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建水縣衛生健康系統2024年事業單位校園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相關工作,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云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紅河州事業單位緊缺人才招聘引進實施辦法》(試行)等有關規定,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招聘原則,報經建水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建水縣人民醫院、建水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建水縣婦幼保健院決定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0名。
一、校園公開招聘的范圍和對象
(一)招聘范圍對象
1.建水縣人民醫院:高考招生時參加第一批次錄取的醫學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學歷且取得相應學位的2024年畢業生。
2.建水縣婦幼保健院、建水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學歷且取得相應學位的2024年畢業生。
高等院校醫學類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后直接參加國家計劃內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2024年國家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且具有國家執業醫師資格,參加醫療衛生行業招聘醫學類崗位的,視為2024年度畢業生(資格復審時須提供成績單、合格證明,否則取消聘用資格)。經住培合格的本科學歷臨床醫師,按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同等對待(其中住培合格證書中的培訓專業原則上應當與招聘崗位的專業或類別要求相一致)。
招聘引進必須具有與招聘崗位相對應的專業范圍和學歷。本科畢業繼續攻讀研究生的(學習經歷不間斷)考生,招聘時若研究生條件與招聘崗位條件不符合,可按考生的本科條件且視為本年度畢業生來招聘引進;博士畢業生除要符合崗位要求的專業條件外,其他崗位條件可不受限制。
除上述招聘對象外,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985、211、雙一流大學高等院校應往屆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也可按校園公開招聘。
(二)招聘崗位
詳見《建水縣2024年衛健系統校園公開招聘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對象的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應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和技能;
(四)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具有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六)符合崗位規定的年齡要求。招聘本科學歷的年齡30周歲以下,碩士研究生學歷的年齡35周歲以下,博士研究生學歷的年齡40周歲以下(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24年7月31日)。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1.非應屆在校生;
2.紅河州在職在編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3.受到黨紀政務處分,其影響期或處分期限未滿的;
4.正在接受紀律審查或監察調查的人員;
5.受到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6.因違紀被所在單位取消錄用(招聘)資格、開除、辭退、解除聘用合同未滿5年的人員;
7.在以往機關事業單位招錄(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聘)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8.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9.聘用后即與相關人員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
10.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人員。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組織報名
校園現場招聘:符合招聘范圍院校有意向的畢業生提前關注昆明醫科大學或建水縣人民醫院、建水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建水縣婦幼保健院發布的信息,并在相關院?;蛘衅竼挝话l布的招聘時間、地點現場報名。
招聘安排計劃如下:
建水縣人民醫院:2024年3月4日下午14:00—17:00,在昆明醫科大學平政校區(昆明市平政街39號)知行樓303室進行現場招聘報名并進行綜合考核。
建水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建水縣婦幼保健院:2024年3月5日下午14:00—17:00,在昆明醫科大學平政校區(昆明市平政街39號)知行樓307室進行現場招聘報名并進行綜合考核。
2.報名所需材料
報名時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就業推薦表、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單(須蓋有學校教務處公章)、學校證明(需有姓名、身份證號、入學時間、錄取批次、畢業時間、所學專業、學歷、學位等考生基本情況的內容,并蓋有學?;驅W生處公章)、所報考崗位條件要求的相關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如報名時未取得相關證書的,由考生本人書面承諾在資格復審時提交原件)。
3.資格審查
由工作人員嚴格按照招聘公告和崗位條件對報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考生對所提交的材料和填寫信息的真實性負責,若存在弄虛作假行為,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二)組織考試
1.考試方式及內容:本次考試采取綜合考核+面試的方式進行,招聘不受開考比例限制,凡資格審查通過的人員均進入考試。
綜合考核:考核組根據報名考生提供的材料,結合其政治思想素質、學業成績、在校表現等綜合素質進行考核。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主要測試考生的綜合素質、醫學基礎相關知識。建水縣人民醫院面試時間為3月5日、建水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和建水縣婦幼保健院面試時間為3月6日,面試人員及面試具體時間由用人單位電話聯系考生。
2.成績計算
綜合考核成績:滿分為30分,按考官的評分求出平均分即為該考生綜合考核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為18分,未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的考生,不得進入面試環節。
面試成績:滿分為70分,按考官的評分求出平均分即為該考生面試成績,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進行計算。
總成績:滿分為100分,總成績=綜合考核成績+面試成績??偝煽冏畹秃细穹謹稻€為60分,如出現總成績并列時,以面試成績確定排名先后,若成績仍并列,需進行加試,以加試后的成績確定排名先后。
(三)簽訂就業意向協議
面試結束后,在最低合格分數線上,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按招聘崗位人數等額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并現場簽訂就業意向協議。其成績達不到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不得確定為進入資格復審人員簽訂就業意向協議。
