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天津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津人社局發〔2011〕10號)和《關于進一步完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發〔2017〕37號)文件精神,天津市知識產權局決定開展2024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3人,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符合崗位要求的應屆畢業生和社會人員。
應屆生是指2024屆高校畢業生(2022、2023年畢業后未就業高校畢業生視同為應屆畢業生)。
二、招聘崗位
詳見《天津市知識產權局2024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見附件,以下簡稱《崗位表》)。
三、招聘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各項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品行;
3.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年齡條件。35周歲以下是指1988年1月29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應在報名時已取得(2024年1月29日前),對于2024年畢業的應屆高校畢業生,取得相關學歷、學位的時間可推遲到報到環節,屆時,如擬聘人員不能提供相關證件,取消其應聘資格。崗位要求的專業依據教育部印發的普通高等院校專業指導目錄,報考人員所學專業以本人畢業證書標注的專業名稱為準。對于報考人員在校期間取得國家教育部門承認且能在相關認證網站核驗的雙學位證書或輔修專業證書(證書上必須注明專業)的,可依據雙學位證書或輔修專業證書注明的專業報考。持有香港、澳門、臺灣和國外院校畢業生證書人員,需出具國家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等相關材料。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6.符合回避的有關規定;
7.具備招聘崗位所規定的其他條件(見附件《崗位表》),崗位要求的政治面貌、英語水平證書(成績)、相關工作經歷等資格條件應在報名時已取得(2024年1月29日前)。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受過黨內警告或行政記過以上處分人員;
3.正在接受立案審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現役軍人;
5.全日制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不得報考;
6.在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作弊行為,在禁考期限的人員;
7.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被依法限制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
8.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參加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面向社會實行公開招聘,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具體程序如下:
(一)發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的公告及所附《崗位表》于2024年1月22日起在以下網站發布:
1.天津市知識產權局網站
http://zscq.tj.gov.cn
2.天津市人才服務中心網
http://www.tjtalents.com.cn
3.北方人才網
http://www.tjrc.com.cn
(二)報名、資格審查和繳費
本次招聘報名、資格審查和繳費均在網上進行,由天津市人才服務中心組織實施
1.報名
考生請登錄天津市人才服務中心網:http://www.tjtalents.com.cn進行網上報名。
報名時間:2024年1月29日9:00至2024年2月3日16:00。
審查時間:2024年1月29日9:00至2024年2月4日16:00。
繳費時間:2024年1月29日9:00至2024年2月5日16:00。
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通過資格審查者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每個崗位招聘計劃數與報考繳費人數之比不低于1:3,未達到該比例的,取消或核減招聘計劃。報名崗位不能開考,且已經通過資格審查完成繳費的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改報其他崗位。
改報時間:2024年2月7日9:00至16:00。
2.資格審查
市知識產權局所屬招聘事業單位市知識產權保護中心負責對報考本單位的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結果在報考人員報名后48小時之內給予答復,報考人員須及時關注資格審查情況,通過審查的報考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繳費確認并打印筆試準考證。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擅自涂改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理,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負。天津市人才服務中心負責網絡報名、資格審查和繳費的技術支持及具體實施工作,保證網絡的安全及正常運行。
3.繳費
筆試考務費為每人90元(共2科目考試,每個科目45元),逾期未繳費視作報名無效。繳費成功后,因考生個人原因不能參加考試的,費用不予退還。
根據國家和我市的有關政策,對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減免考務費用。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考生,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憑其家庭所在地的區縣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低保證(復印件)和戶口本,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憑其家庭所在地的區縣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于2024年1月29日16:00至2月5日16:00到天津市人力資源評價服務中心(地址:天津市西青區興華一支路5號301)辦理減免考務費用手續,咨詢電話:28013603。
(三)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均由天津市人才服務中心組織實施。在筆試、面試過程中,報考人員缺少任一科目考試的,視為自動放棄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1.筆試
通過資格審核并繳費成功的考生請于2月23日9:00至2月25日9:00,登錄報名網址,下載并打印《筆試準考證》。2024年2月25日進行筆試,報考人員應按照《筆試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參加考試。
