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運城永濟市事業單位招聘報名條件及招考范圍
《2024年運城永濟市事業單位招聘考試公告(167人)》已于2024年2月20日發布,本次運城永濟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67名,報名條件及招考范圍如下:
(一)應聘人員應具有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年滿18周歲;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
3.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4.具有報考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
5.符合崗位要求的身體和其他條件;
6.職業院校畢業生在參加事業單位招聘時,與普通學校畢業生同等對待。在符合專業等其他條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可報名應聘學歷要求為大學本科的崗位,高級工班畢業生可報名應聘學歷要求為大學專科的崗位。
7.“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崗位”用于招聘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晉西北計劃)和參加我省“選聘大學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錄用的選調生)、“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業技術推廣服務特設崗位計劃”等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人員,在軍隊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勞動合同期滿的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崗位人員,可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崗位”。
報考“退役軍人專項崗位”、“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崗位”,須同時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年齡、學歷、專業等要求,報考退役軍人專項崗位的退役軍人需在服役前1年內取得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憑入伍通知書、退役證書等相關資料,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有效期可延長2年。“退役軍人專項崗位”、“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崗位”報名人數不達開考比例的,取消該崗位的招聘計劃,取消的招聘崗位計劃轉入一般性崗位進行招聘。
按照中共山西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的實施意見》(晉辦發〔2017〕62號)文件規定“基層項目人員被定向錄取(聘用)的,不得再享受定向考錄(聘用)優惠政策”。根據《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辦公室山西省財政廳辦公室關于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的通知》(晉人社辦發[2018]5號)文件第二款第一項規定:“‘三支一扶’計劃人員服務期滿后,經考核在原服務單位占編就業的,不算作‘被定向錄取(聘用)’”。
8.應屆畢業生崗位報考對象包括:納入國家統招計劃、被普通高等院校錄取的2024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參加服務基層項目前無工作經歷的,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的人員;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擇業期內(國家規定擇業期為二年)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者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底前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且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留學回國人員。
9.報考人員的年齡一律按周歲計算,年齡截止發布公告之日。具體為:30周歲及以下為1993年2月19日以后出生;35周歲及以下為1988年2月19日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報考退役軍人專項崗位的年齡可放寬到35周歲。
10.2024年應屆畢業生需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書,在辦理聘用手續前須取得教師資格證書。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和公職的;在立案審查期間或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2.各級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3.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的工作人員)和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2024年應屆畢業生不得報名(其中,現在校就讀且檔案和組織關系在校的專升本學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4.被錄用為公務員或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服務年限規定且服務期未滿的;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以及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員;
6.定向、委培應屆畢業生;
7.參加公開招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應聘者在報名后、聘用之前已成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的工作人員)或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予聘用。
具體招聘崗位條件詳見:2024年運城永濟市事業單位招聘職位表
2024年運城永濟市事業單位招聘考試須知 |
報名時間:2024年2月20日9:00至2024年2月24日18:00 筆試時間: 2024年3月30日(周六)上午 8:30―10:00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10:00―12:00綜合應用能力 考試科目:《職業能力傾向測驗》、《綜合應用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