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拱墅區教育局所屬杭州市文瀾中學(公辦)等28家事業單位,因工作需要,公開招聘事業編制人員60名。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和《杭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操作程序(試行)》(杭人社發〔2014〕380號)等文件規定,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情況
參加本次招聘的事業單位,經費形式均為財政全額撥款,參加本次招聘被聘用的人員均列入事業編制。
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對象
本次招聘對象為以下三類人員:
1.“在職在編公辦教師”必須符合下列情形之一:(1)具有中級及以上職稱并獲得過縣級及以上綜合性榮譽;(2)具有研究生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3)夫妻分居;(4)隨軍調動;(5)杭州市區(指上城區、西湖區、高新(濱江)區、錢塘區、蕭山區、臨平區、余杭區,下同)中小學在職在編公辦教師。
2.“在職非編教師”指具有杭州市戶籍,在杭州市區范圍內經教育行政部門審批開辦的中小學任教,以簽有正式勞動合同及繳納的養老保險為依據。
3.應屆畢業生:列入國家統一招生計劃(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并且畢業時能如期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的普通高等院校的2024屆畢業生。必須符合下列情形之一:(1)碩士及以上研究生;(2)浙江省教育廳簽約的2024屆公費師范生;(3)普通高校綜合成績排名前50%的本科畢業生;(4)浙江師范大學、杭州師范大學、浙江外國語學院、浙江音樂學院具有留杭資格的畢業生;(5)杭州市生源畢業生;(6)普通高校特殊教育專業本科畢業生。
擇業期(畢業后2年)內未就業的國內外畢業生,均可按應屆畢業生報考。
國(境)外留學人員報考須具有杭州市戶籍或碩士及以上學位。報名時,應出具落款時間為2022年1月1日后的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二)招聘條件
除符合上述招聘對象范圍外,應聘人員還必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熱愛教育事業,有良好的社會公德和職業道德素養。
3.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年齡要求在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級職稱的在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備崗位所需的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技能要求。具體要求如下:
(1)2024屆本科畢業生報考教師崗位的,要求在報到錄用前必須取得適用的教師資格證書(或國家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和普通話等級證書(應聘語文教師普通話水平要求二級甲等及以上,應聘其他學科教師要求二級乙等及以上,下同);
(2)2024屆畢業研究生或2023年1月1日至今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人員報考教師崗位的,暫不要求提供教師資格證書和普通話等級證書,但在聘用后一年內(2025年8月31日前)必須取得適用的教師資格證書和普通話等級證書;
(3)其他人員報考教師崗位的,報名時必須具備適用的教師資格證書和普通話等級證書。
6.具有崗位要求的學歷及專業、專業技術職稱和資歷。
7.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詳見《杭州市拱墅區教育局所屬事業單位2024年1月批次公開招聘計劃表》(見附件1)。
(三)注意事項:
1.普通高校脫產在讀的非2024年應屆畢業的研究生若2024年8月31日后需繼續研究生學業的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2.國(境)外留學回國人員報名時,應出具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3.浙江省山區26縣和海島縣及杭州市范圍內在職在編和在職非編教師報名時須上傳現工作單位蓋章的同意報考證明。浙江省范圍內省特級教師、正高級教師按照省教育廳有關服務期要求,服務期內的報名時須上傳現工作單位蓋章的同意報考證明。
4.杭州市戶籍范圍指杭州市行政區域范圍(以2024年1月1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
三、報名
1.報名和資格審查時間
報名時間:2024年1月29日上午9時—2月8日下午17時。
資格初審時間:2024年2月18日上午9時—2月20日下午17時。
查詢并調整報名:2024年2月20日下午17時—21日下午17時。已報名考生登錄報考系統,查詢網上初審結果。通過初審的考生不能再改報其他崗位,未通過的考生可更改報考崗位并再次接受網上初審,未改報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報考。
2.報名方式
本次招聘報名和資格初審采用網絡方式進行。
應聘人員可通過以下方式報名:
(1)登錄拱墅區教育局教師招聘平臺:
(2)掃描下方二維碼關注微信公眾號:拱墅教育
點擊查詢,進入“教師招聘”,注冊并根據招聘單位要求和個人實際情況填報個人簡歷并掃描上傳報名所需材料(詳見附件2、3)。完成報名后,應聘者請關注招聘平臺或拱墅教育微信公眾號—查詢—教師招聘—個人中心—我的進度,查看個人報名資料審核狀態和結果。對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向招聘單位了解。
僅注冊不報崗位,視為無效報名。
在本次招聘過程中,每位應聘者限報一個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冊及報名。
3.資格初審
各招聘單位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專業條件參考國家教育行政部門頒布的普通高校專業目錄(詳見附件4)。
4.公布不開考崗位
2024年2月22日下午在拱墅區教育局教師招聘平臺上公布不開考崗位和核減崗位情況。對通過資格初審人數不足招聘計劃3倍的崗位,原則上不開考或酌情核減招聘計劃。
5.注意事項:
