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東地處廣東省東南沿海,毗鄰香港、深圳,是粵港澳大灣區重要樞紐門戶。交通便捷,直航40多個城市,境內空港、海港、高鐵、高速公路齊備,深度融入廣深港惠“一小時生活圈”。環境優美,依山傍海、生態宜居,既有“天下獨特奇觀”的雙月灣,又有全國唯一的海龜自然保護區——海龜灣。產業發展勢頭強勁,新材料、新能源、大數據等戰略性新興產業不斷發展壯大,國家兩大科學裝置、太平嶺核電、惠州LNG接收站、宇新輕烴、潤澤國際信息港等龍頭項目搶灘落戶。連續3年入選賽迪“營商環境百強縣”,2021年入選賽迪“投資競爭力百強縣”,先后獲評“中國女鞋生產基地”“全國象棋之鄉”“全國體育先進縣”“國家衛生縣城”等多項國字號榮譽。惠東歷來重視教育發展,先后創建成為廣東省教育強縣、全國義務教育發展基本均衡縣、廣東省推進教育現代化先進縣和第四批國家級農村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縣。
為貫徹落實縣委、縣政府科教興縣、人才強縣戰略,加強我縣中小學教師隊伍的建設,優化教師隊伍結構,推動我縣教育高質量發展,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粵府令第301號)及《關于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實施意見》(粵發〔2018〕25號)精神,結合我縣教育實際,現將我縣赴高校公開招聘公辦學校教師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
二、招聘崗位數
面向普通高校公開招聘417名教師,具體詳見《崗位表》(附件1)。
三、招聘對象
2024屆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即于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間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畢業生。其中,在國(境)外取得本科學歷及學士學位(含)以上的,還須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中國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證書。
四、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4.具有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專業和技能條件;
5.身體健康,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和心理條件;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7.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作為招聘對象:受過刑事處罰的;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被開除公職的;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近兩年,在各級公務員、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不能通過入職教師崗位背景審查的人員;法律法規規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8.委培生、定向生報考須征得委培或定向單位同意,同時由委培或定向單位出具同意報考證明,并經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報考;
9.年齡計算截至2023年11月30日(即“35周歲以下”應為1987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二)具體崗位條件。詳見《崗位表》(附件1)。考生所學專業未列入《廣東省202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3,簡稱《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或無專業代碼的,可選擇《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中的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招聘崗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資格審核時提供畢業證書(已畢業的)、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資料。考生所學專業已經列入《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的,不能再作相近專業報考。港澳臺學習、國外留學生還須提供相應資料的中文翻譯件。
五、薪酬待遇
獲聘人員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的事業編制人員,執行國家政策規定的事業單位工資制度和相關福利待遇。
六、招聘形式及場次安排
采用高校校園公開招聘形式進行。擬在有關高校設置專場招聘點,第一場設在華南師范大學(大學城校區),其他高校專場招聘點將在惠東縣教育局和惠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另行公告。
說明:第一場招聘按附件1設崗,第二場招聘視第一場招聘崗位空缺情況設崗,第三場視第二場招聘崗位空缺情況設崗,若第一場招聘崗位已招滿,則不再進行第二場招聘,如此類推。
七、招聘程序
網上報名或現場報名→網上初審或現場初審(審核考生填報的信息資料)→發布筆試考試通知(如網上報名,考生須在網上確認參加考試并自行打印《準考證》)→筆試→公布筆試成績及查分→公布進入現場資格審核人員名單→現場資格審核、發放《面試通知書》并公布面試人員名單→面試→公布總成績→面談簽約→體檢→考察→公示擬聘用人員→辦理聘用等手續。上述招聘程序的每個環節均在惠東縣教育局和惠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發布公告,請考生自行關注。
考試采取“筆試+面試”方式進行,考試總成績計算為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考試總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3位數。如同一崗位考生的總成績相同,則按照面試成績高低確定名次;如面試成績仍然相同的,按面試主評委給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筆試和面試的合格分數線均為60分,未達到60分的考生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一)報名
