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20〕9號)精神,為更好地選拔優秀適崗人才,充實衛生健康系統人才隊伍,進一步優化人員結構,提升醫療服務水平,南通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所屬部分醫療衛生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01名高層次及緊缺崗位人才?,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招聘崗位及各崗位招聘條件等詳見《南通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所屬部分醫療衛生單位2024年公開招聘高層次及緊缺崗位人才崗位簡介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簡介表》)?!秿徫缓喗楸怼房稍谀贤ㄊ腥肆Y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rsj.nantong.gov.cn)、南通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網(http://wjw.nantong.gov.cn)查詢。
二、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4.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面向社會招收的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培訓對象,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當年在醫療衛生機構就業的,在招聘中按當年應屆畢業生同等對待。對經住培合格的本科學歷臨床醫師,在人員招聘中與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同等對待(其中住培合格證書中的培訓專業原則上應當與招聘崗位的專業或類別要求相一致)。(以下簡稱“兩個同等對待對象”)
6.1988年1月至2005年12月期間出生;博士研究生崗位、中級專業技術崗位,以及依法退出現役的退役軍人應聘,放寬至1983年1月以后出生;應聘副高級專業技術崗位放寬至1978年1月以后出生;正高級專業技術資格人員或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資格、博士研究生學歷的省重點??茖W科帶頭人及省重點專科臨床醫學團隊成員可放寬至1973年1月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國家級醫學重點??茙ь^人、國家臨床重點專科建設項目負責人或江蘇特聘醫學專家可放寬至1968年1月以后出生。
7.具備《崗位簡介表》中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
(1)資格條件中的“2024年畢業生”,指在2024年普通高等院校碩士及以上研究生畢業,并取得相應學位,且無工作單位的人員。其中,能夠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取得學歷和學位證書的日期可放寬至2024年12月31日。國(境)外同期畢業人員,須在報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
(2)“兩個同等對待對象”,報名時須已取得學歷證書和學位證書。
(3)若崗位表中要求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證書、執業醫師資格證書,相應取得時間要求如下:①2024年當年畢業的國內高校畢業生和國(境)外同期畢業人員,取得日期可放寬至2024年12月31日。②“兩個同等對待對象”報名時須已取得執業資格,規培證日期可放寬至2024年12月31日。
(4)參加基層服務項目的人員,如參加服務項目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的,可應聘面向2024年畢業生崗位。
(5)以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的人員,退役后1年內的,可應聘面向2024年畢業生崗位。
(6)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者其他條件,其中:“專業”條件參照《江蘇省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專業條件中還包括部分未列入專業參考目錄但確有高等學校開設且有事業單位需要的專業。專業參考目錄和招聘條件中都未列出的專業、留學人員的畢業專業,由招聘單位會同其主管部門根據招聘公告中明確的專業條件、應聘人員所學專業課程、研究方向等認定是否符合招聘崗位的專業要求。專業名稱已經調整的專業,如調整前或調整后的專業符合招聘崗位的專業要求,畢業院校以書面形式證明調整前后的專業為同一專業或專業課程基本一致,視為符合專業要求。
(7)應聘人員須同時具有相應學歷和學位證書,海外留學回國畢業生還須具有教育部《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且學歷證書上的畢業專業或《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專業須與應聘專業相一致。
(8)資格條件中有工作經歷時間要求的,計算工作經歷的截止時間為報名當月的累計工作經歷(按月計算)。
8.取得祖國大陸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江蘇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9.不得報考情形:
?、努F役軍人或國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讀非2024屆畢業生;
?、粕形唇獬o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菄?境)外留學畢業但截至報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
?、刃隆督K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據其后發布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公告,被聘用到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單位,且在相應批次報名截止時間距離服務期滿超過六個月的在編(在冊)人員;
?、蓢液褪×碛幸幎ú坏脩傅绞聵I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室勒铡妒聵I單位人員管理回避規定》明確應當回避的。
三、報名安排
(一)報名方式、時間
報名采用郵箱報名方式,報考人員直接投遞《南通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所屬部分醫療衛生單位2024年公開招聘高層次及緊缺崗位人才報名登記表》(附件2)及相關證明材料電子版到招聘單位電子郵箱,郵件主題為:崗位代碼+姓名+專業,應聘人員每次限報一個崗位。
本公告招聘崗位為2024年招聘崗位,所有崗位自公告發布之日起接受報名,有效期至2024年10月31日。南通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視崗位報名及單位初審情況不定期啟動考試程序,每批次啟動前由南通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網發布啟動資格復審公告,資格復審前兩天為當次報名截止日(首、末兩次除外)。每次面試考核結束后將在南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南通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網公布招聘結果、崗位動態核減情況及核減后的新《崗位簡介表》。
博士崗(崗位要求學歷為博士研究生,學位為博士)首次報名截止時間2024年1月25日,其他崗首次報名截止時間2024年2月29日。其他批次應聘人員根據公布的上一次招聘崗位和動態核減崗位情況進行報名,末次報名截止時間2024年10月31日。應聘人員報名后由招聘單位進行資格初審,初審時間為公告發布之日到報名截止日,初審結果在24小時內以電子郵件的方式告知應聘人員(其中,2月9日至2月14日期間報名的,2月15日告知初審結果)。如應聘人員對初審結果有異議,可向初審單位陳述申辯,具體聯系方式見《崗位簡介表》。陳述申辯時間為每次開始報名時間至報名截止日次日下午16:00。
(二)報名注意事項
1.本次公開招聘不設開考比例。資格初審通過的應聘人員,即進入資格復審和考試程序。
2.凡屬于弄虛作假或者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報考的,經查實,取消應聘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承擔相應責任。
四、招聘辦法
招聘由資格復審和考試組成。
(一)資格復審
