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實施新時代人才強市戰略,加快構筑人才新高地,為我縣實現高質量發展提供強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01號),我縣決定開展2023年秋季“逐夢汕尾共創未來”汕尾市事業單位(海豐教育類)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海豐縣中小學擬招聘20名專任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備的原則;
(二)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三)堅持程序規范、接受監督的原則。
二、招聘崗位、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聘崗位
崗位條件詳見《開展2023年秋季“逐夢汕尾共創未來”汕尾市事業單位(海豐縣教育類)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下稱《崗位表》,附件1)。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在讀的非應屆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現役軍人、機關事業單位見習期未滿的在編在職(崗)人員;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2.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5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因涉嫌違法違紀違規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的。
3.近2年來在我省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考察中存在違法違紀違規行為的。
4.參加我市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用)已進入體檢或考察環節的;或已被我市機關事業單位錄(聘)用,且原錄(聘)用單位規定最低服務年限,未滿服務年限的(服務年限計算從開具行政介紹信起至本次招聘公告報名首日止)。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6.法律、法規規定不宜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薪酬待遇
獲聘人員為事業單位在編在崗工作人員。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合格的,按規定辦理轉正手續,兌現相應待遇;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四、報名
(一)報名時間
2023年12月26日9:00至2024年1月12日16:00。
(二)報名方式
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網絡報考人員請登錄https://www.szkscp.com.cn/進行網上報名。
(三)報名程序
1.提交個人報考信息。考生應認真仔細閱讀本公告(含所有附件),準確理解把握報考崗位的資格條件,確認本人條件完全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要求后在本公告規定的時間內登錄報名系統,按要求如實填寫提交個人報名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證件電子照片(格式為*.JPG格式,大小為30KB以下)。考生務必保存好本人的報名賬號、密碼。
2.報名系統初步審核。報名系統將對考生提交的報考信息進行資格初審。未通過資格初審的,不能繼續報名。通過報名系統資格初審的考生是否完全符合招聘崗位的資格條件要求,以面試前的資格復審意見為準。
3.打印準考證。報名信息提交確認成功后,考生應于規定時間內登錄報名系統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打印準考證的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準考證是考生參加本次公開招聘考試各個環節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考生參加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本人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與報名時一致)。
五、考試
(一)筆試:采用閉卷方式。
1.筆試科目為教育類試卷。
筆試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詳見準考證。
2.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在統籌考慮報考人員能力水平基礎上劃定。
3.筆試成績公布時間:筆試成績在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https://www.szkscp.com.cn/公布。屆時考生可憑本人身份證號碼和準考證號碼登錄https://www.szkscp.com.cn/直接查詢。
(二)面試資格復審
1.面試資格審核。在筆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中,按招聘崗位名額以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序排名確定面試資格審核對象。如同一崗位筆試成績最后一名入圍考生出現名次并列,且經面試資格審核均合格的,則一并列為面試人選參加面試;如同一崗位筆試考生人數達不到面試規定比例的,按實際入圍人數確定面試人選。
2.面試資格審核的具體時間、地點及相關事項將在海豐縣人民政府網站公布。
面試對象未按規定時間參加面試資格審核,視為自動放棄;證件(證明)不全且不能在資格審核結束之日前補全的或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符的,取消面試資格。因考生面試資格被取消導致面試人選出現空缺的,所缺名額將在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以上考生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面試資格復審對象。
3.通過面試資格復審合格確定為面試人選的名單,將在面試資格復審結束后15個工作日內在海豐縣人民政府網站公布。
(三)面試
面試采用結構化或說課講課的方式進行。面試工作嚴格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面試工作規范(試行)》有關規定組織實施。
1.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少數點后2位;
2.面試時間、地點及有關要求將在海豐縣人民政府網站另行公告。
(四)考試總成績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3位。
如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則按照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筆試成績仍然相同的,則以面試主評委評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面試主評委評分仍然相同的,則按程序另行組織面試。
六、體檢
體檢嚴格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以及《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粵教繼〔2013〕1號)等文件規定執行。
七、考察
經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為考察人選,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組成3人以上的考察組,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z2010{276號)等有關規定對考察人選進行考察,考察的主要內容包括報考者身份、報考資格條件以及報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養、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信用狀況、主要社會關系、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具有報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況。要按照《關于進一步從嚴管理干部檔案的通知》要求,重點對考察人選的個人檔案進行嚴格審核,嚴防假年齡、假學歷、假履歷;要注意廣泛聽取意見,通過查閱個人檔案、戶口所在地或原工作單位調查了解等方式,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對反映的問題要真查細查,要據實寫出考察材料,準確把握其是否符合其報考崗位聘用條件。
八、公示
經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選,擬聘用人選名單將在海豐縣人民政府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九、聘用
擬聘用人員通過公示無異議,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辦理聘用手續,兌現相應待遇。
十、其他事項
(一)由用人單位與被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并承諾在聘用單位服務年限5年以上。獲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1年,試用期含在聘用期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辦理轉正手續;試用期滿不合格、服務年限不滿5年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并上繳領取的一次性住房補貼。
(二)報考者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考多個崗位的,取消報名、考試資格;且考生報名與考試時必須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
(三)報考者須誠信報名,如實提交報考材料。凡提交虛假報考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考試或聘用資格,并記入個人誠信檔案。對惡意報名、攻擊報名系統等行為的,將按照考試違紀違規有關規定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四)招聘對象為國內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應屆畢業生(非在職)的須于2024年9月30日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及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在境內就讀的中外合作辦學2024年應屆畢業生(非在職)須于2024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及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其他報考者須于報名結束日前(即2024年1月12日)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及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港澳臺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須于招聘公告報名結束日(即2024年1月12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
(五)參加服務基層項目期滿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按照原廣東省人事廳等九部門印發的《關于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的實施意見》(粵人發〔2007〕141號)相關規定享受加分政策。
加分資格審核的具體事項于筆試前將在海豐縣人民政府網站另行通知。
(六)報考者須按《廣東省202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3)對應專業進行報考;如所學專業未列入《廣東省202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范圍內的,可選擇專業目錄中的相近專業報考,但考生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招聘崗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提供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畢業院校或其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考生學位種類不等同于報考專業。
(七)考生若被聘用,須保證按時報到,且作出在本縣教育系統服務滿5周年以上的承諾。未滿服務年限離開工作崗位的,2年內不得報考本縣崗位。
(八)本次招聘,如因考生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棄體檢、考察以及在公示中發現影響聘用而導致擬聘用崗位出現空缺的,可依次遞補體檢、考察人選。
(九)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級基數。
(十一)本公告中有關考生年齡、工作經歷、服務基層項目期限、退役期限以及相關經歷如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執業(職業)從業資格證書、結婚證、居民戶口簿、期滿考核合格證書、退出現役證件等取得時間的計算截止日期(含本公告中其他與時間計算有關的事項界定時間)均為本次公告報名結束日(即2024年1月12日)。
(十四)本次招聘打印準考證、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等有關事宜均通過海豐縣人民政府網站適時公布,請考生留意網站相關公告或通知。
(十五)本次公開招聘不收取任何報名費用,不指定考試教材,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
本公告如有不盡之處,由海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660-6687612(海豐縣教育局人事股)。
0660-6600117(海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
0660-6926295(報名系統技術咨詢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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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