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基層工會組織隊伍建設,逐步建立一支結構合理、能力過硬、素質優良、心系職工的工會社會工作隊伍,根據貴州省總工會、貴州省民政廳、貴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加強基層工會社會工作者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黔工總字〔2017〕31號)、《黔東南州工會社會工作者管理實施辦法(試行)》(黔東南總工發〔2019〕6號)文件要求,黎平縣總工會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會社會工作者。為做好此次招聘工作,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原則及程序
招聘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辦法進行,實行公開報考條件、公開招聘程序、公開招聘結果“三公開”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發布招聘公告、報名(資格初審)、筆試、面試、體檢、公示、試用、聘用(簽訂勞動合同)等程序進行。
(二)招聘人數
本次招聘工會社會工作者1名,工作崗位由黎平縣總工會配置。
(三)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
2.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熱愛社會主義,具有正確的政治立場、政治態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安心應聘崗位工作,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熱愛工會工作;
5.具有勝任應聘崗位需要的相關專業知識和工作能力;
6.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
7.黎平縣戶籍;
8.年齡在25周歲以上(1998年11月21日及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87年11月21日及以后出生);
9.身體健康,身體條件符合國人部發〔2005〕1號、人社部發〔2010〕19號、人社部發〔2010〕82號、人社部發〔2013〕58號以及我省的有關規定等相關文件規定體檢合格標準。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的人員,受處分期間或正在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司法機關立案調查未結案的人員;
3.有吸毒史的人員;
4.曾被開除公職或在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事業單位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5.曾因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的;
6.在各級公務員招錄或事業單位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期限內的人員;
7.人民法院認定為失信被執行人的或經有關政府行政主管部門認定存在嚴重違法失信行為的人員;
8.報名時不能提供職位要求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資格證書等原件的;
9.不符合招聘對象、報考條件或崗位所需資格條件的人員;
10.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人員。
二、公開向社會發布招聘信息
通過黎平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lp.gov.cn/)向社會發布公開招聘公告。報考者應密切關注指定網站發布的有關信息,避免因未及時閱讀公告致使延誤考試。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
報名及資格審查工作由黎平縣公開招聘工會社會工作者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
1.報名時間
2023年11月21日至11月23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報名地點
黎平縣總工會辦公室,聯系電話:0855-6221214
3.報名方式
本次招考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免交報名費。
4.報名要求
(1)報名表1份(詳見附件),紙質版及電子版(以本人姓名命名);
(2)戶口簿原件驗證,交復印件1份;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驗證,交復印件1份;
(4)畢業證、學位證、資格證等有關材料原件驗證,交復印件1份;
(5)近期免冠白底一寸彩色證件照片2張及電子版照片(以本人姓名命名);
(6)有工作單位(含在崗公益性崗位等)報考的,需所在單位主要領導簽字同意并蓋單位公章,同時注明工作年限。
資格審查工作貫穿考錄全過程,任何時候凡發現報考者有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弄虛作假的情形,取消考試、聘用資格,由此所產生的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四、考試方式
(一)筆試
1.考試形式為閉卷考試,由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命題、制卷、閱卷,并負責筆試的考務工作。考試卷面分為100分,內容為工會理論、時事政治、綜合知識。
2.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根據招聘計劃,在筆試成績中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如報考人員筆試成績末位并列的,可同時確定為面試對象,不足比例的按筆試實有人數全部進入面試。
4.筆試成績將在黎平縣人民政府網站進行公布。未參加筆試或筆試成績為0分的考生,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二)面試
1.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
2.考生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證、準考證參加面試。
3.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4.未參加面試或面試成績為0分的考生,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三)總成績計算
1.筆試、面試結束后,按相應比例計算考試總成績。其中筆試成績占考試總成績的70%、面試成績占考試總成績的30%,即總成績=筆試成績×70%+面試成績×30%。
2.筆試、面試和總成績計算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3.綜合成績將在黎平縣人民政府網站進行公布。考生總成績需達60分及以上,方可具備進入體檢資格。
五、體檢
根據招聘計劃數和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的人員;體檢合格后,進入考察。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者放棄的,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對象。本次體檢參照公務員招錄體檢標準進行,體檢項目和標準按照黔人發〔2005〕4號、黔人社廳通〔2010〕181號、黔人社廳發〔2010〕64號等相關文件規定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不按時參加體檢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體檢工作在相關部門監督下由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安排在縣級綜合醫院進行。
六、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列入考察對象,考察工作由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考察要做到全面、客觀、公正。
考察內容主要包括考生學歷、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考察時還須進一步核實應聘人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如經考察發現有不符合規定報考資格條件情形的,一經確定,即取消其考試成績。
在考察中,經審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察結論為不合格,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遞補(考生總成績需達60分及以上):
(1)不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員;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
(3)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4)曾因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或近三年在機關、事業單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確定為“不稱職”“不合格”的人員;
(5)未能提交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的人員;
(6)不符合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或條件的人員;
(7)在各級公務員招錄或事業單位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的人員;
(8)提供虛假材料或填寫與事實不符取得考試資格的;
(9)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人員。
七、公示與聘用
(一)經筆試、面試、體檢、考察政審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黎平縣人民政府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督。
(二)公示期間查實有嚴重問題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三)本次聘用人員不辦理人事錄用手續,不占編不轉正,在招聘單位服務期不得低于5年。
八、試用
由縣總工會對擬聘人員進行考察試用,試用期1個月,試用期工資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執行。
九、遞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在同職位考試綜合成績合格的人員中按照考試綜合成績的高低順序依次等額遞補人選。
1.擬聘人選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
2.擬聘人選放棄聘用的;
3.未在規定的報到時間內報到的;
4.導致擬聘職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十、用工方式及工資待遇
本次招聘為編外社會化用工。工資待遇由工資(包括基礎工資+工齡工資)與年終績效構成,辦理五險一金,享受帶薪年休假、會員福利等待遇。具體按貴州省總工會、貴州省民政廳、貴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加強基層工會社會工作者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黔工總字〔2017〕31號)文件執行。
十一、工作紀律及要求
(一)本次公開招聘工會社會工作者,在報名、筆試、面試等各環節,工作人員必須依法嚴格認真履職,涉及與本人有應回避的親屬關系的考生或有可能影響招聘公平公正的,應主動申請回避,否則考生所參加該考試的科目成績無效。
(二)在報名、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等環節中,如發現有考生違規、作弊或與工作人員有親屬關系等現象,應當場舉報方能有效,過后舉報不予受理。在以上環節過程中考生或工作人員如有弄虛作假行為的,經查證屬實的,給予工作人員相應的紀律處分,擬聘用人員取消聘用資格,簽訂勞動合同無效。
(三)本次公開招聘工會社會工作者接受同級紀檢監察與社會監督。
十二、黎平縣公開招聘工會社會工作者領導小組辦公室是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的責任主體,未盡事宜由“招聘辦”負責解釋。
招聘咨詢電話:0855——6221214
招聘監督電話:0855——6328222