資格初審合格人員直接進入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和其他要求等具體事宜將在南通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網公告,逾期未參加的,視為自動放棄。南通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初審合格人員攜帶以下報名材料,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
1.本人在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2張;
2.報名登記表及近期彩色免冠正面二寸證件照2張;
3.2024年畢業生須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及《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及相關復印件2張;社會人員須提供學歷及學位證書原件及相關復印件2張,海外留學回國畢業生須提供教育部《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專業比對材料及相關復印件2張;
4.崗位要求其他的證明材料原件及相關復印件2張(工作經歷、相關崗位和所在單位等級證明等);
5.南通大市內衛生健康系統在職人員須提供原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經復審,不具備報考資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復審結果的,取消其考試資格,被取消考試資格者如對資格復審有異議,可當場向負責資格復審的部門陳述申辯。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將進入考試程序,現場領取《面試通知單》并繳納100元面試考務費。
(二)考試
考試采用面試方式進行。
面試主要考核應聘人員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業務能力和綜合素質,面試總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面試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五、體檢和考察
面試合格人員中根據考生面試成績按招聘崗位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如面試成績相同進行加試,以加試成績高者在前),體檢考察公告將在南通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網公布。體檢標準參照最新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合格后,招聘單位組織考察,考察工作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執行。根據任職要求和崗位條件,重點考察其思想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職位匹配及核實應聘人員報考資格條件及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的真實準確等。
六、公示和聘用
南通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根據考試、體檢和考察結果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按管理權限報南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南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南通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網公示,公示不少于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學歷、專業、畢業院校、現工作單位,面試成績、排名。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應聘人員如無正當理由放棄聘用資格的,南通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將在名單公示結束后的1年內取消其再次應聘南通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所屬醫療衛生單位的資格。
七、聘用和遞補
對公示結果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由招聘單位報送南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備案。其中,2024年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根據核發的聘用人員通知書,在公示結束一個月內簽訂就業協議,待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和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執業醫師資格、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后即辦結聘用手續。其他人員由招聘單位在公示結束后一個月內辦結聘用手續。在規定時間因應聘人員原因未辦結聘用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
引進緊缺崗位人才服務期為5年,期間須參加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的,由單位統一派送至有關培養基地接受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培訓后回到原單位工作,培訓時間不計入服務年限。其他擬聘用人員與招聘單位簽訂3年以上(含試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規解除聘用合同外,應當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期3年(含試用期)。初次就業的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其他人員試用期為3~6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且取得相應執業或專業技術資格予以定崗定級。
屬于下列情況之一者,取消聘用資格:①在招聘單位規定期限內,無工作單位的人員不與招聘單位簽訂聘用合同者,有工作單位的人員不能提供與原單位解除關系證明者。②2024年畢業生不能按期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者,崗位條件明確要求的材料不能提供者。③應聘信息及材料不符合實際招聘要求或作假人員。④試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⑤實行準入資格控制的專業技術崗位連續兩次未取得相應執業或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解除聘用合同。
因下列情形導致擬聘用崗位出現空缺的,在該崗位面試合格者中按照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
(一)應聘人員考察或體檢不符合要求的;
(二)擬聘用人選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
(三)擬聘人員明確放棄聘用的;
(四)其他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審批后不再遞補。
八、紀律監督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全過程接受社會各界和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
監督電話:0513-59009150
市紀委監委派駐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紀檢監察組
招聘工作以本《公告》為依據,一經發現并查實不符合本《公告》規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的,即取消應聘人員的考試和聘用資格,并追究相關工作人員責任。
九、本《公告》由南通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0513-590090260513-59009023
(南通市衛生健康委員會人事處)
咨詢時間: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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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