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隊伍建設,按照《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和我省《關于進一步改進和加強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意見》(晉人社廳發(fā)〔2017〕35號)、《關于進一步做好艱苦邊遠地區(qū)縣鄉(xiāng)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晉人社廳發(fā)〔2017〕36號)、《關于做好2023年全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晉人社廳發(fā)〔2023〕11號)等文件規(guī)定,根據增人計劃和招聘單位編制、崗位空缺情況,經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74名,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及名額
本次招聘衛(wèi)健系統(tǒng)所屬事業(yè)單位14個,招聘名額61名;其他事業(yè)單位4個,招聘名額13名,共74名。具體招聘單位、崗位、名額等詳見《河曲縣2023年部分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
二、招聘原則
1.堅持德才兼?zhèn)涞挠萌嗽瓌t。
2.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3.堅持政府宏觀管理與落實用人單位自主權相結合的原則。
4.堅持按需設崗、按崗招聘的原則。
5.堅持優(yōu)化結構、保障重點的原則。
三、招聘對象
符合招聘條件和崗位所需具體要求的應往屆高校畢業(yè)生(不含2023年、2024年畢業(yè)的委培生、定向生)、職業(yè)院校畢業(yè)生(含技工院校)、服務基層項目人員。
四、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3.具有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5.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戶籍要求:詳見《崗位表》。在公告發(fā)布日之前為河曲縣戶籍的;因上學原因遷出而未遷回河曲縣戶籍的;服務河曲縣基層項目人員;公告發(fā)布日之前結婚登記的夫妻,配偶為河曲縣戶籍的,均視為河曲縣戶籍。
7.年齡要求:18周歲及以上,35周歲及以下(即1987年12月21日至2005年12月21日期間出生)。具有研究生學歷的年齡放寬到40周歲及以下(即1982年12月21日至2005年12月21日期間出生)。
8.學歷要求、專業(yè)要求、資格證要求等詳見《崗位表》。在符合專業(yè)等其他條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yè)生可報名應聘學歷要求為大學本科的崗位。
(二)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崗位表》資格條件中的專業(yè)要求,參考教育部門專業(yè)目錄。對報名者所學專業(yè)未列在目錄中的(包括高校自主設置的研究生專業(yè)、專業(yè)型研究生專業(yè)以及取得海外學歷學位的專業(yè)等),由負責資格審查部門或單位進行認定。
報考人員為2024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的,其學歷、學位證書須在2024年8月31日之前取得,未取得畢業(yè)證(學位證)書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按照國家和我省有關政策規(guī)定,港澳地區(qū)的中國公民和臺灣同胞在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中享有公平競爭權利,可應聘到內地事業(yè)單位就業(yè),應聘人員須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yè)或技能等相應條件。
此次招聘按照《關于做好2023年全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晉人社廳發(fā)〔2023〕11號)等文件規(guī)定,設置“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崗位”。用于招聘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晉西北計劃)和參加我省“選聘大學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錄用的選調生)、“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業(yè)技術推廣服務特設崗位計劃”等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人員以及在軍隊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畢業(yè)生退役軍人。
按照中共山西省委組織部、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山西省財政廳《關于做好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崗位勞動合同期滿高校畢業(yè)生有關工作的通知》(晉人社廳發(fā)〔2017〕62號)和省政府辦公廳《關于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崗位吸納高校畢業(yè)生的意見》(晉政辦發(fā)〔2014〕42號)文件精神,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崗位勞動合同期滿的人員,可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崗位”。
不得報名應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各類刑事處罰人員、曾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和公職的,在立案審查期間或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不能報考。
2.各級公務員招錄和事業(yè)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錄、招聘紀律的人員,不能報考。
3.試用期內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和試用期內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不能報考。
