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審計廳關于進一步推進審計輔助人員招聘工作的意見》(粵審人〔2018〕170號)精神,為緩解龍門縣審計局人力資源緊張局面,穩步推進審計全覆蓋,擬對空缺的2個編外審計輔助人員崗位進行重新招聘。現將有關招聘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員情況簡介
龍門縣審計局審計輔助人員直屬縣審計局管理,負責協助審計業務工作,人員經費列入財政預算,招聘人員實行合同制管理。
二、薪酬待遇
獲聘人員屬編外人員,實行分級管理,分為初級、中級和高級三個級別,滿足相關條件可逐級晉升,審計輔助人員級別認定條件詳見附件1。初級審計輔助人員基本工資4500元/月,中級審計輔助人員基本工資5000元/月,高級審計輔助人員基本工資6000元/月。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要求: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
2.身體健康,五官端正,作風正派;
3.具備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
4.熱愛審計工作,吃苦耐勞,責任心強;
5.服從工作安排,有團隊合作精神。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調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3.受行政處分未滿5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4.參加或曾經參加邪教組織的;
5.受過開除公職處分的;
6.其他不宜聘用的。
四、招聘崗位、人數及條件
招聘機關 |
招聘職位 |
職位簡介 |
錄用人數 |
專業名稱 |
學歷 |
其他條件 |
龍門縣審計局 |
經濟責任審計股(固定資產投資審計股)輔助審計人員 |
從事經濟責任和固定資產投資審計等工作 |
1 |
工商企業管理 |
大專及以上 |
18周歲至35周歲;龍門縣戶籍;具備審計機關工作經歷。 |
龍門縣審計局 |
整改股輔助審計人員 |
從事審計整改等工作 |
1 |
電子信息工程技術 |
大專及以上 |
18周歲至35周歲;龍門縣戶籍;具備審計機關工作經歷。 |
五、公告時間
5個工作日(即2023年12月25日至2023年12月29日)
六、報名辦法
(一)報名時間:2024年1月2日至1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二)報名地點:
龍門縣審計局一樓辦公室(龍門縣香濱東路12號)
咨詢電話:0752-7789996,聯系人:梁燁珊。
(三)報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采取現場報名方式,報名考生須對本人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法律責任。報名考生須按崗位表具體要求提交以下資料:
1、身份證、畢業證、戶口簿等相關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原件審核后退回);
2、《龍門縣審計局招聘審計輔助人員報名表》(附件2,自行到龍門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下載,用a4紙雙面打印,一式2份);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照片2張;
4、港澳學習、國外留學人員必須提供教育部門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原件、復印件。
(四)資格審查:由縣審計局公開招聘審計輔助人員工作領導小組進行資格審核和登記,對符合條件者進行確認,經審查合格者發放準考證(發放準考證時間另行通知)。
(五)報名注意事項:
1、考生必須認真閱讀公告要求,準確把握報考崗位的具體條件。報名必須使用有效期內二代身份證。考生須誠信報名,凡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不接受網上報名和代報名,考生須本人攜帶全部報名資料在規定時間內現場報名,考生須對本人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法律責任。
七、考試
1、本次考試采取資格審查合格后直接進入面試方式招錄。通過資格審核的考生,直接進入面試。
2、面試: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主要測試考生的綜合分析、協調組織、語言表達和專業水平等方面的能力。
參加面試人選名單和面試具體時間、地點、要求等在龍門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告欄公布。報考人員憑身份證和準考證原件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未按時參加面試作自動放棄處理。面試成績按100分計算,合格為60分。面試成績將在龍門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告欄公布。
八、體檢
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的職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體檢人選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粵人社〔2010〕382號)及相關規定嚴格組織實施。體檢不合格的,在考生中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時間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考生本人承擔。
體檢工作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規定執行。
九、考察
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為考察人選,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等有關規定,對其政治思想、道德修養、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進行考察,并通過查閱個人檔案等方式核實其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棄資格的,可依次遞補考察人選。
十、公示與聘用
1、對體檢、考察合格的考生,根據招聘名額,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在縣政府網站公告欄公示5個工作日。
2、經公示期滿后無異議的,辦理聘用相關手續,聘用人員實行合同制管理,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
十一、遞補
因考生體檢、考察不合格,自愿放棄或在公示中發現影響聘用問題而導致擬聘用崗位出現空缺的,可按該崗位成績依次遞補體檢或考察人選。遞補期限為擬聘用人員公示期滿之日起30日內。
十二、其他事項
(一)報考人員報名前須認真閱讀本公告及其附件。
(二)資格審查貫穿招聘的全過程,報考人員在招聘過程中對申報材料故意隱瞞、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查實,取消資格,已辦理聘用手續的取消聘用,報考人員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三)本次公開招聘不收取任何報名費用,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
(四)報考人員上交材料復印件一律不予退還。
(五)本公告由龍門縣審計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有關規定執行。
龍門縣審計局
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