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補充我市醫療機構工作人員,經市委批準,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301號)文件精神,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單位簡介
南雄市人民醫院、南雄市中醫院是南雄市衛生健康局管理的公益二類事業單位。
南雄市第二人民醫院、南雄市婦幼保健院是南雄市衛生健康局管理的公益一類事業單位。
南雄市醫共體總院下屬基層醫療機構指南雄市各鎮衛生院、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是南雄市衛生健康局管理的下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
根據南雄市緊密型縣域醫療衛生共同體實施方案,基層醫療機構招聘崗位由市醫共體總院確定需求,聘用人員由市醫共體總院統一管理、分配。
二、薪酬待遇
獲聘人員為事業單位編制人員,聘用人員按事業單位標準核定工資待遇,享受國家及省有關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對符合《韶關新時代“百團千才萬匠”人才工程實施意見》規定的相應條件人員,經上級認定后,除按月享受正常薪資待遇外,還可享受以下的優惠待遇:
1.取得高級職稱的人才或博士研究生,人才津貼按4:3:3的比例分3年共發放30萬元。
2.取得中級職稱的人才或碩士研究生,人才津貼按4:3:3的比例分3年共發放15萬元。
3.符合有關規定的可申領“丹霞英才卡”,享受戶籍辦理、安居保障、子女入學(園)、社會保險、醫療、景區、公共交通、公積金、金融等方面的便捷服務。
三、報考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中無外國居留權的中國公民按照省人社廳《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港澳居民管理辦法(試行)》文件精神,不參與本次公開招聘);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被開除公職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近兩年內,在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參加2020年、2021年和2022年,南雄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存在違約行為的;參加2014年以來粵東西北地區鄉鎮事業單位專項公開招聘及廣東省事業單位2020年以來集中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考試的違約人員或服務期未滿人員;
6.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初核階段、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因違法違紀行為仍在處罰期限內的人員或者刑事處罰期限未滿的人員;
7.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8.有嚴重酗酒、精神病史或者濫用精神類藥物史等不適宜擔任醫務人員情形的;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本條所規定的處分期限的計算截止日期為本次招聘的報名截止日。
四、招聘崗位、人數及條件
本次共計劃招聘工作人員39名,其中:“青年人才”7名,公開招聘31名,公開選聘1名。具體招聘崗位、條件要求及人數詳見崗位要求(詳見附件1)。
五、招聘對象
報考人員年齡須在18至35周歲(即1987年12月25日至2005年12月28日期間出生),其中博士研究生學歷(含教育部認定的境外學歷)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即1977年12月25日至2005年12月28日期間出生),其他可放寬年齡情形以崗位表為準。
(一)“青年人才”招聘對象
具有國際公認的或經認定的國際知名學府和國家、省屬重點大學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且具有一定實踐經驗的高校畢業生和社會人員。
(二)公開招聘對象
符合招聘公告崗位要求的社會人員和高校畢業生。
(三)公開選聘對象
韶關市內(南雄市外)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
報考以上崗位的高校應屆畢業生須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畢業證與學位證。在國(境)外取得學歷學位的,須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
六、報名辦法
(一)報名時間
2023年12月25日上午8:30至2023年12月29日下午17:00。
(二)報名方式
采用網上報名。報考人員登錄2023年冬季南雄市衛生健康局下屬事業單位“青年人才”引進、公開招聘及公開選聘工作人員報名系統(以下簡稱“報名系統”)進行報名(網址:https://sourl.cn/xBXpgE)。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招聘條件,按要求填寫本人的報名信息、提交資料。
(三)上傳報名材料
報名材料均需提供證件原件的掃描電子版,報名材料不齊全或相關證件無效的,則視為不符合報考條件,不予受理報名:
1.《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報名表相片為本人近期清晰的正面免冠彩色照片。(附件2,自行下載,用A4紙雙面打印并經本人簽名后再掃描成.pdf格式);
2.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掃描電子版;
3.畢業證、學歷學位證,2024年高校應屆畢業生要提供能證明學歷、所學專業的相關證明材料(如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成績單(截至當前學期的所有成績單)等,港澳臺學習、國外留學人員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的學歷、學位認證證明,原件掃描電子版;
4.港澳臺學習、國外留學人員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的學歷、學位認定證明等材料原件掃描電子版;
5.定向生、委培生須出具所在院校和委培(定向)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材料原件掃描電子版;
6.報考有執業資格或職稱要求崗位的,須提供相應執業資格或職稱證書原件掃描電子版;
7.考生承諾書(見附件3),經本人簽名后再掃描件成.pdf格式;
8.國有單位在編在職(崗)人員報考,報名時提供工作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附件4);
