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652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湘人社發〔2019〕1號)和《關于下達2021年第一批中小學教師招聘計劃的批復》(平編辦發〔2021〕11號)文件,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平江縣高中教師70名。現將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情況簡介
平江,是一個山區縣、人口大縣,也是一個教育大縣。公辦全日制普通高中學校七所、中等職業技術學校一所。
1、城區學校:平江一中、平江二中、平江職校,位于平江縣城。
2、農村高中:平江三中,位于“五里十將軍”的長壽鎮;
平江四中,位于平江縣天岳幕阜山麓、湘北重鎮南江鎮;平江五中,位于平江縣西部的伍市鎮;平江七中,位于平江縣安定鎮;平江十中,位于平江縣石牛寨景區之畔的虹橋鎮。
二、招聘計劃和職位信息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平江縣高中教師共70人,城區高中14名,其中一中3名,二中7名,平江職校4名;農村高中56名,其中三中18人;四中14人;五中5人;七中8人;十中11人。具體職位信息詳見《2021年平江縣公開招聘高中教師(第一批)崗位表》附件。
三、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技能條件、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5.年齡在18周歲以上(2003年5月1日前出生),本科學歷25周歲以下(1995年5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學歷30周歲以下(1990年5月1日以后出生)。
6.符合招聘崗位所需要的學歷、專業、教師資格證等條件。詳見《2021年平江縣公開招聘高中教師(第一批)崗位表》。
(二)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本縣在編工作人員、特崗教師和鄉村小學教師;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4.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5.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6.法律、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招聘報名
1.報名方式、時間和地點
報名方式:現場報名(自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戴口罩,提供“健康碼”截屏圖片)
報名時間:2021年5月6日—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5:30),共三天。
報名地點:平江縣教育局(前棟4樓408室)
湖南師范大學應屆畢業生在校園內設點報名一天,時間由湖南師范大學招生就業處通知。
2.資格審查
招聘單位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應聘人員必須對報名提供的信息負責。應聘人員攜帶招聘崗位所要求的相關有效證件原件、復印件和帶二維驗證碼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上查詢),以及近期免冠小一寸照片1張。主要查驗應聘人員的身份證、學歷證書(2021年應屆畢業生可憑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教師資格證等原件。
3.報名要求
①報考者的出生日期以本人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為準。
②報考者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學科)報名。報名時,應仔細閱讀本公告及相關職位的資格條件,并對所報考單位的工作職責、性質、內容及所在地域、環境、條件等情況進行適當必要的了解,慎重、理性報考。報名時應誠信報考,并簽訂誠信考試承諾書,如實填報個人信息,確保材料真實性和來源合法性。有時間要求的畢業證書、資格證書、成果和業績等材料截止時間為公告發布之日。有專業要求的崗位,要與崗位要求的最低學歷專業匹配。對違反誠信報考規定,有弄虛作假、提供虛假信息、偽造變造相關證件、證件來源不合法等惡意獲取考試資格的行為,一律取消考試和聘用資格,并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理。
五、招聘考試
本次招聘采取面試、組織考察等方式進行。
1.面試采取上微課和當場提問作答的方式進行,實行百分制記分。面試使用的教材為平江縣普、職高學校2020年下——2021年上期使用的教材。
2.本次招聘不設開考比例,面試實際參考人數沒有形成競爭的崗位設定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按同一組評委對該組所有實際參考人員的平均分85%計算,未達到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視為不合格。
3.面試結束后,根據面試成績按招聘崗位從高到低進行排名并公示。
4.同分優先處理辦法
面試成績相同的,按下列方法處理:①以學歷層次較高者優先;②如再相同,以專業技術職稱較高者優先;③如再相同,以有高中教學經歷者優先。
面試時間、地點待報名工作結束后另行公示。
六、體檢
按照招聘職位計劃1:1的比例,在參加面試人員中按考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印發〔2016〕140號)有關規定執行。體檢費由考生負責,體檢時間另行公示。
七、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程序。由招聘單位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重點考察應聘人員的遵紀守法、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情、應聘資格條件等情況。核實其是否符合報考條件,提供的報名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有效。具體考核辦法參照《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2013]2號)執行。并形成具體的考察結論。
八、遞補
因考察或體檢不合格、自愿放棄等各種原因出現人員缺額的依次遞補,遞補原則上不超過2次。
九、公示
1.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會同招聘單位根據考試成績、體檢結果和考察情況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平江縣政府門戶網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2.公示期間查實有嚴重問題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3.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出現崗位空缺時不再遞補。
4.參加了本次招聘體檢后,自行放棄聘用的,進入誠信失信記錄庫,三年內不得參加本縣教師招聘考試。
十、辦理聘用手續
公示期滿后無異議的人員,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由應聘對象選擇學校(崗位),經平江縣人社局審核備案后辦理聘用及相關手續,三年聘用合同期內不得調動、考研脫產學習、辭職。拒不履行服務最低年限的,服務年限每少一年,按每年2萬元進行違約處理。
十一、組織領導
平江縣教育局具體負責本次招聘工作的組織實施,同時接受平江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的全程指導和監督。
十二、招聘紀律
公開招聘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社會關注度高。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高度重視,根據工作職責公平公正搞好公開招聘工作。紀檢監察部門負責對招聘工作全過程進行監督。公開招聘工作要嚴格按規定程序和紀律要求進行,凡違反程序或工作紀律的,將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文件嚴格追究責任,進行嚴肅處理。
特別提醒:
1.公告、考生注意事項、成績及公示名單等相關信息均公布在平江縣政府門戶網。
2.凡應聘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參加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辦理聘用手續等情況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招聘資格。資格審查將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招聘條件,弄虛作假的,取消應聘資格,問題嚴重的要追究責任。
3.本次公開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假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班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應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十二、咨詢電話
報名和成績咨詢電話:
0730—6234682(平江縣教育局政工人事股)
0730—6292370(平江縣人社局事業股)
監督電話:
0730—6263535(平江縣紀委監委)
0730-6234772(平江縣紀委派駐教育局紀檢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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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