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地質科學院地質力學研究所成立于1956年,是國家公益性和綜合性地學研究機構,為自然資源部中國地質調查局直屬事業單位。根據工作需要,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應屆畢業生3人。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2024年應屆畢業生(非定向)、近兩年(截至入職前)獲得國(境)外學歷學位的留學生。接收的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應為非在職人員,京外生源需符合辦理進京落戶政策規定的條件。
二、招聘崗位
崗位序號 |
招聘 崗位 |
崗位簡介 |
招聘 人數 |
專業 |
學歷學位要求 |
其他要求 |
1 |
專業技術崗1 |
主要從事 城市地質安全體檢與 風險評估、重大工程 穿越活動斷裂帶 地質安全風險評價 等研究工作。 |
1 |
土木工程(081400)/ 工程力學(080100)/ 地質工程(081800)/ 測繪科學與技術(081600) |
碩士研究生 及以上 |
北京生源。同等條件下從事地下空間和隧道結構穩定性分析、巖土力學與有限元數值分析、地質災害機理與防控、地理信息與遙感相關軟件使用等研究者優先。 |
2 |
專業技術崗2 |
主要從事 新構造與活動構造研究 相關科研及地質調查 工作。 |
1 |
構造地質學 ( 070904)/ |
博士研究生 |
北京生源。公開發表2篇及以上SCI或EI論文(含國際SCI檢索論文1篇),同等條件下博士期間從事活斷層或古地震研究方向的優先。 |
3 |
專業技術崗3 |
從事地質災害、 風險評估和機器學習等 相關科研及地質調查 工作。 |
1 |
地質工程(081803)/ 地球探測與信息技術(081802)/ 地理學類(0705)/ 測繪科學與技術類(0816)/ 計算機應用技術(081203) |
博士研究生 |
生源不限。公開發表2篇及以上SCI或EI論文;同等條件下具有地質災害、風險評估、機器學習模型算法研究經歷的優先。 |
1.應聘人員須以最高學歷所學專業報考 2.專業設置主要依據《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 3.所學專業接近但不在上述參考目錄中,可以主動聯系招聘單位確認報名資格 |
三、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祖國、熱愛人民;
(三)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條件;
(四)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六)符合國家有關部門或招聘單位駐地關于接收應屆畢業生的有關規定。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黨籍、公職的。
3.曾在各級公職人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錄用紀律行為,還在禁考期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的。
5.曾有學術不端等不良行為的。
6.聘用后構成回避關系的。
7.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安排
(一)報名
1.報名時間: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8日。
2.報名方式:請于報名期限內登錄“中國地質調查局所屬事業單位公開平臺”(網址:http://cgs.gjzhaopin.cn/,推薦使用Chrome、火狐瀏覽器登錄),仔細閱讀注意事項,按照系統要求瀏覽招考崗位并選擇報名。
(二)資格審查
對報名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審查,通過資格審查人員名單在本單位門戶網站發布。招聘過程中發現資格不符情況,一律取消應聘資格。通過資格審查人數原則上不得低于該崗位擬招聘人數的3倍,若不滿足要求,則招聘單位視情況研究是否取消該崗位招聘。
(三)考試
1.筆試。筆試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數線60分,筆試安排另行通知。報考崗位1的參加筆試、面試,報考崗位2、3的直接進入面試。
2.面試。對于通過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每個崗位按照1:5的比例和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面試人選。若某崗位有考生主動放棄面試機會,則按該崗位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如遇末位同分情況,一并進入面試。面試人員名單在本單位門戶網站發布。面試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數線60分。面試內容:個人陳述和回答問題相結合。
(四)考察
按照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確定綜合成績,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等額確定考察對象。考察對象名單在本單位門戶網站發布。考察對象因個人原因主動放棄或未通過考察的,由招聘單位視情況研究是否進行遞補,如果遞補則按照綜合成績排序依次遞補。
(五)體檢
招聘單位組織考察對象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國家規定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
(六)擬聘用人員公示
根據綜合成績、考察情況、體檢結果,經本單位黨組織集體研究后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在招聘公告發布范圍內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個工作日。
(七)辦理聘用手續
公示期滿沒有異議的,按相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
(八)試用期
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它事項
(一)聘用人員入職后按事業單位編制人員管理,相關工資待遇等按國家和本單位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二)應聘人員應保證所提供的各種材料真實、準確,招聘過程中如發現有弄虛作假、舞弊等行為,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考試資格及聘用資格。
(三)公開招聘有關信息向社會公布,請應聘人員及時關注網站相關信息,對未通過資格審查、筆試或面試者,不再單獨通知。
聯系人:曹老師
聯系電話:010-88815565
電子郵箱:dzlxs_hr@163.com
單位網址:http://www.igm.cgs.gov.cn/
通訊地址:北京市海淀區民族大學南路1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