9.根據《關于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的實施意見》(粵人社發〔2007〕141號)有關規定,對在2020年12月25日至2023年12月29日期間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員,筆試成績加10分。符合相關條件的考生,報考時需在“報名系統”中填寫“是/否‘三支一扶’,并上傳相關主管部門頒發的《廣東省“三支一扶”合格證書》,同時,在進行加分資格審查時提供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凡未在“報名系統”中按要求填寫信息、上傳材料或未按招聘單位規定時間進行加分資格審查的,不予加分。
(四)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報考多個崗位的,取消報名資格;
2.報考人員須于報名之日前取得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除2024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外)和資格證書(2023年完成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的,可提供考試通過的成績單);未在規定時間取得并提供有關證書的,視為報考者自動放棄,責任自負;
3.國有單位在編在職(崗)人員報考,須征得工作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并在報名時出具工作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報考書面證明。不如實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的,取消報考資格;
4.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5.根據用人需求,按照《廣東省202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5)進行專業設置。報考人員應按專業目錄中的名稱和代碼選擇相對應的崗位報考,如所學專業為目錄中舊專業名稱的,按照舊的專業名稱報考。舊專業后面注明“部分”的,按照招聘崗位工作的對應專業要求,符合招聘崗位工作專業要求的,方可報考。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按所獲畢業證書上的專業為準。輔修專業、學位種類均不作為專業依據,所學專業未列入目錄的,可選擇目錄中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崗位要求的專業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資格審核時提供畢業證書、所學專業課程成績(須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報考崗位中有專業方向要求的,根據所獲畢業證書上專業一欄標注清楚的專業方向或者有成績單標注有專業方向的相關證明;
6.南雄市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不屬本次招聘對象;
7.報考人員提供的聯系電話應準確無誤并確保通訊暢通,若因提供聯系信息錯誤或無法及時聯系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8.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報考人員須誠信報名、誠信考試。在招聘各環節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或報考者和有關單位、人員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實的,取消報考者報考資格或者聘用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五)資格初審
由各招聘單位根據報考人員提交的報名材料,對照報考資格條件和崗位要求,于2024年1月5日前完成線上初審并提出初審意見,是否通過資格初審,考生可在報名系統內查看結果。報考人員應慎重選擇報考單位及崗位,一經資格初審通過,不得更改。
七、考試
由南雄市衛生健康局負責組織實施。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的方式進行,其成績計算公式為: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筆試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面試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3位,考試總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3位),總成績合格線為60分。
(一)筆試(滿分100分,合格線60分)
1.筆試科目:通用能力測試(衛生類)。
2.筆試時間:2024年1月13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3.筆試地點:南雄市第一小學(南雄市雄州街道雄東路)。
4.準考證打印:考生于2024年1月8日上午9:00至2024年1月10日下午17:30前自行從網上報名系統打印準考證,逾期報名系統不能打印準考證,并按照準考證上指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5.報考人員憑二代身份證原件和準考證參加招聘考試工作各個環節,請妥善保管好有關證件。
6.筆試成績于筆試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在招聘公告發布網站統一公布,考生自行到相關網站查詢本人筆試成績。
7.應聘人員對筆試成績有疑問的,可以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申請核查一次。核查限于下列范圍:主觀題、客觀題有無漏評;分數的計算、登記是否有誤;對違紀、違規、異常記錄有異議。
8.根據招聘的崗位數量,依筆試合格考生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員名單,筆試合格考生人數未達入圍面試人數規定比例的,按實際筆試合格考生人數確定入圍面試人員名單。入圍面試人員須按規定進行現場資格復審,不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的,不得參加面試。若確定入圍面試人員筆試成績最后1名出現并列,則并列進入資格復審。經資格復審,對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并書面告知相關事由;被取消面試資格人員有異議的,可以自收到書面告知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南雄市衛生健康局人事與老齡股申請復核。入圍面試人員因不符合招聘條件被取消面試資格的,主管單位應當在筆試合格的考生中,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具體要求另行通知。