4.被錄用為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或招聘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有服務年限規(guī)定且服務期未滿的,不能報考。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以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人員,不能報考。
6.現役軍人和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其中,非2024年應屆畢業(yè)的全日制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專科或本科學歷、學位證書報考),不能報考。
7.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報考者在本次招聘報名后、聘用之前,期間已成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或已被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不予聘用。
以上招聘條件中,除有專門規(guī)定外,均以公告發(fā)布之日為截止日期。
五、實施程序
(一)發(fā)布公告
本次招聘信息通過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rst.shanxi.gov.cn)、忻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人事考試專欄(http://rsj.sxxz.gov.cn/rsks)、河曲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hequ.gov.cn/)發(fā)布。
(二)報名
1、報名方式和時間
本次報名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網站為忻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人事考試專欄(http://rsj.sxxz.gov.cn/rsks)。
報名時間:2023年12月28日-2024年1月2日24:00。
2、資格初審和結果查詢
報名時,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信息應當真實、準確(報名登記表所填寫的專業(yè)應當與本人取得的高校畢業(yè)證書上所載明的專業(yè)一致)。提供虛假報名信息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并按照有關規(guī)定處理。
資格初審結果在考生提交報名申請次日至2024年1月3日12:00登錄原報名網站查詢。通過資格初審的,不能修改報考信息,尚未審查或未通過資格初審的,可以修改報考信息。
本次招聘的醫(yī)療衛(wèi)生崗位根據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山西省衛(wèi)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做好基層醫(yī)療衛(wèi)生機構公開招聘工作若干問題的通知》(晉人社廳發(fā)〔2014〕20號)文件精神,“縣級及以下醫(yī)療衛(wèi)生機構公開招聘專業(yè)技術人員可不受開考比例限制,只要有人報名即可開考,但成績需達到規(guī)定的合格線”規(guī)定,醫(yī)療衛(wèi)生崗位不受開考比例限制。
其他招聘崗位要求報名人數應達到招聘人數的3倍以上。若計劃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達不到1:3的,要相應核減招聘名額,使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達到1:3,如招聘人數減少到1名仍達不到1:3的,取消該招聘崗位。
報名結束后未達到規(guī)定比例被核減或取消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崗位”,可將其招聘名額轉為原招聘單位資格條件相同的一般性崗位,如仍不達開考比例,核減或取消招聘名額。
所有因報名人數低于開考比例被核減或取消招聘名額的崗位,在河曲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hequ.gov.cn/)發(fā)布招聘名額及崗位變更公告。
報考者所報考崗位被取消的,可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具體改報時間和方式咨詢忻州市人事考試中心。(咨詢電話見后)
未改報其他崗位或改報其他崗位未通過資格初審的,考試費將通過原報名渠道如數退還。
報名序號是報考者上網打印準考證和后期成績查詢的關鍵字符,務必牢記。
3、網上繳費
通過資格初審的考生按網上提示的繳費辦法于2024年1月3日17:00前進行網上繳費,未按期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
4、準考證下載打印
通過資格初審并按規(guī)定繳納費用的報名人員,具體打印時間詳見忻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人事考試專欄(http://rsj.sxxz.gov.cn/rsks)或關注“忻州市人事考試中心”微信公眾號的通知。
準考證下載打印時,如遇問題請與忻州市人事考試中心聯系解決。(咨詢電話見后)
考生請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準考證,參加考試的各個環(huán)節(jié)都須攜帶準考證、身份證。
5、考務費用減免
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可享受減免考務費用的政策。享受減免考務費用的報名者,按報名繳費程序,先進行繳費,然后辦理減免手續(xù),符合減免政策的考生予以退費。減免考務費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原件及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鄉(xiāng)村振興局(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原件及復印件)于2023年12月28日—2024年1月3日到河曲縣民政人社局確認后,辦理減免考務費用的手續(xù)。
(三)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筆試用時為120分鐘。筆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60%。
筆試內容:醫(yī)、藥、技崗位為公共基礎知識(30分)和醫(yī)學基礎知識(70分);中醫(yī)師為公共基礎知識(30分)和中醫(yī)學基礎知識(70分);護理崗位為公共基礎知識(30分)和護理學基礎知識(70分);其他崗位為《公共基礎知識》(50分)和《職業(yè)能力測驗》(50分)。
筆試時間及地點見《筆試準考證》。
