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衛健委、省教育廳統一安排和部署,為進一步加強全市醫療衛生人才隊伍建設,加大對醫療衛生人才引進力度,全面提升我市醫療衛生服務水平,馬鞍山市衛生健康委結合全省衛生健康系統“招才引智高校行”活動,組織開展2024年市衛生健康委直屬單位校園招聘社會化用人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國家承認學歷的2024屆全日制普通高校醫療衛生專業應屆畢業生。
二、招聘計劃
本次招聘計劃共22名,具體崗位計劃詳見附件1。
三、招聘條件
招聘對象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崗位計劃表中“專業”主要依據教育部專業(學科)指導目錄等設置;已明確為具體專業、二級學科的,相近、相關專業不得報考;畢業證書上專業后面帶括號的信息,只能代表所學內容有所涉及,不能認定為專業(教育部公布的“專業指導目錄”自帶括號的除外),報考人員只能以括號外的專業名稱報考相符合的崗位;報考人員不得以畢業證書上的輔修專業進行報考。
崗位計劃表中“學歷、學位”界定:“本科及以上”指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的人員。“學士學位及以上”指具有學士及以上學位的人員。要求提供學歷學位的招聘崗位,學歷與學位的專業須一致。
崗位計劃表中“35周歲以下”為“1988年1月20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齡計算依此類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崗位招聘條件的人員;
(二)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應屆畢業的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三)現役軍人;
(四)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五)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六)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七)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報考者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第六條所列情形的崗位。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發布公告、報名、資格審查、考試、簽訂就業協議、體檢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依次進行。根據報名人數確定校園招聘的具體地點。
(一)發布招聘公告
市衛生健康委與有關高校的研究生院或就業指導中心進行對接,獲得校方支持,就招聘專業、宣傳發動等具體招聘事宜進行商定。招聘公告委托相關醫學高等院校發布,并同時在市人社局、市衛生健康委和招聘單位等網站公布。
(二)報名
考生報名采取網上報名方式進行,每個報考者限報同一專業2個招聘崗位。
報名時間為2024年1月20日至1月24日;
具體操作方法為報考人員按照報考崗位要求,下載并如實、準確填寫《馬鞍山市衛生健康委直屬事業單位校園招聘報名資格審查表》(見附件2),連同以下報名資料影印件發送至指定郵箱,各單位聯系方式、郵箱地址詳見附件3。
(1)本人有效身份證;
(2)《馬鞍山市衛生健康委直屬事業單位校園招聘報名資格審查表》(附件2);
(3)“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或“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加蓋學校公章);
(4)近期免冠同底彩色一寸照片;
(5)其他崗位要求的各種證書。
(三)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時間:2023年1月25日至2023年1月26日。
報名結束后,市衛生健康委牽頭組織各招聘單位對應聘者提交材料進行網上資格初審,重點審查報考人員填寫的報名信息及提交的資格審查材料是否與本人實際情況、報考條件和所報考的崗位要求相一致。報名審核通過者,進入考試環節。
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凡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通過資格審查,其實際情況與報考條件規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聘用等資格。
本次招聘不設置開考比例要求,凡符合崗位報名條件的人員全部參加考試。
(四)考試
1、考試方式:筆試加綜合面試。
筆試:筆試采取閉卷形式進行,筆試時間為1個半小時(90分鐘,連續考試,中間不休息)。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筆試范圍以專業基礎理論知識為主,兼顧公共知識、應知應會。筆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成績低于60分(不含)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依據合格分數線內的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崗位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數。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末位成績相同的一并進入面試。筆試成績在馬鞍山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網站、招聘單位網站公布。存在違紀情況的或缺考的,不得入圍綜合面試。
綜合面試:主要考查應聘人員應聘崗位的綜合素質,時間每人15分鐘,滿分為100分。設立面試考官組,根據專業類別及報名人數確定人員及分組安排,每個考官組由7名考官組成。成績的計算分別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再將其余考官的評分相加后加以平均,計算出的考生得分即為其面試成績(計算時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試成績當場向考生本人宣布。面試設最低分數線,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的資格。實際參加面試的人員少于或等于崗位招聘計劃數的,面試成績需達到70分及以上,方可進入體檢與考察程序。
2.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成績合成
最終成績按筆試成績占50%、綜合面試占50%合成確定,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確定。
應聘人員最終成績按照比例合成后在馬鞍山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網站、招聘單位網站公布。
根據招聘計劃數和報考人員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額確定體檢、考察對象。確定體檢和考察人員名單時,若最終成績相同,按筆試成績高低排序進入體檢、考察程序;最終成績、筆試成績均相同,采取加試一場筆試的方法確定,加試時間另行通知。
(五)簽訂就業協議
考試結束后,按照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擬招聘崗位人數1:1比例等額確定簽訂就業協議人選,招聘單位與其簽訂就業協議。就業協議中明確應聘人員需在2024年9月30日前提供招聘崗位所要求相應層次的學歷、學位、資格等證書原件,否則取消其聘用資格。
擬簽訂就業協議人選出現缺額的,在同崗位報考人員中,按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直至該崗位不再有遞補人員。缺額無人遞補的,可按照第二志愿報考者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依次等額遞補,直至第二志愿報考者不再有遞補人員。
(六)體檢考察
體檢考察工作由招聘單位組織實施。
體檢工作參照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和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等規定組織實施。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程序。
考察工作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同時要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況,并提供客觀、詳實的組織考察材料。
根據《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皖辦發〔2017〕24號)等文件精神,考察結束時考察對象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的,考察不合格。
體檢考察合格人選出現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在同崗位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報考人員中,按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直至該崗位不再有遞補人員。缺額無人遞補的,可按照第二志愿報考者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依次等額遞補,直至第二志愿報考者不再有遞補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結束,不再遞補。
(七)公示
對體檢、考察均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馬鞍山市人社局、馬鞍山市衛生健康委和招聘單位網站公示7天。
(八)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違反公開招聘規定,或未在招聘單位規定時間內報到上班的,或未能在2024年9月30日前提供招聘崗位所要求相應層次的學歷、學位、資格等證書原件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
錄用人員納入社會化用人管理,簽訂全日制用工勞動合同。工資福利待遇參照事業單位現行規定執行。社會化用人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
五、紀律要求
招聘工作接受市紀委監委駐市衛生健康委紀檢監察組全程監督,同時接受社會監督。對違反有關規定、不按招聘程序、規定條件或擅自更改招聘方案給招聘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的,將宣布招聘無效、給予通報批評并追究相關責任。對違反工作紀律的工作人員和應聘人員,視情節輕重,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咨詢電話:0555-2366548(馬鞍山市衛生健康委組織人事科)
監督電話:0555-2366507(市紀委監委駐市衛生健康委紀檢監察組)
市衛生健康委
2024年1月17日
附件:1.馬鞍山市衛生健康委直屬事業單位校園招聘社會化用人崗位計劃表
2.馬鞍山市衛生健康委直屬事業單位校園招聘社會化用人報名資格審查表
3.引才單位聯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