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引進專技人才和穩定事業單位人才隊伍,滿足事業單位用人需求,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和《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見》(鄂人社發〔2016〕23號)要求,結合實際,宜昌市衛生健康委擬組織市中心血站面向社會專項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職數
本次公開招聘涉及2個崗位,共招聘5人。詳見《2023年宜昌市衛生健康委所屬市中心血站專項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
二、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4.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或技能條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詳見《崗位表》(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報名應聘
1.現役軍人;
2.全日制高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和尚未解除黨紀、政務等處分的人員;
4.在各級公務員招錄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5.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等應當執行回避制度的人員;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27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報名方式:采取網上報名或現場報名方式。
(1)網上報名:需將以下資料發送至指定郵箱(1050120929@qq.com)。
①《2023年宜昌市衛生健康委所屬市中心血站專項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需本人承諾簽字、現工作單位簽署意見)掃描件。
②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及各崗位要求的相關證件等原件掃描件。
(2)現場報名:攜帶以下資料到宜昌市中心血站政工科(1號樓4樓)報名:
①《2023年宜昌市衛生健康委所屬市中心血站專項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需本人承諾簽字、現工作單位簽署意見)。
②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及各崗位要求的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3.報名須知:
(1)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招聘公告和報考承諾,如實填寫有關信息,要對照《崗位表》中的“報考資格條件”要求填寫和提供材料,并對填報和提供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如應聘人員報名資格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或填寫信息錯誤,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凡不誠信報考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經招聘工作任一環節查實,均取消應聘資格或聘用資格。
(2)報考人員在報名時填寫的本人身份證、相關學歷(國(境)外留學人員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書)及職業資格證書必須與報名條件一致。報名時填寫的電子郵箱和電話號碼須真實準確,在報考期間不得變更。
(3)以本人已取得的較低學歷報考相關崗位的,招聘入職后不得以本人擁有較高學歷為由提出崗位聘用要求。全日制高校在讀的非2023屆畢業生,不能以已取得的較低學歷報考。
(4)報考有工作經歷要求崗位的人員,須提供崗位相關工作經歷的有效證明(簽訂的《勞動合同》或社保繳納證明)。報考人員工作經歷計算截止時間為發布公告之日。
4.資格審查及其他
(1)資格審查。宜昌市衛生健康委和市中心血站嚴格按招聘公告中明確的報考條件,對應聘人員的資格進行審查。審核結果及時告知考生。
(2)在實施筆試前,招聘崗位職數與報名人數須達到《崗位表》規定的比例(面試入圍比例)。未達到規定比例的,相應核減招聘職數或取消招聘崗位,并及時在宜昌市衛生健康委和宜昌市中心血站網站上公告。
5.準考證發放。對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將《筆試準考證》(電子版)發送到考生電子郵箱,由考生自行打印。準考證包含考生必須知曉的事項。
(二)考試安排
由宜昌市衛生健康委組織實施,并及時發布相關公告。
1.筆試。考生須持筆試準考證、二代身份證原件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缺一證件者以及在規定時間內未參考的考生,均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1)筆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2)筆試內容。筆試包括綜合知識和專業知識,總分100分。綜合知識包括重要時事、政治理論、法律法規等,專業知識以崗位要求的基礎知識和操作技能為主。
(3)筆試時間和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
(4)筆試成績。筆試成績總分100分,考生筆試成績在宜昌市衛生健康委和宜昌市中心血站網站上公告。筆試劃定最低合格線50分(含50分),達不到最低合格線的考生不能進入面試階段。
2.面試。由宜昌市衛生健康委組織實施,并及時發布面試公告,面試相關事宜以公告為準。
(1)面試內容。面試重點測評應聘人員與崗位相適應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內容,測試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和相關能力及綜合運用專業知識解決工作中實際問題的能力。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形式進行。
(2)面試入圍人員的確定。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分的順序,按《崗位表》規定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入圍人員,若面試入圍人員未達到規定的比例,則相應核減招聘職數或取消該招聘崗位。核減招聘職數或取消招聘崗位的信息將于面試前在宜昌市衛生健康委和宜昌市中心血站網站上公告。
(3)資格復審及其他。面試前,由宜昌市衛生健康委和宜昌市中心血站對面試入圍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認真復審,面試入圍人員須攜帶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參加面試資格復審。在職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及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考的,須經本人所在單位同意,并在資格復審階段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材料。面試入圍人員不按照指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能進入面試。面試人選出現缺額的崗位,按該崗位筆試成績依次遞補。面試人員名單及時在宜昌市衛生健康委和宜昌市中心血站官網上公告。
(4)面試時間地點。宜昌市衛生健康委和宜昌市中心血站通過發公告、電話或短信等方式,通知到每位面試考生,并做好記錄。
(5)面試公告發布后,因考生棄權等因素造成面試人員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可不再遞補。面試劃定最低合格線為70分(含70分),達不到最低合格線的考生,不能進入體檢、考察階段。
3.綜合成績計算
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權重計算考生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若遇綜合成績相同,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分排序確定。若筆試成績相同則組織加試,按考生加試成績從高到低分排序確定。考生綜合成績及時在宜昌市衛生健康委和宜昌市中心血站網站上公告。
(三)體檢與考察
1.體檢。體檢參照《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由招聘單位負責組織實施。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
2.考察。由宜昌市衛生健康委和宜昌市中心血站組織實施。采取查閱個人檔案、民主座談、實地考核、征求意見等方式,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重點考察應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方面的情況,可以對應聘人員參加國家法定考試的誠信記錄等各類誠信信息進行延伸考察。考察中還要對應聘人員的報考資格進行復審,并了解是否有需要回避的情形。考察發現有影響聘用并查證屬實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資格。
3.考生自愿放棄、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主管部門及招聘單位可按照總成績排名依次遞補體檢或考察人員。
4.體檢、考察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公示、備案和聘用管理
1.根據考生綜合成績、考察結果及體檢情況等,由宜昌市中心血站領導班子集體研究確定擬聘人選,經宜昌市衛生健康委研究審定后,在宜昌市衛生健康委和宜昌市中心血站官網上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由宜昌市衛生健康委報市人社局審核備案。
2.公示中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證屬實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員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內無正當理由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招聘單位可根據需要遞補。
3.經市人社局審核備案后,下發聘用通知書,納入公益事業聘用編制管理,招聘單位通知新聘人員報到,與其簽訂聘用合同,約定試用期且計入聘期,實行崗位管理,執行有關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辦理轉正手續,明確崗位等級,符合宜昌市人才單列崗位政策的,按照新進人員可聘用的崗位等級予以聘用。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他事項
1.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員,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處理,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本公告《崗位表》所列內容,由宜昌市中心血站負責解釋(具體聯系方式見附件1)。《崗位表》中崗位所需專業名稱均依據教育部頒布的專業目錄設置。
3.本次專項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筆試和面試輔導培訓班。
咨詢電話:0717-63423960717-6221053
監督舉報電話:0717-63420360717-6243618
附件:1.2023年宜昌市衛生健康委所屬市中心血站專項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
2.2023年宜昌市衛生健康委所屬市中心血站專項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網址、咨詢電話、紀檢監督電話一覽表
3.2023年宜昌市衛生健康委所屬市中心血站專項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
宜昌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