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地質調查局廊坊自然資源綜合調查中心是隸屬于自然資源部中國地質調查局的公益一類事業單位,聚焦國家生態文明建設需求和自然資源管理,主要承擔自然資源綜合調查、地表基質層調查、國土空間生態修復支撐調查等新使命、新任務,開展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推廣,向社會提供公益性服務。
根據工作需要,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78人,其中應屆畢業生32個崗位43人,在職人員27個崗位35人。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一)2024年應屆畢業生(非定向)、近兩年(截至入職前)獲得國(境)外學歷學位的留學生。
(二)年齡35周歲以下具有相關工作經歷的社會在職人員(含博士后)。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或博士學歷學位年齡放寬至40周歲,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年齡放寬至45周歲,年齡和取得學歷學位、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時間的計算,截止到招聘公告發布日期結束。
二、招聘崗位及要求
工作崗位、學歷要求和需要人數詳見《廊坊中心2024年度公開招聘崗位需求表》(附件)。
三、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祖國、熱愛人民。
(三)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條件;
(四)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黨籍、公職的。
3.曾在各級公職人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錄用紀律行為,還在禁考期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的。
5.曾有學術不端等不良行為的。
6.聘用后構成回避關系的。
7.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安排
(一)報名
1.報名時間: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4年2月28日。
2.報名方式:請于報名期限內登錄“中國地質調查局所屬事業單位公開平臺”(網址:http://cgs.gjzhaopin.cn/),推薦使用Chrome、火狐瀏覽器登錄,仔細閱讀注意事項,按照系統要求瀏覽招考崗位并選擇報名。提交本人電子版簡歷(含高等教育各個階段的學歷學位證書、專業課程成績單、英語成績單和科研經歷、業績成果、學術論文發表等情況,并附相關證明材料掃描件)。
(二)資格審查
我中心根據崗位要求進行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人員名單在指揮中心和我中心門戶網站發布。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中,考生報名后視為認同公告所有內容,并配合做好相關工作。在招聘各環節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或報考人員和有關單位提供的資料、信息不實的,取消報考和聘用資格。通過資格審查人數原則上不得低于該崗位擬招聘人數的3倍,若不滿足要求,經用人單位領導班子或招聘領導小組集體研究決定是否取消該崗位招聘。
(三)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公開招聘在職人員和僅限博士研究生學歷應屆畢業生的專業技術崗位應聘人員只參加面試。
1.筆試。若某崗位通過資格審查人員未達到開考比例,經用人單位領導班子或招聘領導小組集體研究決定是否取消該崗位招聘;符合開考比例的崗位,按要求組織筆試。筆試采用閉卷考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工作技能等。筆試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數線60分。筆試安排另行通知。
2.面試。對于通過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每個崗位按照1:5的比例和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面試人選。在規定時間內,若某崗位有考生主動放棄面試機會,則按該崗位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如遇末位同分情況,一并進入面試。面試人選少于規定比例人數的崗位,按實際人數進行面試。面試人員名單在指揮中心和我中心門戶網站發布。面試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數線60分。面試分為自我陳述、必答題考核和考官提問三部分,其中自我陳述采取PPT方式。面試內容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專業知識、業務水平、崗位匹配、綜合素質等。面試人員名單將在指揮中心和我中心門戶網站公布。
(四)考察
按照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40%、60%的比例確定綜合成績,僅參加面試的考生,面試成績即為綜合成績,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等額確定考察對象。考察對象名單在指揮中心和我中心門戶網站發布。考察組對其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察,查閱人事檔案,并對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復查。考察對象因個人原因主動放棄或未通過考察的,我中心視情況研究是否遞補,如果遞補則按照綜合成績排序依次遞補。
(五)體檢
組織考察對象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國家規定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
(六)擬聘用人員公示
根據綜合成績、考察情況、體檢結果,經我中心研究后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在招聘公告發布范圍內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個工作日。
(七)辦理聘用手續
公示期滿沒有異議的,按相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
(八)試用期
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它事項
(一)聘用人員入職后按事業單位編制人員管理,相關工資待遇等按國家和本單位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二)應聘人員應保證所提供的各種材料真實、準確,招聘過程中如發現有弄虛作假、舞弊等行為,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考試資格及聘用資格。
(三)公開招聘有關信息向社會公布,請應聘人員及時關注網站相關信息,對未通過資格審查、筆試或面試者,不再單獨通知。
(四)應聘人員在招聘期間應保持通訊暢通,注意查收并回復信息,因個人原因錯過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五)擬聘人員入職前須取得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原則上入職時間不晚于2024年7月31日。如遇特殊原因無法按時入職,我中心視情況研究是否同意延遲入職,延遲入職時間不得晚于2024年12月31日。不能按期辦理入職的,取消聘用資格。
六、聯系方式
廊坊中心人事教育處
聯系人:劉老師倪老師
聯系電話:0316-5906276
電子郵箱:liuxinyuan@mail.cgs.gov.cn
指揮中心網址:http://www.zhzx.cgs.gov.cn/
單位網址:http://www.lgsnrc.cgs.gov.cn/
通訊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廣陽區廣陽道93號
郵編:06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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