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寧夏回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寧政辦規發z2023{9號)等有關規定,現就中共銀川市委黨校2023年自主公開引進(招聘)博士研究生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引進(招聘)原則
(一)公開、平等、競爭、擇優;
(二)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突出政治標準;
(三)品學兼優,注重綜合素質和專業能力。
二、引進(招聘)對象及基本條件
本次共引進(招聘)事業單位編制博士研究生4名。具體范圍、條件等詳見《中共銀川市委黨校2023年自主公開引進(招聘)博士研究生崗位計劃表》(附件1)。
(一)具有下列資格條件的人員可以應聘: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無國(境)外永久居留權;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
3.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職業道德,能夠履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責;
4.具備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身體條件;
5.符合《中共銀川市委黨校2023年自主公開引進(招聘)博士研究生崗位計劃表》(附件1)中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招聘公告發布之日。學歷學位須經國家教育部學歷電子注冊。2023年應屆畢業生提供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截止時間為招聘公告發布之日;博士研究生在讀的人員可以對接聯系預引進事宜;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員不得應聘: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被開除公職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仍在懲戒期的;
5.在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中被認定有違紀違規行為且被記入誠信檔案庫仍在記錄期的;
6.定向培養人員服務期未滿或正在定向培養學習的;
7.新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試用期內或未滿最低服務期限的;
8.已招聘的特崗教師;
9.現役軍人;
10.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引進(招聘)程序
(一)發布公告
招聘公告于2023年11月20日在寧夏公共招聘網(http://www.nxjob.cn)、寧夏高層次人才工作網(https://gccfw.hrss.nx.gov.cn/nxgccrc)、銀川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s://rsj.yinchuan.gov.cn)、中共銀川市委黨校網站(http://ycdx.org.cn)公開發布。
(二)報名及資格初審
報名時間:長期有效,招滿即止。各崗位招聘情況將通過中共銀川市委黨校網站公布。
1.報名方式。網絡報名。應聘人員認真填寫報名表并將報名表、電子照片、與崗位要求相關的各類證件材料(掃描件)發送至15209690191@163.com。郵件標題格式:“引進博士+姓名+崗位名稱”。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2.資格初審。由中共銀川市委黨校自主公開引進(招聘)博士研究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引進(招聘)崗位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應聘者要對填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對偽造、涂改報名材料,或報名材料、信息不實影響報名審核結果的取消本次應聘資格。初審結果通過電話、短信或郵箱方式通知應聘者本人。應聘者未通過資格初審的,可改報其他崗位;未通過資格初審且未改報其他崗位的視為放棄。
(三)資格復審
中共銀川市委黨校自主公開引進(招聘)博士研究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對初審合格人員進行資格復審。
1.對應聘者的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凡發現應聘者不符合應聘條件的,隨時取消應聘資格。
2.資格復審采取現場審核的方式進行,中共銀川市委黨校自主公開引進(招聘)博士研究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應聘者報名相關證件及材料進行資格復審,復審合格的應聘者取得考核資格。復審不符合資格條件或自愿放棄的取消應聘資格。
3.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名單在中共銀川市委黨校網站上公示3個工作日。
(四)專業能力考核
1.考核工作由中共銀川市委黨校自主公開引進(招聘)博士研究生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
2.專業能力考核根據實際和崗位需要,采取面試面談形式,由中共銀川市委黨校自主公開引進(招聘)博士研究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制定考核方案,按照考核方案制定的程序、辦法具體施行。
3.考核結果在中共銀川市委黨校網站公布。
(五)體檢
1.根據專業能力考核情況,按崗位招聘計劃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選。
2.體檢工作由中共銀川市委黨校自主公開引進(招聘)博士研究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按照規定負責組織實施。
3.體檢在指定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6〕140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0〕82號)執行。
4.應聘者應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全部體檢項目。體檢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選。未按要求完成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
5.應聘者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經中共銀川市委黨校2023年自主公開引進(招聘)博士研究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可以申請復檢一次,復檢應安排在不低于原體檢醫療機構等級的其他醫療機構進行,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6.體檢費用由應聘者承擔,應聘者申請復檢的相關費用由本人承擔。
(六)政審考察
1.考察工作由中共銀川市委黨校自主公開引進(招聘)博士研究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按照崗位引進(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重點考察應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一貫表現、遵紀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對應聘者的應聘資格進行復審。
3.考察中發現應聘者存在公告中所列不得應聘相關情形的,不具備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的,以及其他不宜進入事業單位工作情形的,經中共銀川市委黨校自主公開引進(招聘)博士研究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后,取消應聘資格。
4.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調查,或者涉嫌違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可暫緩作出考察結論。自暫緩作出考察結論之日起90日內,上述調查或司法程序仍未終結的,一般應終止招聘程序。必要時,經中共銀川市委黨校自主公開引進(招聘)博士研究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批準,可以延長30日。
(七)公示及聘用
1.根據考核、體檢、考察情況,經中共銀川市委黨校自主公開引進(招聘)博士研究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在中共銀川市委黨校網站上公示7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按規定程序報銀川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聘用手續。
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經查證屬實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涉嫌違紀違法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員無正當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個工作日內)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2.與引進(招聘)的博士研究生簽訂聘用合同(5年最低服務期限),確立人事關系,并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3.引進(招聘)的博士研究生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四、關于崗位遞補
在體檢、考察、公示及聘用階段,經審核不符合資格條件被取消應聘資格或應聘者自愿放棄出現的空缺崗位,從報名同一崗位且考核成績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以上的應聘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不遞補的情形:聘用文件下發后出現的崗位空缺不再遞補。
五、待遇保障
享受寧夏回族自治區事業單位薪資待遇和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高層次人才引進相關待遇。
六、其他事項
(一)凡涉及本次引進(招聘)博士研究生工作的重大事項或公告未盡事宜,由中共銀川市委黨校自主公開引進(招聘)博士研究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二)根據需要對引進(招聘)工作安排作出調整的,將及時在中共銀川市委黨校網站發布補充公告或通知,請廣大應聘者予以關注、理解、支持和配合。
(三)引進(招聘)博士研究生工作中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及相關規定執行,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引進(招聘)博士研究生工作中需要回避的,工作人員應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相關要求提出回避。
(五)應聘者報名時所留電話應保持暢通,因電話不暢通導致無法通知相關事宜的,由應聘者承擔責任。
(六)此次引進(招聘)博士研究生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班。請廣大應聘者提高警惕,謹防上當受騙。
政策咨詢電話:0951-7629606(銀川市委黨校)
監督舉報電話:0951-7629626(銀川市委黨校機關紀委)
附件:1.中共銀川市委黨校2023年自主公開引進(招聘)博士研究生崗位計劃表
2.中共銀川市委黨校2023年自主公開引進(招聘)博士研究生報名表
中共銀川市委黨校自主公開引進(招聘)博士研究生
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