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更好實施“才聚荊楚”工程,促進高校畢業生留鄂來鄂就業創業,滿足各級各類事業單位用人需求,建設高素質專業化事業單位干部人才隊伍,服務社會公益事業發展,為湖北建設全國構建新發展格局先行區提供人才支撐,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等有關文件精神,市人社局將組織我市事業單位采取統一筆試形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442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4.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或技能條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具體條件
詳見《隨州市事業單位2024年統一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
(三)以下人員不能應聘
1.現役軍人;
2.全日制高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和尚未解除黨紀、政務等處分的人員;
4.在各級公務員招錄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5.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等應當執行回避制度的人員;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對象、單位、崗位及資格條件
(一)除有政策依據的相關群體外,本次招聘面向符合崗位條件的應往屆高校畢業生和各類社會人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退役軍人保障法》,同等條件下,優先招錄、招聘退役軍人。
(二)本次招聘的具體單位、崗位及資格條件詳見《崗位表》。
(三)對崗位條件相關問題可咨詢招聘單位,聯系方式見《隨州市事業單位2024年統一公開招聘單位咨詢方式一覽表》(附件2,以下簡稱《咨詢表》)。
三、報名
(一)報名渠道
本次統一公開招聘考試的注冊、報名、查詢、繳費、打印準考證等,通過湖北省人事考試網進行,網址為https://rst.hubei.gov.cn/hbrsksw/。
(二)時間安排
1.注冊:2024年2月19日9:00至2月27日15:00,報考人員注冊,接受個人基本信息認證。在2023年全省事業單位統一公開招聘中已成功注冊為湖北省人事考試網用戶的人員,無需重新注冊,但可以更新相關信息。
2.報名:2024年2月21日9:00至2月27日17:00,注冊成功人員選報崗位,填寫報考信息,接受招聘單位資格審查。每人限報1個崗位。2月21日至2月26日,省人事考試院將每天發布一次報名數據,供報考人員參考。2月27日17:00,報名窗口準時關閉。
3.資格審查:2024年2月21日9:00至2月28日9:00,招聘單位網上進行資格審查,考生可同步查詢審查結果。
4.繳費確認:2024年2月28日9:00至3月1日24:00,資格審查通過的報考人員繳費確認報名。未按期繳費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2月28日9:00至2月29日24:00,符合相關規定的考試費用減免對象,按湖北省人事考試網相關要求申請減免。
5.崗位調整和改報:繳費確認環節結束后,對報名人數達不到規定開考比例的招聘崗位,需要取消、核減或降低開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由招聘單位提出調整申請,主管部門核準后報市人社局備案(各縣市區崗位由各地人社部門匯總審核后報送市人社局),并通過市人社局官網公布調整情況。已報名確認及繳費但招聘崗位取消的報考人員,接到招聘單位通知后,可于3月6日12:00前改報其他崗位。期間相關報考人員因條件不符未成功改報其他崗位,以及無法正常聯系或接到通知后未改報的,視作放棄改報權利,退還已繳費用。
6.打印準考證:2024年3月26日9:00至3月30日9:00,已確認報名人員自行登錄湖北省人事考試網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如遇打印問題,請登錄該網站查詢或與隨州市人事考試院聯系解決。網上報名技術咨詢及繳費確認、準考證打印、筆試考務咨詢電話:0722-3228567。
(三)報名注意事項
詳見《隨州市事業單位2024年統一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考指南》(附件3,以下簡稱《報考指南》)。
四、筆試
(一)筆試科目及時間、地點
1.時間:2024年3月30日(星期六)上午
2.科目:08:30—10:00?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10:00—12:00?綜合應用能力
3.地點:詳見準考證。
(二)筆試類別和內容
1.針對不同招聘崗位特點,按綜合管理類(A類)、社會科學專技類(B類)、自然科學專技類(C類)、中小學教師類(D類)、醫療衛生類(E類)五個類別分類設考。其中:中小學教師類(D類)綜合應用能力科目分為小學教師崗位(D1)和中學教師崗位(D2)兩個子類。
2.考試內容參見湖北省人社廳官網的“湖北省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專欄、湖北省人事考試網的“事業單位招聘考試”專欄的《考試大綱》。
3.除《崗位表》中標明的免筆試崗位,其他所有崗位的考生均須參加統一筆試中相應類別的兩科考試。
(三)開考比例
為實現競爭擇優,原則上按崗位計劃數和報名人數不低于《崗位表》規定的面試入圍比例開考。涉及降低開考比例的,按降低后的比例執行。
(四)筆試成績
筆試成績將于筆試后一個月左右,通過隨州市人社局官網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官網發布。同時發布筆試卷面成績最低合格線,低于最低合格線的考生不能進入下一招聘環節。
五、面試
(一)面試重點測評應試人員與崗位相適應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內容,測試應試人員的綜合素質和相關能力及綜合運用專業知識解決工作中實際問題的能力。面試一般采取結構化面試、說課試講、技能測試、現場表演、實際操作、無領導小組討論等形式進行。
(二)各招聘單位根據《崗位表》中規定的面試入圍比例,按考生報考崗位依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面試入圍人選。面試入圍人員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由招聘單位提出取消、核減或者保留崗位的申請,主管部門核準后報當地人社部門備案,并公布調整情況。