(二)面試(滿分100分,合格線60分)
1.入圍面試人員。筆試成績低于合格分數線的,不能確定為入圍面試人員。
2.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公告將在招聘公告發布網站統一公布,請進入面試考生及時留意相關公告并按公告規定按時參加面試,主管單位不再另行通知領取面試通知書。未按面試公告要求參加面試考試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3.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面試工作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面試工作規范(試行)》有關規定執行。
4.考生面試完后,由評委進行打分,當場公布成績,考生在面試成績通知書上簽名確認。面試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不計算考試總成績。
5.面試結束后,根據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擬聘人數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如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優先聘用少數民族考生,再按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筆試成績仍然相同的,則按面試主評委評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面試主評委評分仍然相同的,則由主管部門另行組織面試。
6.面試成績及總成績、進入體檢人員名單將于面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招聘公告發布網站統一公布。
八、體檢與考察
(一)體檢。根據考生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崗位招聘人數從考試總成績合格考生中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名單。如出現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的,可在考試總成績合格考生中依次遞補體檢人選。體檢不合格人員可在收到體檢結果后的3個工作日內書面申請復檢一次,體檢組織單位在收到復檢要求10個工作日內組織復檢。復檢只能進行1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逾期不書面申請復檢的,視為自動放棄復檢資格。
體檢工作由南雄市衛生健康局負責組織實施。體檢工作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規定執行。
(二)考察。考察工作由南雄市衛生健康局負責組織實施。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考察人選,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等有關規定,對其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個人征信情況、崗位匹配度、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進行考察,并通過查閱個人檔案、實地考察等方式核實其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
擬聘用考察人員未在主管部門要求的時間內提供考察材料,或不主動辦理個人檔案調動手續的,視為放棄考察資格。考察不合格或者放棄聘用的,可依次遞補考察人選。
九、公示與聘用
(一)經體檢、考察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對象,擬聘用人員名單,統一在招聘公告發布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
(二)公示期滿,沒有異議或者異議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的程序和權限辦理擬聘用人員備案手續,并簽訂聘用合同。聘用人員實行一年試用期。
(三)聘用人員應按崗位表有關要求,承諾在崗位表對應招聘崗位要求的單位完成不少于規定時間的服務。服務期內不辦理調動手續。服務期未滿因個人原因離職的,自離職之日起3年內不得參加南雄市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
(四)經體檢、考察合格,已列入公示名單的考生,須作出不主動放棄聘用資格及若被聘用、保證按時報到的承諾。違背承諾者將記錄在案,且3年內不得參加南雄市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
十、遞補聘用
因下列情形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經用人單位、事業主管部門同意。在同一招聘崗位考試總成績合格考生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擬聘人員公示結束且無異議的,不再遞補。
(一)應聘人員體檢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選未被確定為擬聘用人員;
(三)擬聘人選公示結果導致不能聘用的;
(四)報考人員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報考資格的;
(五)法律、法規及其它有關規章規定不準聘用者;
(六)擬聘用人員放棄聘用的或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十一、其他事項
(一)報考人員請按要求做好報名及考試過程中的自我健康管理。
(二)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報名費用,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
(三)凡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發現,一經查實,即取消資格。
(四)監督電話:0751-3822935。
(五)招聘公告發布網站為“南雄市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http://www.gdnx.gov.cn/zwgk/rsxx/zkxx/),請考生在此網站“招考信息”一欄查看招聘相關信息。
(六)本公告由南雄市衛生健康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751-3822253。
附件:1.2023年冬季南雄市衛生健康局下屬事業單位“青年人才”引進、公開招聘及公開選聘工作人員崗位表.xlsx
南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南雄市衛生健康局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