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301號)等有關規定,因工作需要,汕頭市教育局下屬汕頭金中海灣學校公開招聘教師39名。具體招聘公告如下:
一、單位簡介
汕頭金中海灣學校于2020年12月設立,學校位于汕頭市龍湖區海峽路6號。學校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是汕頭市教育局直屬公辦學校,承擔高中學歷教育。設定辦學規模為學生總數2400人;全寄宿制;招生范圍為汕頭市。學校占地104.9畝,總建筑面積11萬8千平方米,按國家示范性高中標準設計、配套,高起點、高標準配套各教育教學場館:教室配備空調、智慧教學平臺;400米8跑道標準田徑運動場1個;體藝館1座(含50米標準泳池和25米訓練池各1個、籃排球館1個、籃球訓練場2個、羽毛球訓練場4個、乒乓球訓練場16個、體操運動場4個);圖書館1棟,其中配有閱覽室、自習室、社團活動室、音樂訓練室;學校為每位教職工提供校內住宿,宿舍內配備空調、太陽能熱水器、實木家具等;還配有教師餐廳和地下停車場。
二、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為國家承認的本科學士及以上學歷學位畢業生,詳見《汕頭市教育局下屬汕頭金中海灣學校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附件1)。
三、薪酬待遇
獲聘人員為事業單位編制人員,享受國家及省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招聘崗位具體要求詳見《汕頭市教育局下屬汕頭金中海灣學校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附件1)。(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1.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被開除公職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和要求
(一)發布招聘公告
在汕頭金中海灣學校官網(http://www.stjzhwxx.net/)、汕頭市政府門戶網站市教育局頻道(https://www.shantou.gov.cn/edu/)和汕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http://www.shantou.gov.cn/hrss/)發布。
(二)報名、資格初審
1.報名方式、時間。
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網絡報名方式。報名時間為2023年11月22日至2023年11月28日,應聘人員將報名材料發送到指定電子郵箱:stjzhwxxbgs2@163.com,郵件主題名為:報考崗位+本人姓名。
2.報名要求:應聘人員網絡報名時須提供如下材料原件彩色掃描件。
(1)本人填寫《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附件2)(貼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相片);
(2)本人有效身份證;
(3)本人學歷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職稱證書及教師資格證等招聘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港澳臺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在國(境)內就讀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的人員,還須取得相關學歷、學位認證函;
(4)尚未畢業的2024年國內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提供學生證、畢業生推薦表及相關承諾書等材料;
(5)本人簡歷,主要包括獲獎情況等;如有其他相關榮譽及業績材料(提供主要教學、教研、科研業績材料),報名時一并提供;
(6)在行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工作的正式職工,應由單位出具同意報考證明。
(7)符合《關于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的實施意見》(粵人發〔2007〕141號)加分條件的廣東省“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需提供《廣東省“三支一扶”合格證書》。
3.資格初審
汕頭市教育局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招聘條件進行資格初審,于2023年11月29日前通過郵件方式反饋初審結果。
4.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只能報考《汕頭市教育局下屬汕頭金中海灣學校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附件1)中的1個崗位。應聘人員須于報名截止之日(即2023年11月28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職稱證書及教師資格證等招聘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書;港澳臺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的,還須于報名截止之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等有關證明材料;在國(境)內就讀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的人員,還須于報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關學歷、學位認證函。
