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優化人才結構,加強事業單位人才隊伍建設,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規定,經市人力社保局備案,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一批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單位及人數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61名,具體招聘崗位及人數詳見附件1。
三、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體健康,符合事業單位聘用體檢標準;
4.具有國家規定的該崗位所需的必要條件;
5.符合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因違反法律法規或單位人事紀律等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不得報考。
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高校畢業生,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含新提拔領導干部的職務試用期),未滿市內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公告中或雙方簽訂的聘用合同中約定的最低服務期限(年限)的人員,參加我市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擬聘用人員,我市公費培養、定向到鄉鎮教育(醫療衛生)機構就業,未滿約定最低服務期的或本公告發布之日前未按規定程序解除培養及就業協議的師范(醫學)生,不得報考。
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考。
(二)年齡計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24年2月24日,如“35周歲以下”,指未滿36周歲,在1988年2月25日及以后出生,以此類推。符合條件的退役軍人(退出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的消防救援人員)報考的,年齡放寬3周歲。
(三)畢業(學位)證書及專業。
考生應憑已取得的畢業(學位)證書報考。在境內(外)高校畢業的考生,須在現場資格審查時提交學歷(學位)證書或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其中境內高校2024屆高校畢業生暫未取得招聘條件要求的畢業(學位)證書的,可提供就業推薦表、各學期成績單及其他應聘佐證材料,且須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畢業(學位)證書,如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取消聘用資格;境外高校2024屆高校畢業生暫未取得招聘條件要求的畢業(學位)證書的,可提供入學證明、所學專業、課程(含各學期成績單)及相應正規翻譯資料等佐證材料,且須在2024年7月31日前獲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如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取消聘用資格。
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級工班、高級工班、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學歷可分別按照全日制中專、大專、本科學歷(學位)對待。
專業資格審查參照附件的參考目錄,以畢業證書(不含輔修專業或輔修學位相關證書)載明的專業名稱為準。考生報名時應誠信、準確、規范填報畢業專業。考生所學專業符合其中一個專業目錄即可。所學學科專業不在附件參考目錄中,但與崗位所要求的學科專業類同的,可由負責資格審查的單位結合考生所學課程、專業培養目的等進行資格審查。
(四)特別說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級(數),如35周歲以下,均含35周歲,以此類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時間節點,除明確約定外,均以本公告發布之日計算。
本公告要求各類職業(執業)資格條件,以證書原件或發證機關提供的佐證材料為準,除明確規定外,須在資格審查時提供。
按照《關于貫徹落實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兩個同等對待”政策的通知》(國衛辦科教發〔2021〕18號)規定,經住培合格的本科學歷臨床醫師,目前已取得規培證的,與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同等對待。
本次招聘各環節時間、地點安排有調整的,將通過涪陵區人民政府網(http://www.fl.gov.cn/)首頁“招聘信息”中“機關事業單位招聘”欄予以公告,請考生及時關注。
四、報名及資格初審
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網上報名,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報名并參加考試考核。
(一)提交報考申請。
網上報名時間為2024年2月25日9:00時至2月29日9:00時。考生在規定的時間內登錄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rlsbj.cq.gov.cn/)首頁“我要辦”中的“人事考試網上報名”“區縣委托、社會化服務考試入口(點擊進入)”欄目,點擊“涪陵區事業單位2024年第一季度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進入報名系統,提交報考申請。考生根據提示進入“渝快辦”統一登錄界面,進行網上注冊,設置個人密碼,填寫詳細信息。“渝快辦”用戶名和密碼是查詢資格審查結果、下載打印準考證等事項的依據,請考生務必牢記。考生只能選擇一個單位中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考生應仔細對照招聘崗位要求,誠信、準確填寫報考信息,并上傳電子材料(含照片,照片規格:140×180像素,照片要求為jpg格式,30kb以下)。
(二)資格初審。
本次網上報名資格初審,招聘方只審核考生上傳的電子照片是否符合報考要求,照片審核通過即視為報名通過,不對其他網上填報信息進行初審。考生提交報名信息后應及時登錄報名網站查詢照片審核結果,電子照片已上傳但審核未通過的,可在2024年2月29日12:00前進行照片修改,重新等待審核。考生在填報報名信息后要及時登錄系統查詢是否審核通過,審核通過后不能再修改任何報考信息。招聘方將在面試前進行資格復審,凡經審查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考生在提交報名信息前,應仔細閱讀本公告,以及各個招聘崗位的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并再次認真核對本人所填信息是否準確,是否符合招聘公告及招聘崗位資格條件,避免誤報。
(三)網上繳費。
考生須在2024年2月29日17:00時前進行網上繳費(按市財政、物價部門批準的標準50元/科人收取),確認參考。考生網上繳費后,要及時登錄網上報名系統核實繳費是否成功,網上報名后未在規定時間內繳費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參與本次招聘。
(四)未達到開考比例情形的處理。
實際報名人數與擬招聘崗位人數比例須達到3:1。達不到3:1的,最低降為2:1,達不到2:1的,相應遞減招聘名額,招聘名額無法遞減的,取消招聘崗位。其中,屬急需緊缺崗位的,經涪陵區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報市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認定備案同意后,可進一步放寬開考比例。因招聘崗位取消而不能參加招聘考試的考生,退還其報名考務費。
(五)打印準考證。