(四)成績公示
面試工作結束后,面試成績在“建水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微信公眾號公示。
(五)資格復審、體檢和考察
1.資格復審。資格復審由建水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資格復審時考生必須提供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書原件。這些材料在資格復審時須本人持原件提交審核單位進行審驗,同時提交這些證件及證明材料的復印件各一份。
2.體檢。由建水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到縣級以上公立醫院進行體檢。對體檢結論有疑義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七天內申請復檢。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等規定執行。體檢須開展吸毒人員的排查檢查,吸毒人員一經確認,不予聘用。
體檢時,體檢醫生與體檢者有回避關系的,應予回避。對于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人員,按有關規定處理。
3.考察。由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參照考察由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按《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云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規范的通知》(云人社發〔2023〕13號)進行,重點了解考察對象的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學習和工作表現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對考察對象的檔案進行審核,同時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情況。
資格復審、體檢、考察時間和相關事宜在“建水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微信公眾號另行公告通知。
(六)擬聘人員公示
根據考試成績、體檢結果、考察情況確定擬聘人員。擬聘人員名單在“紅河人才網”及“建水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微信公眾號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七)遞補
對資格復審、體檢、考察不合格者、公示期間因出現問題或個人放棄有崗位空缺的,在合格分數線上,按照同崗位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遞補至多進行兩次。公示期滿后,不再進行遞補。
(八)辦理審批手續
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報紅河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審批手續,下發聘用通知;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公示期內有反映且相關部門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為保護個人權益,反映問題時須實名反映。
審批手續原則上于2024年8月31日前基本完成。
(九)簽訂聘用合同
聘用通知下發后,聘用人員必須在規定時間內持有關材料報到,并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逾期不報到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四、聘用和管理
(一)聘用后按現行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相關規定進行管理。
(二)新聘用人員實行一年試用期,試用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五、紀律要求
(一)對違反招考紀律的考生,視情節輕重,取消考試資格。
(二)嚴格遵守《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凡與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面試考官、工作人員、監督人員,應當回避:涉及本人利害關系的;涉及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以及其他親屬關系人員的利害關系的;其他可能影響公正履行職責的。
(三)為維護面試工作的嚴肅性、公正性,由縣人大、縣政協、縣人社、派駐縣教育體育局紀檢組工作人員對面試工作全過程進行監督,考生若發現考官或工作人員有違反工作規定和程序的,可向紀檢監察機關反映。派駐縣衛生健康局紀檢組投訴電話:0873-7650759、13988064556。
六、重要提示
(一)公告及有關通知或安排發布的官方網站為“紅河人才網”(網址為:www.hhzrc.cn)及“建水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微信公眾號,請各位報考人員主動及時關注“紅河人才網”及“建水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微信公眾號發布的相關通知、公告,同時務必保持報名時所留電話的暢通,如因報考人員未及時上網查閱或電話聯絡不上造成的后果,均由報考人員本人負責。
(二)報考人員對自己報名時填寫的信息負責。如果報名填寫信息與報考人員所持證明材料兩者不一致,由此帶來的后果均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開展考試輔導培訓。社會上出現的假借事業單位招聘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考試的主管部門無關。敬請廣大報考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四)資格審查將貫穿整個招聘過程,對在任何一個環節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五)本次招聘專業目錄參照《2024年紅河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專業指導目錄》(附件2)。如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指導目錄里或不在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專業類別中時,但與崗位所要求的學科專業類同的應聘人員,可主動聯系建水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確認報名資格,建水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用人單位將根據應聘人員所學課程與所要求的學科專業的相似情況進行資格審核。
(六)凡人社部門、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以公告、電話、通知等形式通知考生進行資格復審、體檢及其他事項時,未按時到達指定地點者均視為自動放棄招聘資格,責任自負。
(七)招聘單位和考試機構對公開招聘過程中一切違紀違規違法犯罪行為實行“零容忍”,請考生務必認真學習《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務必誠信參考,否則不但影響考生的本次考試結果,還將影響考生的誠信檔案,并可能被追究刑事責任。
七、未盡事宜另行公告,本公告由建水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建水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陳老師,0873-7662405
建水縣衛生健康局:胡老師,0873-7652796
建水縣人民醫院:孔老師,0873-7625491
建水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方老師,0873-7651024
建水縣婦幼保健院:方老師,0873-7660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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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