1.采取網絡系統報名或現場報名方式,第一場華南師范大學(大學城校區)專場公開招聘采取網絡系統報名。
2.報名時間:2023年12月21日上午8:30至12月27日下午5:00,逾期報名系統關閉不再接受報名。其他場次的報名方式和時間請關注惠東縣教育局和惠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
3.考生必須在規定報名時間內,登錄網上報名系統(網址:https://www.sydwzk.cn/gdhzhdeduzp2023)進行報名,請考生務必如實、準確填寫報名資料(報考資格初審以網上報名資料為依據,如因所填資料真實性有誤造成資格初審不通過的,造成后果由考生自負),并在網上打印《惠東縣2024年度赴高校公開招聘公辦學校教師報名登記表》(請妥善保管,面試前的資格審核時需提交)。
4.符合“三支一扶”和“大學生村官”加分政策的,筆試原始成績加10分。符合加分的考生需在網上報名時上傳由省級相關主管部門頒發的《廣東省“三支一扶”合格證書》或《廣東省高校畢業生到農村任職工作證書》(原件的掃描件),以便進行加分資格審核。未提供證明資料的視為放棄加分。
(二)資格初審
以考生的網上報名信息資料為依據,對考生報考資格進行初審。
(三)確認參加筆試及打印準考證
通過報名資格初審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報名系統確認是否參加筆試并打印《準考證》,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完成確認參加筆試和打印《準考證》的,視為放棄考試資格。確認參加筆試和打印《準考證》的時間將在惠東縣教育局和惠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告,請考生自行關注。
操作方式:登錄“網上報名系統”→確認參加考試→打印準考證。
(四)筆試
1.筆試采取閉卷考試形式進行,主要測試教育通用知識,實行所有崗位統一試卷,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
2.筆試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3.筆試成績和進入現場資格審核的人員名單將在惠東縣教育局和惠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告,請考生自行登錄網站查詢。
4.查分。由于外出招聘工作流程環節多、時間緊,為方便考生盡可能在較短時間內完成招聘考試,考生如果對自己的筆試分數有疑問的,須在筆試成績公布后的規定時間內填寫《考生查分登記表》,送招聘考試考務小組指定地點進行查分。每位考生只能申請查分一次,逾期不再接受查分。
(五)現場資格審核及發放《面試通知書》
現場資格審核的具體時間、地點將在惠東縣教育局和惠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告,請考生自行關注。
1.進入現場資格審核環節的考生應嚴格按照公告要求,攜帶有關資料的原件(一般情況下審核完畢后返還)和復印件(需留存),于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審核,審核通過后現場領取《面試通知書》。
2.現場資格審核需提交以下有關資料(考生資料如有作假,一律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逾期未提供相關資料的視為放棄考試資格):
(1)《惠東縣2024年度赴高校公開招聘公辦學校教師報名登記表》,本人用鋼筆或簽字筆簽名(需交原件,一式1份)。
(2)《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附件2),本人用鋼筆或簽字筆簽名(需交原件,一式1份)。
(3)資格審核前6個月內的考生本人免冠彩色正面證件照1張(大一寸、藍底),在相片背面寫上姓名、報考崗位及崗位代碼,貼于《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內。
(4)身份證原件(驗證后給回本人)和復印件(一式1份)。
(5)《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或《學生證》〔原件和復印件(一式1份)〕。注意:如被確定為擬聘用對象后,須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逾期將取消其聘用資格。研究生學歷的考生還需提供本科學歷學位證書。
(6)教師資格證〔原件和復印件(一式1份)〕。2024年應屆畢業生如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請在現場審核時提交有效期內《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證明;屬于師范生免試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改革范圍的教育類研究生、師范生,須提交教育類研究生、師范生專業有關證明資料。注意:聘用人員必須在一年試用期內(即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才能辦理轉正手續,逾期按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處理。
3.其他要求:
(1)港澳臺學習、國外留學擬歸來人員必須在2024年8月31日前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才能辦理聘用手續,逾期取消聘用資格。
(2)符合《廣東省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港澳居民辦法的通知》和本公告規定相關條件的港澳居民,還需提供以下資料: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或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港澳地區《無犯罪紀(記)錄》(可在考察環節提供)。
(3)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還需提供由省級相關主管部門頒發的《廣東省“三支一扶”合格證書》或《廣東省高校畢業生到農村任職工作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式1份)。
(4)因放棄或現場資格審核不通過導致被取消面試資格的,將在同一崗位筆試合格的考生中,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面試人選,遞補面試人員須在收到通知后在規定時間內參加現場資格審核,逾期或未參加的視為放棄遞補。