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與身份證、戶口簿、學歷(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職(執)業資格證書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一致。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崗位要求的“工作經歷”以簽訂的勞動(聘用)合同、社保繳費記錄及其他有效證明為準,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工作經歷,有關工作時間的計算截止日期為2023年12月31日。
四、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與面試,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
1.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考生可在2024年3月13日上午9時至2024年3月16日上午11時期間登錄拱墅區教育局教師招聘平臺,下載并打印準考證及報考須知、違紀違規處理規定等。
2.筆試
筆試科目一門,考試內容為應聘崗位相關學科的專業知識及教材教法。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筆試時間為2024年3月16日上午9:00-11:00,筆試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考生必須憑準考證和身份證(兩證缺一不可)參加筆試。
3月19日開始考生本人可登錄拱墅區教育局教師招聘平臺查詢本人筆試成績。
對筆試成績(分數)有疑義的,可在3月19日至3月20日期間申請查分。查分申請由考生本人向招聘單位提出,學校核實、匯總后統一由區教育局到市教育局進行查分。3月21日開始考生本人可登錄拱墅區教育局教師招聘平臺查詢本人筆試成績(排名)。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在拱墅區教育局教師招聘平臺公布。
3.面試
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不足1:3比例的,按該崗位筆試實際參考人員確定面試對象。面試時間詳見拱墅區教育局教師招聘平臺公告。
面試前招聘單位組織現場資格審查。資格復審所需材料詳見附件2、3。其中,國(境)外留學回國人員須出具落款時間為2022年1月1日后的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浙江省山區26縣和海島縣、杭州市范圍內在職在編教師和在職非編教師,浙江省服務期內正高級教師和特級教師須提供現工作單位蓋章的同意報考證明。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得參加面試。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面試資格。筆試存在違紀情況的或缺考的,不得入圍面試。如有列入面試對象者書面確認不參加面試、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被取消面試資格的,經區教育局核準后,可在本招考崗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替補人員名單在拱墅區教育局教師招聘平臺上公布。
面試公告在拱墅區教育局教師招聘平臺另行通知。考生憑身份證及筆試準考證參加面試。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考察、體檢對象。
面試結束后,在面試成績合格人員中,以筆試成績的40%、面試成績的60%合成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考察和體檢對象。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若仍相同,則加試結構化面試,加試成績高的確定為考察、體檢對象。
五、體檢與考察
體檢工作由區教育局負責組織實施。體檢按《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操作規程》執行,費用由考生自理。考生如患有不能勝任教學工作的器質性疾病、精神疾病等疾病的,應向體檢醫生說明,如隱瞞不報,一經發現,不予錄取或解除人事聘用關系。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單位組織實施,考察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2021〕11號)執行。
若體檢或考察不合格,或者自動放棄的,報區教育局批準后,可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體檢、考察的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六、公示及聘用
招聘單位根據考試、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拱墅區教育局教師招聘平臺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內無異議的,在公示結束后,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簽訂聘用合同(含試用期)。
擬聘用人員逾期不能報到的,或未能在報到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或發現有其他不符合報考資格和聘用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
報名時暫不要求提供教師資格證的人員(見招聘條件第5條第2款),被聘用后在規定時間內不能取得適用的教師資格證和普通話等級證書的,解除聘用關系。
七、其他說明
1.招聘過程中涉及的有關問題,請按以下方式咨詢:
報名咨詢電話:各招聘單位聯系電話(詳見附件1,工作時間撥打)
技術支持電話:(0571)88109809(工作時間撥打)。
2.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大綱和參考用書,不舉辦也不授權或委托任何單位舉辦任何形式的培訓班。
3.專業條件參考附件4進行審查。
4.對應聘人員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本公告由拱墅區教育局負責解釋,電話:(0571)85337008(工作時間撥打)。
附件:
杭州市拱墅區教育局所屬事業單位2024年1月批次公開招聘計劃表
報名所需附件材料清單
報名登記表
專業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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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