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急管理部國家減災中心(以下簡稱減災中心)成立于2002年4月,主要承擔自然災害風險監測預警、風險評估、衛星應急應用、數據信息管理、科技法規標準研究、國際交流合作等職責,是國家自然災害綜合風險監測預警中心和空間技術減災應用中心。根據工作需要,減災中心計劃面向全國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
(一)2024年應屆畢業生
2024年應屆畢業生(不包括軍校畢業生、定向生或委培畢業生、國<境>外留學畢業生)年齡不超過35歲(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應在國家規定的時限內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
崗位要求的專業條件為應聘人員獲得的最高學歷所對應專業。北京生源指已具有北京市居民常住戶口的應聘人員(不含北京學校集體戶口)。
(二)社會人員
社會人員年齡一般不超過35歲(1989年1月1日后出生),并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社會人員為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年齡可放寬到40歲(1984年1月1日后出生)。崗位要求的專業條件為應聘人員獲得的最高學歷所對應專業。
二、招聘崗位及人數
本批次公開招聘涉及4個崗位,計劃招聘4人,其中面向應屆畢業生招聘3名(均為北京生源),面向社會人員招聘1名。招聘崗位信息及具體要求詳見附件。
三、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具有堅定的政治立場,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三)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廉潔自律意識;
(四)熱愛應急管理事業,能適應應急管理實戰化需要以及高負荷、高風險、高壓力的職業特點;
(五)具有與崗位相匹配的基本素質、學歷學位、專業(技能)、年齡和身體條件;
(六)符合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七)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開除黨籍或學籍,及其他黨紀政務處分的;
2.正在接受紀律審查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的;
4.在國家法定考試、各級公務員及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錄用紀律行為還在禁考期的;
5.曾有學術不端等不良行為的;
6.在校期間受過院系級以上單位處分的;
7.聘用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8.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報名方式
應聘人員自即日起至2023年12月22日17時,可登錄“應急管理部國家減災中心2024年度第一批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系統
(網址為: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436)進行報名。請仔細閱讀報名注意事項。每人限報一個崗位,所有報考信息一經提交不得修改。應聘人員應按照要求提供完整、真實、有效的個人信息,如有夫妻、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近姻親等親屬關系的人員在我單位任職或擔任應急管理部機關處長及以上領導干部和應急管理部所屬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的,必須如實填寫、主動報告。若提供虛假信息或者瞞報,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報考資格或聘用資格。
(二)資格審查
根據報考條件和崗位要求,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結果可登錄“應急管理部國家減災中心2024年度第一批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系統(網址為: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436)查詢。同一崗位通過資格審查人數與計劃招聘人數,一般應形成有效競爭,形成不了的,由用人單位研究是否核減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三)專業能力水平評審
專業能力水平評審采用線上方式進行,考生通過PPT介紹個人研究成果并進行答辯,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為60分(含)。成績不合格的,不得進入面試。專業能力水平評審環節全程錄像。專業能力水平評審時間和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四)面試
面試主要測查擬聘崗位所需的專業素質和綜合能力。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含)。考生面試成績達到合格線,方可具備體檢、考察備選資格。自愿放棄面試的,應提交放棄聲明材料。面試公告在應急管理部政府網站和國家減災網發布。
(五)體檢、考察
應聘人員的面試成績即為綜合成績。在同一招聘崗位內,根據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順序,按照體檢考察人選數量與擬招聘人員數2: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人選,達不到2:1比例的,以實際進入體檢考察人員為準。被列入體檢考察的人選,遇有體檢不合格或者考生本人自動放棄的情況,按綜合成績排名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自愿放棄體檢、考察的,應提交放棄聲明材料。體檢考察具體時間和方式另行通知,未按要求參加體檢考察者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
體檢參照現行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進行。考察工作采取查閱個人檔案、個別談話等形式,全面考察應聘人員遵紀守法、能力素質、學習表現、廉潔自律,崗位匹配度等情況,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核實。
(六)公示
根據考試、體檢和考察結果,堅持公平公正、人崗相適、好中選優原則深入考察比選,擇優確定擬聘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中央和國家機關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服務平臺、應急管理部政府網站、國家減災網公示7個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結束后,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經報有關部門備案同意后,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實的,不予聘用。
新聘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限按有關規定確定。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注意事項
(一)資格審查將貫穿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各環節。考生應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存在材料不全、信息不實或其他不符合公告要求的,取消其應聘資格或聘用資格。提供虛假材料或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一經查實,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進行處理。
(二)公開招聘工作實行回避制度。凡與我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與我單位負責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關系的崗位,或者人事、財務、審計、紀檢監察崗位,以及《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要求回避的情形。
(三)本次公開招聘通過專業能力水平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結果綜合考量應聘人員與崗位匹配程度決定是否聘用,我單位保留取消招聘崗位的權利。
(四)本次公開招聘將通過電話或手機短信通知有關事項,請應聘人員在報名時提供真實有效的手機號碼,并在招聘期間保持通訊暢通。如聯系方式有變化,請及時與我們聯系。因通訊不暢造成無法聯系到應聘人員本人的,后果由應聘人員承擔。未進入下一環節的應聘人員,將不再一一告知。
(五)公開招聘組織實施過程,將嚴格落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要求,必要時對招聘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請應聘人員理解、支持和配合。相關疫情防控措施要求,將于考試前通過電話或手機短信等方式另行通知。
咨詢電話:010-52811104;
監督電話:010-52811366;
聯系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廣百東路6號,郵編:100124。
本招聘公告由應急管理部國家減災中心負責解釋。
應急管理部國家減災中心
2023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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