育教學工作進度要求另行通知),參照結構化面試方式,主要考核考生的教育教學綜合素質,由面試評委評分后當場公布成績。面試評委由7人及以上組成,采取去掉一個最高分、一個最低分,取算術平均分數的方法確定報考者的面試分數。面試成績總分為100分,合格線為70分,成績采取四舍五入取小數點后2位,未達到合格線者不予聘用。報考市直公辦學校的成績在市教育局網站上公示7天,報考各縣(市、區)教育部門下屬公辦學校的成績在各縣(市、區)政府網站上公示7天。
報考人員應攜帶本人身份證、就業協議書(內容空白且要求份數完整,學校采取網簽形式的除外)參加考試。招考單位根據崗位招聘人數,在面試成績合格線以上的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選,并簽訂就業協議書。若面試成績相同,可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根據編制情況和教育教學需求,商當地人社部門研究提出體檢對象的確定方式,并報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同意后實施;若招聘單位編制不足或原有招聘計劃已滿足教育教學需求,則加試一場面試,面試成績排名以加試成績為準,決定體檢對象。
六、資格復審
(一)資格復審時間
體檢前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的具體時間和相關事宜另行通知,請考生及時關注泉州市教育局、各縣(市、區)政府網站相關通知。
(二)資格復審對象的確定
體檢前在達到面試成績合格線的人員中,根據崗位招聘計劃數,按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確定資格復審人選;若同一崗位最后一名資格復審人選有2個及以上報考人員成績相同,則加試一場面試,綜合成績排名以加試成績為準,取加試成績高者進入資格復審。
(三)資格復審所需材料
1.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2024屆畢業生暫未發放的由本人提交承諾可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有關證書的承諾書(附件2)、所在學校提供可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有關證書的證明,但2024年8月31日前必須提供所有原件,否則不予聘用),教師資格證和普通話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和普通話等級證書的提供《未取得教師資格證及普通話等級證書等原件承諾書》(附件3));
2.福建省內本科高校2024屆優秀師范畢業生應提供優秀師范畢業生證明、報考人員所在高校提供的本專業綜合評價前20%或本專業綜合評價前30%(通過二級認證師范專業)的證明材料;
3.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資格復審注意事項
資格復審時,應按要求提供相關證件原件、證明材料,否則取消其聘用資格;如遇不符合報考條件,或網絡報名所填寫信息不實導致被取消聘用資格的,由報考人員承擔全責。
報考人員應依法如實報告本人是否存在違法犯罪記錄,并提交《入職承諾書》和同意入職查詢書面材料,未提交相關材料的不得予以聘用。擬聘用教職員工的準入查詢工作由中小學校在全國教師管理信息系統的教職員工準入查詢模塊中提交查詢申請,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并查詢結果。經教育行業從業申請人違法犯罪記錄信息前置查詢后,如果經查詢反饋有《福建省教職員工準入查詢工作實施方案(試行)》《關于開展預防校園性侵專項行動的通知》(泉檢發〔2019〕14號)《教育行業從業申請人違法犯罪記錄信息前置查詢制度(試行)》(泉檢發〔2019〕15號)規定不得或不宜從事教育行業的違法犯罪記錄信息,取消其本次聘用資格。
經復審不具備報考條件者取消體檢資格或棄權的,在面試成績合格線的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
七、體檢與考察
(一)體檢
1.體檢由泉州市教育局或各縣(市、區)教育部門按照屬地統一組織,按《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2018年修訂)》的標準執行,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考生,可在接到體檢結論的7日內申請復檢1次,復檢醫院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指定,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棄權的,可按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體檢費用個人自理。
2.女性報考人員因懷孕需申請延期體檢的,應提供懷孕的醫學證明并與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約定延緩體檢的最長期限,待所有體檢項目全部合格后方可辦理入職手續。
3.體檢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二)考察
用人單位按1:1的比例對考試、體檢均合格的報考人員組織考察。通過采取查閱檔案、學歷學位等資格條件驗證、違法違紀情況調查、信用情況調查、違法犯罪記錄信息前置查詢等方式對體檢合格者進行全面考察。考察包括核實報考人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重點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業務能力、工作實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進行考察,并對報考人員個人檔案進行審核。若報考人員檔案無法在6月20日前寄達,報考人員須于考察時同步提供原檔案寄存單位出具的查檔情況函(附件4)。
報考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及時提供相關考察材料。報考人員未配合招聘單位在規定時間內完成考察工作且無特殊原因的,視為自動放棄考察及聘用資格。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公示與聘用
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選,根據招聘單位(學校)屬地分別在泉州市教育局或各縣(市、區)政府網站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其中,同一崗位涉及多個聘用學校的,由報考人員按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優先選擇聘用學校,面試成績相同的,按照體檢對象的確定方式決定優先選擇順序。公示期滿不影響聘用的,經政府人事行政部門核準后,由用人單位按有關規定與考生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轉正;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九、其他事項
(一)本次招聘相關信息將通過泉州市教育局、各縣(市、區)政府網站發布,應聘人員應及時關注各招聘單位網站相關信息。
(二)擬聘用人員的最低服務年限(含試用期)按照各縣(市、區)規定執行,最低服務年限內不允許通過調動方式調離所在學校或單位。被認定為高層次人才或享受相關人才政策優惠的引聘人員,最低服務年限按《泉州市高層次人才認定和團隊評審及政策支持規定》《泉州市“基礎教育人才引進行動”工作方案》等文件規定執行。
(三)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嚴格遵守保密規定和回避制度。本次考試紀律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有關規定執行。本次考試回避規定按照《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的通知》(人社部規〔2019〕1號)有關規定執行。
(四)對報考人員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全程,一經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招聘公告規定或不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或提供虛假信息(含考察期間提供的證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試、聘用資格直至解除聘用合同。
(五)未盡事宜由泉州市教育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595-22781630。
(六)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各縣(市、區)人社部門、市人社局監督。監督電話:0595-22112393。
附件:1.泉州市公開招聘2024屆省內本科高校優秀師范畢業生崗位信息表
泉州市教育局
2024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