應聘人員屬2024年國內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的,須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教師資格證書等招聘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書。
(2)招聘崗位中專業條件參照《廣東省202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3,以下簡稱《公務員專業目錄》)設置。
應聘人員所學專業按所獲畢業證書上的專業為準。輔修專業、學位種類均不作為專業依據。
應聘人員所學專業已列入《公務員專業目錄》列表的,不得報考所學專業代碼與招聘崗位專業代碼不一致的崗位。崗位表中的“專業”要求為“學科門類”(代碼為2位數)的,如應聘人員所學專業為該“學科門類”所含“學科”(代碼為4位數)或“專業”(代碼為6位數)的,均符合報考條件。崗位表中的“專業”要求為“學科”(代碼為4位數)的,如應聘人員所學專業為該“學科”(代碼為4位數)所含“專業”(代碼為6位數)的,符合報考條件。
若所學專業為《公務員專業目錄》中舊專業的,按其對應的專業名稱進行報考。如舊專業后注明“部分”的,須征詢汕頭市教育局同意后報考。
應聘人員所學專業未列入《公務員專業目錄》(無專業代碼)的,可選擇《公務員專業目錄》中的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招聘崗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資格審核時提供畢業證書(已畢業的)、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若招聘崗位專業條件為“專業”(代碼為6位數),應聘人員所獲畢業證書上的專業名稱為該“專業”的上一級“學科”(代碼為4位數)或“學科門類”(代碼為2位數),可以相近專業報考。相近專業報考的國(境)外學歷學位人員,須按汕頭市教育局要求提供相關佐證材料。
對含有兩個以上培養方向的專業,如招聘崗位已明確具體培養方向的,應聘人員須符合具體培養方向方可報考。如《公務員專業目錄》中的“企業管理(含:財務管理、市場營銷、人力資源管理)(A120202)”,某崗位設置為“企業管理(限:財務管理)(A120202)”,則此專業中財務管理方向的應聘人員方可報考,市場營銷、人力資源管理方向的不可報考。
除《公務員專業目錄》中有列出培養方向的專業外,其他畢業證上專業名稱后面以括號等形式列出的培養方向不能作為報考專業的依據。
(3)2020年11月28日至2023年11月28日期間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學生屬政策性加分對象,須在報名時一并提交省級主管部門頒發的《廣東省“三支一扶”合格證書》,并按要求參加加分資格審核,審核通過的加5分。未按時參加加分資格審核的,視為自動放棄加分。
(三)考試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采取“筆試+面試”方式進行。
1.筆試。
(1)筆試時間、地點及須知等有關事項在汕頭金中海灣學校官網和汕頭市政府門戶網站市教育局頻道公布。
(2)領取電子筆試準考證。汕頭金中海灣學校在筆試前通過郵件方式通知資格初審合格的應聘人員領取電子筆試準考證。
(3)筆試內容及形式:筆試內容主要評測招聘崗位相關專業知識能力。筆試形式為閉卷考試,時長為90分鐘。
(4)筆試加分審核:
時間:筆試當天下午3:00
地點:汕頭金中海灣學校(汕頭市龍湖區海峽路6號)。
2020年11月28日至2023年11月28日期間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學生屬政策性加分對象,攜帶《廣東省“三支一扶”合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到現場進行加分資格審核,審核通過的加5分。未按時參加加分資格審核的,視為自動放棄加分。
(5)筆試成績:滿分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筆試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汕頭金中海灣學校官網和汕頭市政府門戶網站市教育局頻道公布。
應聘人員對筆試成績有疑問的,可以在成績公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填寫《應聘人員成績核查登記表》(可在汕頭市政府門戶網站市教育局頻道下載),送汕頭市教育局申請核查。每個應聘人員可申請核查1次。
分數核查限于下列范圍:
①主觀題、客觀題有無漏評;
②分數的計算、登記是否有誤;
③對違紀、違規、異常記錄有異議。
(6)入圍面試人員名單公布:在筆試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根據成績高低和崗位招聘人數按1:3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員。招聘崗位筆試合格的應聘人員未達1:3比例的,按筆試實際合格人數確定入圍面試人員。
入圍面試人員名單于筆試結束20個工作日內在汕頭金中海灣學校官網和汕頭市政府門戶網站市教育局頻道公布。
2.資格復審
汕頭市教育局在面試前對入圍面試人員進行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時間、地點等有關事項將在汕頭金中海灣學校官網、汕頭市政府門戶網站市教育局頻道發布。
(2)汕頭市教育局對入圍面試人員提供報名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原件核驗后當場退回)進行現場資格復審。
入圍面試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對不符合招聘條件的,汕頭市教育局取消其面試資格,并書面告知相關事由。
被取消面試資格人員有異議的,可以自收到書面告知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市教育局申請復核。
入圍面試人員被取消面試資格的,汕頭金中海灣學校在筆試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3)發放面試通知書:現場資格復審合格的,向應聘人員發放面試通知書。
