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滿足工作需要,根據有關規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縣綜合應急救援大隊隊員5名及鎮(街)應急管理工作人員2名,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為符合報考基本條件和招聘崗位具體資格條件的人員。
二、招聘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愛崗敬業,服從應急部門管理。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具有招聘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2.在各級公務員和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3.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4.在讀的學生、現役軍人。
5.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可參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
6.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崗位、人數
具體崗位、人數詳見附件1。
四、薪酬待遇
(一)綜合應急救援大隊隊員工資待遇:每年工資35000元(含五險一金)。除每月工資外,值勤出勤一天補助100元(每月不超過2200元),按實際值勤出勤天數補助。聘期內按規定繳納五險一金。試用期為兩個月,對被聘用者實施準軍事化管理,每月享受8天輪休假期。
(二)鎮(街)應急管理工作人員工資待遇按照我縣社會購買服務人員工資福利執行。
五、報名辦法
(一)報名形式: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報名現場初步對身高測量和視力測試(具體以體檢為準)。
(二)報名時間:2023年12月4日至2023年12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報名截止時間至12月8日下午17時。
(三)報名地點:新豐縣應急管理局二樓辦公室(新豐縣黃陂路18號氣象局大院內)。
(四)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報考多個崗位的,取消報名資格。報考人員需如實提供相關的應聘資料,必須使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考生須誠信報名、誠信考試。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報考人員均須于報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及有關證明材料。
3.報考人員應根據公告安排,注意接聽電話、消息通知并及時關注新豐縣人民政府信息網相關信息,因報考人員自身原因未能接時參加招錄工作的,視為自動放棄。
(五)報名時需提交材料
1.根據所選崗位,填寫好《2023年新豐縣公開招聘綜合應急救援大隊隊員報名表》或《2023年新豐縣公開招聘鎮(街)應急管理工作人員報名表》(詳見附件,請自行下載,用A4紙正反雙面打印);
2.近期小一寸彩色同底相片3張(其中1張粘在上交的報名表上,另2張背面寫上名字并張粘在身份證復印件空白處);
3.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和畢業證;
4.報考綜合應急救援大隊隊員符合加分條件的,提交退役軍人證、駕駛證等相關加分證明材料;
以上所有證件均要求原件及A4紙復印件,原件審核后退回。
(六)資格條件審查
按照招聘崗位的條件,對報名者進行現場資格條件初審,報考者提交相關報名資料。報名結束后,對報名者再次進行資格條件復查,復查結果符合報考條件者方可參加考試。
六、考試形式、時間、地點
報考綜合應急救援大隊隊員的采用面試形式,報考鎮(街)應急管理工作人員的采用“計算機能力測試+面試”形式。報考人員須按用人單位規定的時間、地點進行考試,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的,視為自動放棄。
(一)計算機能力測試
報考鎮(街)應急管理工作人員的考生憑本人二代身份證原件參加測試。計算機能力測試采取現場實操形式,成績總分為100分,合格標準為60分,測試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測試結束后,計算考生考試成績,根據成績從高到低依崗位排序,需達到合格標準,并按考試崗位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如達到合格標準要求的人數不足比例,按實際達到合格標準的人數確定人選。若入圍成績最后一名出現并列,并列人員同時進入面試。計算機能力測試時間、地點等事項另行通知。
(二)面試
報考鎮(街)應急管理工作人員進入面試的考生、報考綜合應急救援大隊隊員的考生,憑本人二代身份證原件參加面試。面試采用全封閉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成績總分為100分,面試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合格標準為60分,未達合格標準的考生不得進入下一輪的招聘環節。面試結束后,計算考生面試總成績,并依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崗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及考察人選。面試時間、地點等事項另行通知。
(三)成績
報考鎮(街)應急管理工作人員考生總成績=計算機能力測試×40%+面試成績×60%。考試總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3位。如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則按照面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面試成績仍然相同的,按面試主評委給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主評委給分仍然相同的,則取第一題去掉最高、最低分后剩余三者的平均值和第二題去掉最高、最低分后剩余三者的平均值相加的總分最高者。如仍出現重分情況,對重分的考生另行組織面試。
報考綜合應急救援大隊隊員考生總成績=面試成績+加分項。面試重分情況參照鎮(街)應急管理工作人員面試重分的辦法處理。
七、體檢、考察和公示
(一)體檢
根據擬聘人數和考生的總成績確定體檢人選進行體檢。體檢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消防員職業健康標準》(GBZ221-2009)標準執行。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按總成績依次遞補。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二)組織考察
根據體檢結果確定考察人選名單,由用人單位對擬聘用對象進行全面考察,結合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考察不合格者或考察合格但本人提出放棄,取消其聘用資格,由此形成的空缺依次遞補。
(三)公示
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的程序和標準,根據考試成績、體檢結果、考察情況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擬錄用人員名單在新豐縣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進行公示,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無反映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錄用的,按規定程序和權限辦理聘用手續。
八、其他事項
(一)報考人員總成績公示后在一年內有效,如一年內產生崗位空缺,依次遞補。
(一)本次公開招聘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
(二)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新豐縣應急管理局(咨詢電話:0751-2287672)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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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豐縣公開招聘綜合應急救援大隊隊員及鎮(街)應急管理工作人員崗位表
新豐縣應急管理局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