(六)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按各招聘崗位人數的1:3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對象,若按1:3比例進入面試的最后1名分數相同,則一并進入面試。若按1:3比例進入面試人數不足時,按實際人數進行面試。
1.面試主要采取結構化方式進行,時長為10分鐘,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分數計算到小數點后3位數。
2.面試時間、地點將在惠東縣教育局和惠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告,請考生自行關注。
3.面試成績于面試后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在面試成績單上簽字確認。如考生提前離開或拒絕簽字,由相關工作人員在成績單上注明情況并簽名,視為送達。
(七)公布總成績及入圍面談簽約人員名單
考試總成績及入圍面談簽約人員名單將在惠東縣教育局和惠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告,請考生自行關注。
(八)面談簽約
1.根據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各招聘崗位人數1:1比例確定面談簽約對象。
2.面談簽約對象與用人單位現場簽訂《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或《聘用協議書》。因考生放棄簽約出現崗位空缺的,可在同崗位中按照考生的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簽約對象,遞補簽約對象須在收到通知后的規定時間內參與面談簽約,逾期或未參加的視為放棄簽約。
3.面談簽約時間、地點詳見惠東縣教育局和惠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告。
(九)組織體檢
根據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按照招聘崗位數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工作嚴格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節(試行)》實施。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十)審檔考察
由縣教育局和招聘學校成立考察工作小組,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規定對體檢合格的考察對象進行綜合考察,同時按照《關于進一步從嚴管理干部檔案的通知》要求重點對考察對象的檔案進行審核。考察中如發現考生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瞞報個人真實情況或者存在有其他情形的,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考察采用調閱個人檔案、提供畢業院校鑒定、實地考察等方式,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崗位匹配度等方面。
(十一)遞補
考生放棄體檢、考察、聘用或體檢、考察不合格出現崗位空缺的,7個工作日內在同崗位中按照考生的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聘用其他考生。逾期出現崗位空缺的不再遞補。
(十二)公示
經資格審核、考試、體檢、審檔考察合格的人員,報經惠東縣2024年度公開招聘公辦學校教師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在惠東縣教育局和惠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經查不屬實的,按規定程序辦理人員聘用有關手續。
(十三)聘用
1.擬聘用人員按崗位設置管理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及簽訂《聘用合同書》,具體的辦理時間以縣教育局通知為準,擬聘用人員自愿放棄聘用、不配合辦理聘用或聯系不上擬聘用人員本人的,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2.擬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書》后,須按《聘用合同書》的要求履約,從簽訂之日起,五年內不得調離招聘崗位。若聘用人員違約且未執行違約事項的,將違約人員信息列入相關征信系統,3年內不得報考惠東縣事業單位招聘考試。
3.被聘用的教師試用期為一年,日期從聘用之日算起,聘用人員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
八、其他事項
(一)本次考試全程實行誠信承諾和全程資格審查,任何環節審查出考生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即取消其報考資格。考生應認真閱讀公告和崗位要求,對所提供的各項信息、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有效性負責。凡填寫虛假信息或提供虛假資料的,或者明確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仍進行報名或考試的,一經發現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考生同時報考多個崗位的取消報名資格。對惡意干擾報名、考試的人員,將依據有關規定進行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教材,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社會上任何以本次集中招聘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保過班”、“協議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招聘組織方無關。
(三)本次招聘如有涉嫌違紀違規的,嚴格依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追究責任。
(四)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級基數。
九、聯系方式
1.聯系電話
惠東縣教育局人事股:0752-8833275。
2.投訴及監督部門電話
惠東縣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0752-8812198。
本公告最終解釋權在惠東縣教育局。
點擊查看>>>
附件1:惠東縣2024年度赴高校公開招聘公辦學校教師崗位表(華南師范大學專場)
惠東縣2024年度公開招聘公辦學校
教師工作領導小組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