3.面試
(1)面試時間、地點及須知等有關事項在汕頭金中海灣學校官網、汕頭市政府門戶網站市教育局頻道公布。
(2)面試方式和內容:面試方式為試講和答辯。試講10分鐘,答辯5分鐘。面試內容包括專業能力和綜合素質等。
(3)面試成績:實行量化評分,滿分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面試成績未達合格分數線的,不計算考試綜合成績。
4.考試綜合成績和入圍體檢人員公布
考試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
按照招聘崗位應聘人員考試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名次。如同一崗位應聘人員綜合成績相同的,則按照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筆試成績仍然相同的,則以面試主評委評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面試主評委評分仍然相同的,則由汕頭市教育局另行組織面試以確定名次。
按招聘崗位,根據考試綜合成績由高至低的順序確定與招聘崗位數量等額的體檢人員,考試綜合成績和體檢人員名單于面試結束次日在汕頭金中海灣學校官網和汕頭市政府門戶網站市教育局頻道公布。
(四)體檢
體檢工作嚴格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382號)等有關規定執行。
教師崗位體檢標準為《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
體檢操作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
體檢時間、地點、費用等有關事宜在汕頭金中海灣學校官網公布。
(五)考察
體檢合格的人員確定為考察人選。考察工作嚴格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301號)、《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276號)等規定執行。
(六)擬聘人選公示
考察對象經考察合格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在汕頭金中海灣學校官網、汕頭市政府門戶網站市教育局頻道公示5個工作日。
考察人選對公示有異議的,可以在公示期間內向市教育局書面申辯。其他人員對公示有異議的,可以在公示期間內向市教育局提出異議。
(七)聘用
公示期滿,沒有異議或者異議不影響聘用的,按照人事管理權限辦理擬聘用人員聘用手續。
(八)遞補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汕頭市教育局可以在7個工作日內進行遞補:
1.應聘人員體檢不合格的;
2.考察人選未被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的;
3.擬聘用人員公示結果導致不能聘用的;
4.擬聘用人員放棄聘用的。
遞補人選從同一崗位考試綜合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產生,并按照本公告有關體檢、考察、公示等要求辦理。
六、其他事項
(一)本次公開招聘自公告發布之日起接受應聘人員咨詢(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二)本次公開招聘不收取任何報名費用,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不指定考試教材。
(三)資格審查貫穿本次招聘全過程。應聘人員應如實填寫本人有關信息材料,所提交的有關信息、證件與考試時使用的證件必須一致。《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善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
應聘人員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有效并符合應聘崗位資格條件。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一經發現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四)應聘人員無特殊原因的,須按照用人單位指定時間參加體檢,積極配合好用人單位組織的考察,在用人單位規定的時間內辦理聘用手續等,否則視為個人自動放棄。
(五)本次公開招聘嚴肅考紀考風,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確保考試公平公正。
(六)請應聘人員確保提供的聯系方式準確無誤并保持通訊暢通,以方便在公開招聘過程中招聘單位及時通知考生本人。
(七)本次招聘由汕頭市教育局組織實施。
(八)本次招聘體檢結束后,若本公告招聘崗位尚有空缺的,汕頭金中海灣學校可繼續按本招聘公告有關內容,在2024年12月前,對空缺崗位組織公開招聘。屆時如廣東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有更新,則以更新的專業目錄為準。空缺崗位、招聘人數、報名時間、筆試時間、面試時間等有關事項將在汕頭金中海灣學校網站、汕頭市政府門戶網站市教育局頻道、汕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發布。
七、聯系部門、監督部門及電話
(一)聯系部門、電話
汕頭金中海灣學校0754-81883956
汕頭市教育局人事科0754-88853404
(二)監督部門、電話
汕頭市教育局機關紀委:0754-88837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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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頭市教育局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