參加考試時,考生需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與報名時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兩證不全的不得參加筆試。身份證過期、丟失的請及時到公安機關辦理臨時身份證。
(四)資格復審
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按崗位招聘人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資格復審的人選,最后一名并列者共同列入面試資格復審人選,若最終入圍人數未達1:3的,按實有人數確定。
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見河曲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hequ.gov.cn/)公告,請考生注意查詢,不再另行通知。
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須由本人到現場進行資格復審。提供本人準考證、身份證(含港澳居民)、戶口簿或居住證(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臺灣同胞需提供臺灣居民往來大陸通行證或臺灣居民居住證及報考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學信網(https://www.chsi.com.cn)認證的學歷認證、學位認證報告、資格證等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2024年應屆畢業(yè)生尚未取得畢業(yè)證、學位證的,還需提供畢業(yè)院校出具的學歷學位、所學專業(yè)證明及在校成績單原件及復印件;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認證書;已就業(yè)的人員還需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機關公務員、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需出具所在單位、主管部門、組織人社部門同意報考證明)。
山西省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崗位”需提供合格證書,暫未領取到合格證書的考生需下載打印《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見附件2),由服務所在縣(市、區(qū))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門加蓋公章確認,其中,“大學生村官”由市、縣兩級組織部門審核蓋章;“教師特崗計劃”項目人員由“服務地審核意見”欄填寫服務地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同意報考意見并蓋章;“三支一扶”項目人員需在“服務地審核意見”欄填寫由服務地縣級人社行政部門同意報考意見并蓋章;“西部計劃”項目由團省委蓋章;參加“農業(yè)技術推廣服務特設崗位”計劃項目的,由服務地縣(市、區(qū))農業(yè)農村局、市級農業(yè)農村主管部門審核蓋章。
退役軍人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崗位”,需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退伍證、學歷證書和當地退役軍人事務管理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
政府購買服務基層崗位人員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的,須提供本人《政府購買服務勞動合同》原件、期滿考核表及《山西省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崗位人員考核合格證書》。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所報崗位資格條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的,取消該報名人員報考資格。報考人員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審查部門對資格審查結果是否合格提出意見,合格的發(fā)給《面試通知書》,不合格的說明原因,取消資格。
若取得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確認放棄復審資格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根據崗位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額1:3的比例依次遞補面試資格復審人選(遞補次數最多1次),不足1:3的按實有人數確定。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在招聘各環(huán)節(jié)發(fā)現報名者不符合招聘資格條件的,均可以取消其報名資格或者聘用資格。
(五)面試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內容為綜合素質測評,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用時10分鐘。
面試滿分100分,面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40%。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考試綜合成績保留兩位小數。若2名以上應聘人員綜合成績相同時,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人員,如筆試成績也相同,加試一場面試,應聘人員的成績名次按面試加試成績排序。
面試成績和綜合成績當日在考點公布,并在河曲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hequ.gov.cn/)公布。
綜合成績最低合格線為60分,不達合格線者,不得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參加面試人數小于或等于計劃招聘人數而形不成競爭的崗位,考生綜合成績須達到65分以上,不達合格線者,不得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
面試考生進入考場到退場將全程錄音、錄像。
(六)體檢與考察
體檢有關事宜見河曲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hequ.gov.cn/)公告。
