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化拓展我縣新時代文明實踐中心建設,加強基層陣地有序管理和活動正常開展,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專職文明實踐員4名,現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會昌縣新時代文明實踐中心專職文明實踐員。
二、工資待遇
專職文明實踐員每月工作報酬為3200元/月(含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公積金),任職期間由會昌縣新時代文明實踐促進中心給專職文明實踐員繳交人身意外險200元/人。
三、崗位職責
1.負責會昌縣新時代文明實踐中心活動策劃和組織實施,指導全縣文明實踐所(站、點)活動開展;
2.負責利用“江西省新時代文明實踐志愿服務平臺”,做好全縣新時代文明實踐志愿者在江西志愿服務網登記注冊等工作,并依托各種平臺組織志愿者開展文明實踐活動;負責利用“贛州市網上文明實踐管理平臺”對全縣實踐中心(所、站)進行管理,指導全縣實踐所(站)按要求完成省、市級下達的工作考核任務;
3.負責會昌縣新時代文明實踐中心各個功能室的日常維護管理運用,指導全縣文明實踐所(站、點)陣地管理;
4.每周向市級報送新時代文明實踐活動圖文信息;
5.負責會昌縣新時代文明實踐中心值班和場所開放;
6.積極主動參加相關業務培訓,自覺提升文明實踐工作能力水平;
7.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
四、招聘條件
(一)參加招聘人員應當具備的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中共黨員或預備黨員、退役軍人、市級以上道德模范或身邊好人本人及直系親屬優先;
2.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7年11月28日至2005年11月28日期間出生),有文化文藝特長,是非遺傳承人、縣級以上道德模范或身邊好人的可放寬到40周歲(1982年11月28日以后出生);
3.會昌縣戶籍人員;
4.具有大學專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具備招錄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熟練掌握電腦辦公軟件操作、使用媒體電子設備等技能;
6.熱愛文明實踐工作,具有較強的責任心;
7.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招聘:
1.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或正在服刑的、存在涉黑涉惡問題,加入邪教組織、組織或參與非法宗教活動的。
2.近3年受過撤銷黨內職務及以上黨紀處分、撤職及以上(政務)處分,或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在接受立案審查調查的。
3.因涉黃、涉毒或聚眾斗毆、敲詐勒索、非法拘禁等受到行政處罰的,近3年內因涉賭受到行政處罰的。
4.正在接受立案審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5.參加過邪教組織的。
6.道德品行低劣,不履行撫養、贍養義務或履行情況較差,在群眾中影響較壞或被列入道德黑榜的。
7.有吸毒行為的。
8.有惡意失信行為被法院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
9.鼓動或縱容直系親屬長期無理上訪,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
10.本人或直系親屬存在高價彩禮情形的。
11.其他原因不適宜報考的人員。
五、招聘原則及方法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筆試加面試的方法擇優聘用。本次招聘考試進行《綜合應用能力》筆試及面試。本次招聘筆試占60%,面試成績占40%,《綜合應用能力》筆試和面試滿分各100分,綜合加分10分。考生總成績計算方法為:筆試成績×0.6+面試成績×0.4+綜合加分成績。
例如:某考生筆試得分為90分,面試得分為80分,綜合加分2分,則該考生總成績=90×0.6+80×0.4+2=88分。總成績采用四舍五入法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
六、報名、錄用程序
1.現場報名。符合條件者,于公告發布之日起,攜帶《會昌縣新時代文明實踐促進中心公開招聘專職文明實踐員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技能證書等原件和復印件(一式兩份)及2張近期1寸免冠證件照,到會昌縣德欣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人力資源部(會昌縣商會大廈7樓東北面)報名,電子資料報送至德欣公司郵箱:hcdxrlzy@163.com,報名截止時間為2023年12月10日17:30。(報名人員不按要求填報相關資料、未提交紙質資料者視為報名無效)
2.資格審查。報名者將個人報名材料遞交到會昌縣德欣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會昌縣商會大廈7樓東北面)后,由會昌縣德欣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初審,初審過后,由會昌縣委宣傳部統一將名單報縣相關職能部門進行資格聯審。會昌縣委宣傳部會同會昌縣政法委、會昌縣信訪局、會昌縣法院、會昌縣公安局、會昌縣稅務局等部門根據職能對報名者有關資格條件分別進行審查。發現不符合條件的報名人員,取消報名資格。
3.綜合加分(10分)。根據報名人員學歷、特長和基層工作經驗情況,給予一定的加分,綜合加分封頂10分,加分情況由縣委宣傳部審定。加分情況將與筆試、面試成績一同公布。
①中共黨員(1分)。
②退役軍人(1分)。
③學歷加分(2分)。應聘人員本科學歷加2分,需在2023年8月30日前取得畢業證書。
④特長加分(2分)。應聘人員具有舞蹈、器樂、書法、繪畫、口才、職業技能等其中一項特長的加1分,該項憑證最多加2分,需提供相應證書。
⑤工作經驗加分(1分)。應聘人員有鎮村工作經驗一年以上,或目前正在從事基層工作的加1分,由所在鄉(鎮)開具相關工作證明。
⑥道德模范或身邊好人加分(4分)。應聘人員本人或直系親屬被評為道德模范或身邊好人按級別相應加分,市級加2分,省級加3分,國家級加4分。
4.筆試(100分)。會昌縣德欣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對經過資格審查的候選人組織筆試,根據崗位招聘計劃數從筆試合格線及以上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入闈人員按程序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3天。
5.面試(100分)。會昌縣德欣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對入闈面試人員組織面試,面試總分100分,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主要考察人員的綜合素質及潛能。不論是否存在競爭關系考生最終面試成績需達70分及以上,方可入闈體檢、考察環節。
6.體檢和考察。根據面試成績按招聘需求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考察對象。體檢由會昌縣德欣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組織實施,按照公職人員入職體檢標準開展,費用由報名者自行承擔。考察主要對擬選用人員思想政治、道德品質以及有無違法違紀等情況進行審查,并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審。對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棄體檢、考察等原因造成的缺額,可進行遞補。
7.聘用和管理。體檢、考察合格者,會昌縣德欣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將進行公示5天,公示期滿無異議后,會昌縣新時代文明實踐促進中心作出聘用決定,對招聘人員實行試用期管理,試用期為2個月,試用期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試用期間發放基本報酬(按照約定報酬的80%發放),其它不予任何經濟補償。由會昌縣新時代文明實踐促進中心與聘用人選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一式兩份,縣新時代文明實踐促進中心、擬聘用專職文明實踐員各執1份),聘用合同兩年一簽。
七、其他事項
1.文明實踐員在聘用期間必須在中心從事工作職責范圍內相關工作。文明實踐員在會昌縣新時代文明實踐促進中心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履行職責,由會昌縣新時代文明實踐促進中心負責日常教育管理。
2.會昌縣新時代文明實踐促進中心對專職文明實踐員進行績效考核,對聘用后不服從工作安排,或認定考核不合格的專職文明實踐員按程序進行解聘。
3.公告未盡事宜由縣新時代文明實踐促進中心負責最終解釋。
八、聯系方式
1.會昌縣新時代文明實踐促進中心主任李炳彪(13766360092),會昌縣新時代文明實踐促進中心干部鄒莉萍(15297863493)。
2.會昌縣德欣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會昌縣商會大廈七樓)人力資源部:溫女士(13177979258)。
會昌縣德欣教育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