(三)面試入圍人員須攜帶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參加面試資格復審。在職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報考的,須經本人所在單位同意,并在資格復審階段提供單位同意報名的書面證明材料。隨州市范圍內的公辦教師報考的,須經當地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并在資格復審階段提供當地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報名的書面證明材料。面試入圍人員不按指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能進入面試。面試人選出現缺額的崗位,按該崗位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四)面試前在人社部門網站或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網站發布面試公告,相關事宜以面試公告為準。
(五)各單位面試公告發布后,在距面試日5天內,因考生棄權等因素造成入圍人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可不再遞補。除招聘單位另有要求外,面試成績最低合格線為60分。面試公告將明確,對于入圍面試或實際參加面試人數與崗位計劃數之比等于或小于1:1的崗位,另行設置面試成績最低合格線。低于最低合格線的考生,不能進入下一招聘環節。
六、考試成績計算
(一)成績權重。筆試、面試成績折合成百分制成績后,分別按40%和60%的權重計入總成績。按照有關規定直接進行面試的,不計權重;涉及在面試環節開展專業測試的,在面試公告中明確專業測試的成績占比。
(二)計分方法。《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綜合應用能力》卷面滿分均為150分,共計300分;面試滿分為100分。考生筆試成績=(《職業能力傾向測驗》+《綜合應用能力》卷面得分)÷3;考生面試得分即為面試成績。考生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直接進行面試的,面試成績即為考生總成績。
(三)加分政策。根據國家和我省關于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參軍入伍的政策要求,對服務期滿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計劃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人員、在軍隊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實行加分政策優惠。上述人員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各項目縣以上主管部門資格審核合格(其中,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由縣以上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審核),報招聘單位的主管部門審核匯總并按程序公示人員名單,對筆試卷面成績達到最低合格線的人員,由人社部門統一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筆試成績上增加5分。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須于3月7日至3月14日期間提出申請。申請方法和相關要求詳見《隨州市事業單位2024年統一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加分事項說明及申請表》(附件4)。
七、體檢、考察
(一)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依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體檢、考察人選。
(二)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相關行業有職業準入規定的,按相關規定執行。招聘殘疾人的,合理確定體檢條件。體檢結果以體檢機構出具的正式體檢結論為準。需要進行復檢的,復檢機構在具有資質的體檢機構中隨機確定,復檢只能進行一次。
(三)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門和招聘單位負責,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注重對應聘人員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并對應聘人員的報考資格進行再次復審。
(四)考生自愿放棄、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單位可按照總成績排名依次遞補體檢或考察人員。
八、公示及備案
(一)招聘單位根據考察結果由領導班子集體研究確定擬聘人選,經主管部門審定,在主管部門官網(或官方信息發布平臺)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或雖有異議但經調查不影響聘用的,由主管部門報人社部門審核備案。
(二)公示中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證屬實的,不予聘用備案。公示中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備案,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備案。
九、聘用
(一)經人社部門審核備案后,招聘單位及時通知新聘人員報到,與其簽訂聘用合同,約定試用期且計入聘期,實行崗位管理,執行有關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二)被聘人員自接到通知20日內無正當理由沒有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招聘單位可根據需要按總成績排名遞補人員,按上述程序重新辦理相關事宜和手續。
十、違紀違規行為處理
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規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員,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處理,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本公告在隨州市人社局官網發布,公告中有關政策口徑由市人社局負責解釋。《崗位表》中所列內容,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解釋,咨詢方式詳見公告附件2《咨詢表》。
隨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2月19日
附件:附件1:隨州市事業單位2024年度統一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分4張表).xlsx
附件:附件2:隨州市事業單位2024年統一公開招聘單位咨詢方式一覽表(分4張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