根據考試綜合成績按崗位招聘名額1U1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體檢人選。到指定綜合醫(yī)院進行體檢,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執(zhí)行。體檢費用考生自理,體檢結論不合格需要復檢的,考生應于收到體檢結論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提出申請,應安排在具有體檢資質的同一級別或上一級別的另一家醫(yī)院復檢,復檢費用考生自理。招聘單位、參加體檢的應聘人員及家屬對復檢結果仍有疑義的,承擔復檢的醫(yī)院應組織相關專家進行會診,做出最終結論。對因懷孕不能全部完成體檢項目的,按國家相關政策執(zhí)行。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同放棄資格。體檢不合格者取消資格,合格者方可進入考察環(huán)節(jié)。
體檢醫(yī)生與體檢者有需要回避關系的,應當回避。對于體檢中違反操作規(guī)程、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瀆職失職,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員,按照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對于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考生,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標準,重點考察擬聘用人員是否符合捍衛(wèi)“兩個確立”、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祖國、熱愛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內容按照德才兼?zhèn)涞臉藴剩鶕M聘用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工作態(tài)度、學習及工作表現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2024年應屆畢業(yè)生主要考察應聘者在校期間的學習情況、平時思想政治表現等,原則上以學校畢業(yè)鑒定等證明材料為準。已就業(yè)的畢業(yè)生,可由單位出具應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現、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材料。未落實工作單位的應聘者由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區(qū)、村(居)委會出具其遵紀守法、思想政治表現等證明材料。對證明材料有疑義的,招聘單位可以電話回訪、函件征詢或派人到應聘者所在畢業(yè)學校、派出所、社區(qū)、村(居)委會進行實地調查,并對報考者提供的報考信息的真實性和檔案材料進行復審和審核,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資格。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及考察的,視為自動放棄。
因考生體檢、考察環(huán)節(jié)不合格或自動放棄而形成的空缺名額,根據崗位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順序按崗位招聘名額1:1的比例依次遞補體檢、考察人選(最多遞補2次)。
(七)公示聘用
根據筆試、面試、體檢、考察情況,對擬聘用人員由領導組辦公室審核后,在河曲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hequ.gov.cn/)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招聘崗位、招聘數量、專業(yè)要求、姓名、性別、準考證號、畢業(yè)院校、學歷(學位)、綜合成績、崗位排名等信息。
通過公示無異議或雖有反映不影響聘用的擬聘用人員,按照河曲縣民政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聘用文件,辦理聘用手續(xù)。聘用人員填寫《山西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登記表》一式四份,報縣民政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審核蓋章。招聘單位法人與擬聘用人員簽訂《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聘用合同書》,為聘用人員辦理聘用手續(xù)。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含在聘期內,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關系。
用人單位與新聘人員在《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聘用合同書》中約定5年服務期限,并明確違約責任和相關要求,服務期內不得借調、調動。
考生應誠信報考。對進入體檢、考察及其以后環(huán)節(jié)提出放棄的,接到聘用通知后無正當理由,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持相關材料報到的,取消其相應的資格,并記入誠信檔案。依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已參加工作的擬聘用人員與原用人單位之間簽訂的勞動(聘用)合同,必須由本人自行與原單位按相關規(guī)定解除,并協商同意調出,否則,不予聘用。
特別提示: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舉辦筆試、面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舉辦的各類事業(yè)單位招聘培訓輔導班和發(fā)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特別提醒:希望報考者合理安排自己的報名時間,不要都集中到最后兩天上網報名,避免因網絡擁堵而影響報名。
咨詢電話:
河曲縣民政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0350-7288185
報名、準考證打印技術咨詢電話:
忻州市人事考試中心0350-3303270、3022139
監(jiān)督電話:
河曲縣紀委監(jiān)委第二派駐紀檢監(jiān)察組18835039766
忻州市人社局事業(yè)單位管理科0350-3333625
咨詢、監(jiān)督電話開通時間:招聘期間工作日的工作時間。
附件:1.河曲縣2023年部分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
河曲縣2023年部分事業(yè)單位公
開招聘工作人員領導組辦公室(借章)
202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