筆試采取閉卷形式,包含《職業能力測驗》和《綜合知識》2個科目考試,滿分均為100分,主要測評報考人員基本素質和綜合能力。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
3月5日公布筆試成績,報考人員請登錄報名網站查詢筆試成績及資格復審通知。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據各崗位招聘計劃數與參加面試人選1:3的比例確定各崗位進入面試人選名單。招聘崗位進入面試的人數達不到1:3比例時,按照該崗位進入面試的實際人數進行面試。
2.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采取線上審核的方式,由招聘單位進行審核,進入面試的考生,按照報名網站上發布的資格復審通知中的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按要求的方式提供相關證明材料。考生提供證明材料的影印件,須保證與原件一致。對資格復審不合格或自動放棄資格復審或本人未按照規定時間、方式參加資格復審的,以及在資格復審時弄虛作假、提供不真實材料的,一經查實,一律取消面試資格。由于上述原因出現的崗位空缺,招聘單位可在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請考生按照規定時間提前準備相關材料。
3.面試
(1)資格復審合格后,合格者在規定時間登錄報名網站繳納面試考務費,下載打印面試準考證。面試考務費每人45元,逾期未繳費視作自動放棄面試。資格復審合格且完成繳費的人員,須在規定的時間內下載面試準考證。面試繳費和面試準考證下載時間在天津市人才服務中心網上另行通知。
(2)報考人員應按照面試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參加面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缺少任一證件的報考人員不得參加面試。面試結束后當場確認成績。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談形式,主要測試應考者綜合分析、組織協調、應變、語言表達等能力。滿分為100分,及格線為60分。達不到及格線的,不予聘用。
4.計分
筆試成績為職業能力測驗和綜合知識2個科目考試成績總和,換算為百分制。筆試成績=(職業能力測驗成績+綜合知識成績)÷2
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保留1位小數,總成績保留2位小數。若報考人員總成績出現并列,造成進入體檢人數超出崗位聘用計劃數的情況,按照筆試成績高者優先的原則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如仍出現并列情況,則一同確定為參加體檢人員。
考試總成績、體檢、考察等有關安排將于面試結束后7個工作日在報名網站進行公布。
五、體檢
面試結束后,以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崗位招聘人數與進入體檢人員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付,體檢時間、地點將通過報名網站以公告的形式另行通知。體檢在指定的綜合醫院進行,體檢的項目、標準,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標準出臺之前,參照國家統一規定的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和規程執行。體檢不合格人員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招聘單位或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質疑的,可以在接到結果7日內提出復檢申請。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體檢、復檢費用均由應聘人員自理。
非招聘單位原因,未按照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體檢、復檢或鑒定的報考人員,視為自動放棄。體檢不合格人員取消聘用資格。因應聘人員自動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等原因產生的崗位空缺,依據該崗位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若遞補人員總成績出現并列,按照面試成績高者優先的原則確定遞補人員。
體檢的項目、標準,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標準出臺之前,參照國家統一規定的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和規程執行。對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的崗位的體檢標準,國家有明確規定的,按國家規定執行。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事業單位市知識產權保護中心組織實施。考察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遵循注重實績、突出能力、綜合擇優的導向,根據擬聘崗位的要求,主要采取查閱檔案、個別談話、召開座談會、發函等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態度、遵紀守法、學習工作表現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對考察不合格、自愿放棄考察,或其他情形導致的崗位空缺,招聘單位依據該崗位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若遞補人員總成績出現并列,按照面試成績高者優先的原則確定遞補人員。
七、公示
對擬聘用人員,我局將在招聘公告發布的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對沒有反映問題或有反映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按照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辦理聘用手續,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八、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要樹立誠信考試光榮,違紀舞弊可恥的理念。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過程中,報考人員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處理。
2.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以任何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人員提高警惕。
3.如受到不可抗力因素影響,招聘工作時間安排進行調整的情況,請報考人員隨時關注發布招聘公告的網站,以新調整的安排為準。請報考人員報名時填寫準確、有效的手機號,如遇調整,能取得聯系。
九、咨詢、監督電話
1.網站咨詢電話
28013603、28013570、28014067
2.招聘崗位咨詢電話
天津市知識產權保護中心:23768809轉2022
3.主管部門監督電話
天津市知識產權局人事處:23039889
附件:天津市知識產權局2024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
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