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適應教育事業發展需要,進一步優化教師隊伍結構,宿遷市洋河新區教育系統面向2024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聘公辦教師(正式事業編制)19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條件
(一)招聘對象
2024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及以上學歷應屆畢業生。2022年和2023年未就業的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畢業生,其檔案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可按應屆畢業生報名。參加基層服務項目的人員,如之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的,可按應屆畢業生報名。以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的人員,退役后1年內的,可按應屆畢業生報名。
報名人員為2024年普通高校應屆本科及以上畢業生的,須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等。國境外人員12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其他人員須在報名開始之日前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等。
本次公開招聘單位、招聘崗位、計劃招聘人數及相關要求等信息詳見《崗位簡介表》(附件1)。
(二)招聘條件及相關要求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備各招聘崗位要求的年齡、學歷等條件;
4.志愿在宿遷市洋河新區教育系統從事教育教學工作不少于3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在讀的普通高等學校非2024年應屆畢業生;
(2)曾被開除黨籍、團籍、高等教育學籍的;
(3)受到記大過、留黨(留校)察看的,或受處分期未滿的;
(4)考生被認定存在“較重失信行為”未滿3年的,或“嚴重失信行為”未滿5年的,以及被列入《拒服兵役人員名單》、實施社會失信聯合懲戒的;
(5)考生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報考與該單位負責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6.考生在本次公開招聘所有環節中存在的各種違紀違規(含不誠信)行為,按規定記入全國統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五年或長期記錄,并嚴格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國家人社部令第35號)予以懲戒。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7.其他要求:詳見《崗位簡介表》。
二、招聘工作安排
(一)公告發布。發布時間:2024年1月19日。本次公告由宿遷市洋河新區發布。公告在宿遷市洋河新區管理委員會網站(http://www.chinayanghe.gov.cn/)和宿遷學院就業信息網(https://sqc.91job.org.cn/sub-station/home/14160)進行發布。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工作安排。報名方式為現場報名。
1.責任分工。宿遷市洋河新區組織宣傳統戰部負責指導,宿遷市洋河新區紀工委負責監督、查糾,宿遷市洋河新區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報名受理、資格審核工作。
2.陳述申辯。報名過程中,考生對初審結果不服的,可向宿遷市洋河新區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陳述申辯,接到陳述申辯后在1個工作日內答復。
3.現場報名時即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通過視為報名成功。報名時間:2024年1月30日9:00-12:00。地點:宿遷學院大學生活動中心一樓多功能廳(宿城區黃河南路399號)。
報名考生應認真對照招聘公告規定的報考條件和《崗位簡介表》(附件?1)中的專業、學歷及其他要求等,于規定時間內攜帶符合報考條件要求的有效證件和材料到指定地點進行報名和資格審查。(1)報名表(一式兩份);(2)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于同一張紙);(3)所在學校出具的信息完整蓋章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和《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4)師范類專業畢業生證明,所在學校院系出具的師范類專業畢業生證明或《成績表》;(5)教師資格證或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
上述證明材料均要求原件,并需提供復印件。
(三)考試工作安排。考試由宿遷市洋河新區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考試時間、考試地點在資格審查當日通知考生(暫定2024年1月31日上午筆試,2月1日上午面試)。所有報名者免收考試費用。
1.筆試。通過資格審查的人數確定是否開展筆試。通過資格審查的人數超過崗位招聘計劃數3倍的崗位(其中03-06崗位筆試開考比例為6倍及以上),根據實際情況組織必要的筆試,筆試內容為教育學、心理學等教育教學基礎知識。筆試采用百分制,合格線為50分,報考者筆試成績必須在50分(含)以上,方可進入面試。根據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計劃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
如通過資格審查的人數未超過崗位招聘計劃數3倍(其中03-06崗位未超過6倍的),按照通過資格審查的實際人數直接確定參加面試人選。
進入面試的考生名單在洋河新區管理委員會網站和宿遷學院就業信息網公布。
2.面試。03-06崗位的面試形式為專業技能測試(03崗位專業技能測試內容為聲樂、鋼琴演奏、個人特長展示1項,04-06崗位專業技能測試內容為體操、隊列隊形、個人自選特長展示1項)加演課。先組織專業技能測試,專業技能測試結束后,立即進入演課環節。演課、專業技能測試滿分均為100分,演課、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均須達到60分為合格,否則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按演課成績占40%、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占60%的比例合成總成績。
其他崗位面試均采取演課形式,演課時間均為10分鐘,演課成績為面試總成績。演課滿分為100分,演課須達到60分為合格,否則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面試成績當場告知考生。
考試結束后,有筆試的崗位,按照筆試成績占30%、面試成績占70%的比例計算總成績。直接面試的崗位,按演課成績占40%、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占60%的比例合成面試成績,面試成績即為總成績。根據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按崗位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考試總成績相同的,按面試成績排序,如面試成績仍相同,則現場另行安排加試,根據加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按崗位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
考察人選名單在洋河新區管理委員會網站和宿遷學院就業信息網公布。
(四)考察工作安排。考察工作由宿遷市洋河新區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考察在考試結束后即組織實施,通過個別訪談、查閱檔案等方式進行。
1.考察人選。考察人選采取等額方式確定。
2.考察內容。考察工作參照《江蘇省國家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執行,考察對象個人信用情況、違法犯罪記錄情況納入考察范圍。
(五)體檢工作安排。考察通過人員即為進入體檢人選。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組織實施。體檢合格并在規定時間內取得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的人選,辦理正式聘用手續。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此次招聘工作,在考察環節考生放棄或考察不合格,出現崗位空缺的,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依次遞補。體檢、聘用等環節出現的崗位空缺,均不再進行人員遞補。
(六)公示聘用工作
1.名單公示。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宿遷市洋河新區管理委員會網站和宿遷學院網站進行公示。
2.手續辦理。對公示期滿無異議或公示期間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反映的問題影響聘用并查實的,由招聘主管部門取消聘用資格。區組織宣傳統戰部負責辦理備案、入編等相關聘用手續。
3.服務期限。新聘用人員聘用合同服務期不少于3年。服務期內,聘用人員不得調動、借用、不接轉人事檔案,未滿服務期的離職人員須承擔違約責任,記入個人誠信檔案。
聘用人員試用期按國家規定執行。試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公告由宿遷市洋河新區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0527—82668406(宿遷市洋河新區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監督電話:0527-82668069(宿遷市洋河新區紀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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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宿遷市洋河新區教育系統面向2024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聘崗位簡介表
2.宿遷市洋河新區教育系統面向2024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聘報名表
宿遷市洋河新區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