網上報名并成功繳費的人員,于2024年3月27日9:00時至3月30日9:00時登錄報名系統打印《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保證字跡、照片清晰),并在考試當天持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按時到準考證指定的考點參加考試。因逾期打印準考證而影響參加考試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各招聘崗位的報名人數、最終繳費人數、崗位名額遞減或取消等情況將在繳費結束3個工作日內,在涪陵區人民政府網(http://www.fl.gov.cn/)首頁“招聘信息”中“機關事業單位招聘”欄進行公布。
五、考試考核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考核包括筆試和面試。各崗位具體考試科目詳見《崗位一覽表》(附件1)。
(一)筆試。
1.筆試為公共科目筆試,包含《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滿分150分)和《綜合應用能力》(滿分150分)兩科,采用閉卷筆答方式。筆試內容參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分類考試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2022年版)執行,詳見《崗位一覽表》(附件1)。
2.筆試時間初定于2024年3月30日(星期六),具體時間及考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3.筆試后進入面試環節規則:
(1)筆試任一科缺考或零分的,不得進入面試環節。
(2)進入面試的人選,按照面試人數與招聘崗位名額3:1比例,根據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若最后一名進入面試環節人選的筆試成績相同,則并列進入。
(3)若實際參加面試人選達不到預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競爭比例開展面試;競爭比例達不到2:1的,相應遞減招聘名額;招聘名額無法遞減的,取消該崗位招聘。其中,屬急需緊缺崗位的,經涪陵區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報市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認定同意,可進一步放寬開考比例。
4.考生的筆試成績在報名系統查詢。進入現場資格復審人員名單、現場資格復審時間及地點等相關信息,將在重慶市涪陵區人民政府網站首頁“招聘信息”中“機關事業單位招聘”欄進行公布,請考生及時關注。
(二)現場資格復審。
現場資格復審在筆試后、面試前進行。進入現場資格復審的考生應按照涪陵區人民政府網通知的時間、地點,持本人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以及崗位要求的職稱、職業(執業)資格等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接受現場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合格者,領取《面試通知書》,參加面試;資格復審不合格者或經確認自動放棄面試者,取消面試資格,其缺額可按報考該崗位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可遞補的缺額是否遞補及遞補次數由區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研究確定。若遞補人選筆試成績出現并列,則并列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向考生說明原因。
進入面試的比例應達到3:1。若遞補進行后,后續環節競爭比例仍達不到預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競爭比例開展面試;競爭比例達不到2:1的,相應遞減招聘名額,招聘名額無法遞減的,取消該崗位招聘。其中,屬急需緊缺崗位的,經涪陵區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報市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同意,可進一步降低比例開考。
考生屬市內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須在資格復審時提供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加蓋公章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應聘承諾》(附件8);不能按期提供《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應聘承諾》或經核實處于最低服務期限的,取消本次招聘進入后續環節及聘用的資格。
(三)面試。
面試由涪陵區人力社保局會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共同組織實施。面試具體時間及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面試分為專業面試(僅乙類崗位設置)和綜合面試。專業面試以案例分析或答辯方式進行,分值為100分,時間不少于10分鐘,主要測試考生的專業操作水平、專業實踐能力等;綜合面試以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分值為100分,時間不少于10分鐘,主要對考生的語言表達、綜合分析、邏輯思維、團隊意識、職業素養等方面進行綜合考量。各崗位的具體面試項目詳見附件1。
組織面試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辦法》(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執行。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的,取消本次面試資格,不再進入本次招聘后續環節。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考生簽字確認。
面試當天,若原確定進入面試的部分人員主動放棄,導致競爭比例達不到2:1的,經招聘方根據考生考試考核成績等情況研究同意,可放寬開考比例。
凡在招聘任一環節中屬放寬開考比例的面試人員,其任一項面試成績不得低于70分,方可進入后續環節。
(四)考試考核總成績計算規則。
1.甲類崗位:
總成績=(《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綜合應用能力》成績)÷3×50%+綜合面試成績×50%。
2.乙類崗位:
總成績=(《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綜合應用能力》成績)÷3×50%+專業面試成績×25%+綜合面試成績×25%。
總成績采取百分制計算,四舍五入后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
考試考核總成績及參加體檢人員名單于面試結束后2個工作日內在重慶市涪陵區人民政府網站首頁“招聘信息”中“機關事業單位招聘”欄進行公布。
六、體檢和考察
體檢人選按照擬招聘崗位名額,根據考生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到低1:1等額確定。當總成績相同時,考生屬退役軍人(退出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的消防救援人員)的優先確定為體檢人選,對其他考生依次按符合崗位要求的學歷層次、《職業能力傾向測驗》筆試成績、《綜合應用能力》筆試成績、專業面試成績、綜合面試成績、職稱、職(執)業資格高者優先;如仍相同,則加試結構化面試,以加試成績高者優先。
體檢由涪陵區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會同招聘單位按規定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并按規定填寫《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體檢表》。體檢在指定的具有資質的區級以上醫療衛生機構進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除按相關規定應在當場或當天復檢并確認體檢結果的項目外,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涪陵區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合格者,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會同招聘單位對擬聘人員進行全面考察,考察內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質、道德品質修養、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日常學習工作情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結束后應據實作出考察結論。考察名單確定后,應當及時通知考察對象本人。
考察參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察辦法》《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執行,堅持“凡進必審”“誰審查、誰負責”、考察留痕的原則,嚴格審查擬聘人員的人事檔案、誠信記錄、違法犯罪記錄,審核擬聘人員提供的報名材料及其他有關材料是否屬實,并注重采取實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網站查詢等方式進行查證。其中,學歷、學位及信用情況應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chsi.com.cn)、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zxgk.court.gov.cn)、“信用中國”網站(creditchina.gov.cn)等進行查證。考察結論為不合格的,考察小組應向考生說明原因。
對考生的資格審查貫穿于公開招聘全過程,凡查實考生條件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取消進入后續招聘環節或繼續聘用資格。其中,在面試組織實施前查實考生條件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其缺額可按規則遞補;在面試組織實施后,查實考生條件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其缺額不再遞補。
若有考生體檢、考察不合格或在體檢、考察中確認自動放棄資格的,其缺額是否遞補及遞補次數由涪陵區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會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研究確定。需遞補的,按體檢人選確定規則確定遞補人員,且遞補人員的任一項面試成績不得低于70分。擬聘人員名單公示后,因各種原因再出現缺額的,該崗位不再遞補。
七、公示
筆試、面試、體檢等有關事宜,在重慶市涪陵區人民政府網發布,請考生及時關注。
擬聘人員名單將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rlsbj.cq.gov.cn/)公示,公示時間均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姓名、性別、出生年月、畢業院校、所學專業及學歷(學位)、筆試及面試成績、總成績以及崗位招聘條件所要求的畢業時間、工作經歷、職稱、職業(執業)資格等其他應公示事項。考生未在本公告規定期限內取得報考崗位條件要求的畢業證書、資格證書等證書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資格。
八、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信息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用人員,由招聘單位提出擬聘用意見,經主管部門審核后,報涪陵區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
招聘單位與聘用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等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相關待遇按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間發現因聘用人員或招聘工作相關人員隱瞞相關情況致使人員條件不符合公招時崗位條件要求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開招聘人員一經聘用,須在本區服務滿3年,方能交流、調動;未滿規定服務期提出解除人事關系者,應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九、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事業單位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聘工作規范進行。各有關單位要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認真貫徹《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政策規定,自覺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各界的監督,若有違紀違規行為,按規定追究有關責任。
公開招聘過程中凡發現考生檔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應當立即查核,未核實前,暫停聘用;發現考生提供虛假材料、隱瞞事實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實影響審核結果的,或干擾、影響考察單位客觀公正進行考察的,給予考察不合格結論,一律不予聘用。考生提供偽造的身份證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學歷(學位)、職(執)業資格、獎勵表彰等材料的,一經查實,視為品行不端及不誠信行為,由區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報市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并記入事業單位公招違紀違規人員信息庫。考生涉及其他違規違紀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等規定執行。
十、其他
(一)本公告由中共重慶市涪陵區委組織部、重慶市涪陵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二)招聘政策及考試考務咨詢電話:
涪陵區委組織部:023-72813165;
涪陵區人力社保局:023-72225990,023-72220126;
涪陵區衛生健康委:023-72372513。
(三)請考生在招聘期間保持所提供通訊方式暢通,如因考生原因未獲知相關信息或考生通訊不暢未接收到相關考試信息而影響考試或聘用的,責任由考生自行承擔。
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問題和情況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該郵箱不接收簡歷)。
附件下載:
1.附件1:重慶市涪陵區事業單位2024年第一季度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xlsx
2.附件2: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3年4月).pdf
5.附件5:全國技工院校專業目錄(2018年修訂).docx
6.附件6: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2015年下半年修訂).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